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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海投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7-056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天海投资”)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收到本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新华物流”)的通知,大新华物流已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购回部分
其所持天海投资的股票,共计 3,52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解除质押式回购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2%,并将其所持本公司共计 33,609,8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截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
相关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质押股份数量:33,609,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6%。
    3.初始交易日:2017 年 9 月 14 日
    4.质押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大新华物流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266,437,5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19%。
目前质押 238,882,4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24%,占大新华物流所持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89.66%。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大新华物流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正常经营融资需要。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大新华物流未来还款来源为其相关收入。大新华物流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
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新华物流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
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天海投资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大新华物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