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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7-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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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
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7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议案、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现场会议联系方式等内
容。

     (二)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星期日)下午 14:00 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8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2019 年 6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等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84,978,48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委
托代理人共 2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6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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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4 名,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84,898,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88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
东共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4. 公司董事、监事。

     (二)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1. 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聘请的律师。

     3. 其他人员。

     (三) 会议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
表决。

     (二)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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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
   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
   异议。

        (三)       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
议案内容
                         (股)      (%)    数(股)     (%)      (股)     (%)       通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与会股   1,284,978
1、2018 年                           100         0          0          0          0
                东        ,485
年度报告
                                                                                             通过
及报告摘      其中:
    要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与会股   1,284,978
2、2018 年                           100         0          0          0          0
                东        ,485
年度董事
                                                                                             通过
会工作报      其中:
    告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与会股   1,284,978
3、2018 年                           100         0          0          0          0
                东        ,485
年度监事
                                                                                             通过
会工作报      其中:
    告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与会股   1,284,978
4、2018 年                           100         0          0          0          0
                东        ,485
年度独立
                                                                                             通过
董事述职      其中:
   报告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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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
议案内容
                         (股)      (%)    数(股)     (%)      (股)     (%)       通过


5、2018 年    与会股   1,284,978
                                     100         0          0          0          0
年度董事        东        ,485
会审计委                                                                                     通过
员会履职      其中:
情况报告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与会股   1,284,978
                                     100         0          0          0          0
6、2018 年      东        ,485
年度财务                                                                                     通过
决算报告      其中: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与会股   1,284,978
                                     100         0          0          0          0
7、2018 年      东        ,485
年度利润                                                                                     通过
分配预案      其中: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8、关于公
司 2018 年    与会股   415,645,4
年度日常                             100         0          0          0          0
                东        00
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
                                                                                             通过
及 2019 年
年度日常
              其中:
关联交易
              中小投    80,000       100         0          0          0          0
预计的议
                资者
    案

9、关于公
司为合并      与会股   1,284,978
                                     100         0          0          0          0
报表范围        东        ,485
内子公司                                                                                     通过
提供担保      其中:
额度的议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案          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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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
议案内容
                       (股)      (%)    数(股)     (%)      (股)     (%)       通过

            与会股   1,284,978
10、关于                           100         0          0          0          0
              东        ,485
选举姜涛
                                                                                           通过
为公司董    其中:
事的议案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资者
11、关于
制定《海    与会股   1,284,978
                                   100         0          0          0          0
航科技股      东        ,485
份有限公
                                                                                           通过
司对外担    其中:
保管理制    中小投    968,800      100         0          0          0          0
度》的议      资者
    案
      公司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
  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已对议案 8 回避表决。

      注 1:“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高于 5%股份的股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经办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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