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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丽B: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9-014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定义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债务重组定义等内容进行
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
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
【2019】8 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
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 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
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
的会计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会计准
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
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
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
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
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列示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
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
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
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
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
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
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
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
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
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
指标。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
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
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合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