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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 B 股   公告编号:2019-00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武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人。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清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
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重要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年
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
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因
此,同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事
项。
       同时,本次会议还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续聘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等
事项进行了讨论,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