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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 B 股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锦江股份”)控股子公司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也纳”)

与上海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电商”),就维也纳旗下维也

纳国际酒店、维也纳酒店、维也纳智好酒店、维也纳 3 好酒店等品牌直营店和加

盟店的酒店预订和会员营销服务合作事宜,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持有锦江电商 100%股权的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WeHotel”)为上海锦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

控股子公司,锦江资本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WeHotel 的股东西藏弘毅夹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

弘毅”)的合伙人为弘毅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

伙),本公司董事赵令欢先生同时为弘毅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

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 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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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维也纳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与锦江电商签署了《酒店订房服务协议》、《会员

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就维也纳旗下维也纳国际酒店、维也纳酒店、维也纳智好

酒店、维也纳 3 好酒店等品牌直营店和加盟店的酒店预订和会员营销服务合作事

宜进行了约定。

    锦江电商与维也纳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WeHotel 的股东西藏弘毅的合伙人为弘毅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弘毅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赵令欢先生同时为弘毅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交易方介绍

    上海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中西路 757 号 1008 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从事信息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展服

务,票务代理(除特许经营),酒店和餐饮信息咨询服务,订房服务,旅游咨询

(除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国内

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WeHotel 直接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锦江电商资产

总额为 17,12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2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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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锦江电商为维也纳旗下维也纳国际酒店、维也纳酒店、维也纳智好酒店、维

也纳 3 好酒店等品牌直营店和加盟店提供酒店预订和会员营销服务等。

    (一)《酒店订房服务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主体:维也纳、锦江电商。

    2、服务内容:锦江电商为维也纳旗下直营店和加盟店提供中央预订服务,

订房技术服务费包括直销技术服务费、支付手续费。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每月 18 日结算(遇节假日顺延)。

    5、合同期限:经双方盖章且经锦江股份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如双方有续约倾向的,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30 日进行协商,并签

署新协议或补充协议。如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协议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6、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且经锦江股份董事会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二)《会员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主体:维也纳、锦江电商。

    2、合作内容:锦江电商为维也纳提供唯一的“锦江 WeHotel 礼享会”会员

计划,以双方约定的会员政策为会员提供服务。该会员计划由乙方负责规划、设

计及运营。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维也纳或其成员酒店收到发票后,应于当月 25 日前支付相应

费用。

    5、合同期限:经双方盖章且经锦江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如双方有续约倾向的,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30 日进行协商,

并签署新协议或补充协议。如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协议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终止。

    6、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且经锦江股份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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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维也纳与 WeHotel 下属企业的业务合作,有利于助推维也

纳旗下酒店资源的整合和能级提升,推进国内国际酒店系统对接,能有效提高运

营效率和降低服务成本。



    五、交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客房

预订、会员营销服务合作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客房预订、会员营销服务合

作项目议案》。出席会议的 4 名非关联董事(均系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

联董事俞敏亮先生、郭丽娟女士、侣海岩先生、陈礼明先生、马名驹先生、周维

女士及赵令欢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俞妙根先生、谢荣兴先生、张伏波先生及孙持平先生事前书

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维也

纳酒店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品牌酒店的直营店和加盟店,包括但不限于维也纳国际

酒店、维也纳酒店、维也纳智好酒店、维也纳 3 好酒店等品牌拟加入公司关联方

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eHotel”)旗下的酒店中央预订平台,

由 WeHotel 为上述品牌提供客房预订、会员营销等服务,有利于助推维也纳旗下

酒店资源的整合和能级提升,推进国内国际酒店系统对接,有效提高运营效率和

降低服务成本。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

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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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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