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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源: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11-1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9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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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题

    1、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
    2、关于哈尔滨热电厂收购哈尔滨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发电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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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电能源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华电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战略性退出非
主业的参股股权,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华电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置业”)2.688%股权,因该次股权转让
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协议转让,构成关联交易,需按照关联交易程序
审议。
     一、本次交易标的概述
     1、基本情况
     华电置业系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华电国际等 9 家公司
于 2005 年 6 月在北京共同出资设立,华电置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5 亿元。经 2008 年 11 月、2011 年 11 月、2013 年 2 月增资
扩股后,华电置业注册资本为 26.98 亿元。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出资 7,250.00 万元,持股比例 2.688%。截止目
前,累计获得现金红利 388 万元。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电
置业资产总额 26.74 亿元,负债总额 0.09 亿元,所有者权益 26.65
亿元。2016-2018 年,净利润分别为 0.49 亿元、0.32 亿元和 0.2 亿
元。
     二、审计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本次华电置业股权转让项目,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
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编号为天职业字[2019]4662 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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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电置业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采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华电置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6,451.67 万元,净资产初步评估价值为 853,716.20 万元,评估增
值 587,264.53 万元,增值率 220.4%。
    采用资产基础法定价的原因。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
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各项资产、负债价值,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华电置业是控股型管理公司,主要是
通过 2 家子公司北京华滨和上海华滨进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资产是对
下属子公司的长期投资,华电置业本部并无经营收益,结合本次评估
目的为华电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之间股权协议转让,考虑到股权资产的
特点,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三、交易定价原则及转让价格
    公司此次转让华电置业股权的转让价格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的转让价格将以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备案结果。参照评估结果测算确定的股权转让价
格为:
    公司所持有的华电置业 2.68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华电置业净
资产评估价值 853,716.20 万元×持股比例 2.688%=22,947.89 万元,
较公司原始投资成本 7,250 万元增值 15,697.89 万元,增值幅度
216.52%(尚未考虑累计分红因素)。
    四、出售股权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华电置业股权,战略性退出非主业的参股公司股权,符
合国务院国资委及华电集团关于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精神,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获得
的资金,可有效弥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
低银行贷款和负债率。目前房屋市场处于相对景气高位,现在处置股
权是较为合适的时机,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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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建议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华电置业
2.68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不需挂牌。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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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电能源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哈尔滨热电厂收购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发电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热电厂(以下简
称“哈热电厂”)承建的 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以
下简称“扩建项目”)于 2015 年 8 月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及
过渡工程费用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哈热公司”)承担的,为了真实反映哈热电厂的投资情况,
保证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有序开展,哈热电厂拟收购
哈热公司代垫的 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前期过渡工程
资产。
     一、本次收购资产概述
     按照国家“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的要求,哈热公司
2008 年开始筹划上述 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2012
年 9 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
     2012 年 5 月 2 日,哈热公司在召开 2011 年度股东会时,另两家
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 31.12%)、黑龙江辰
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 15.56%)均明确表示不参与哈
热公司扩建项目投资。经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扩建项目,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八届八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全资电厂——哈热电厂负责承建该项目,上述项
目工程执行概算静态投资 148,919 万元,动态投资 158,001 万元。该
项目于 2015 年 8 月 9 日主体开工建设,2017 年 9 月份正式投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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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上述项目由于前期筹备时间跨度较长,在哈热电厂成立之前的
2008 年-2014 年期间,所有前期费用及过渡工程费用全部由哈热公司
承担。
    自 2008 年至 2014 年期间,哈热公司垫付上述项目的前期费及过
渡工程支出共计 12,453.51 万元,其中:各项费用为 12,264.54 万元,
进项税 188.97 万元。
    二、收购的必要性
    一是因哈热公司与哈热电厂分属两个经营主体,哈热公司前期垫
支本应由哈热电厂承担的扩建项目前期费用及过渡工程费用,如果不
及时解决哈热公司代垫前期费用及过渡工程费用问题,势必将导致股
东间因资产界定不清而产生法律纠纷等情况出现。二是从财务核算的
角度,哈热公司支出的前期过渡工程费用均已在费用发生时取得发票
并由哈热公司入账并抵扣相关进项税,且已在税务局完成了纳税申
报,从使用方界定哈热公司无法将该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也无法
将上述费用直接转入哈热电厂账面。如不能通过资产收购予以理顺,
未来哈热电厂也无法对该部分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费成本也无法在企
业所得税前抵扣,影响两个经营主体会计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为了尽快解决上述事项,规避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由哈热电厂
收购哈热公司代垫的上述 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的前
期费及过渡工程费用所形成的资产,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三、审计及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哈热公司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承担的前期费用及过
渡工程费用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专项审计,审定金
额为 12,453.51 万元,其中:项目前期费审定金额 2,277.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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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工程类审定金额 9,450.45 万元;项目法人管理费审定金额
725.73 万元。
        2、评估情况
        为了确保资产收购价格公允,兼顾各股东方利益,哈热公司聘请
了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哈
热公司承担的前期费用及过渡工程费用所形成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
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可以识别且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单
独评估,因收益法和市场法不适用本次资产评估,故采用成本法。经
评估,上述资产评估值为 12,371.26 万元,比账面价值 12,264.54 万
元高 106.72 万元,增值率为 0.87%。
                               拟收购资产评估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减值率%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82,155,336.90    88,067,549.52   5,912,212.62      7.20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40,490,085.07    35,645,070.00   -4,845,015.07   -11.97

 合计                     122,645,421.97   123,712,619.52   1,067,197.55      0.87


    注: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增值是由于账面价值不含资金成本所致。

        四、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哈热电厂此次收购哈热公司 350MW 扩建工程前期过渡工程资产,
以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为:12,371.26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建议哈热电厂以评估价值 12,371.26 万元收购哈
热公司扩建项目前期费用及过渡工程资产,若议案获得通过,哈热电
厂将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开展资产收购工作,本次收购为公司内部收
购,采取协议收购方式,不需挂牌。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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