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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丽B:关于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被收回事项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 2019 -019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部分国有土地被收回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

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板公司”、“该公司”)所属

康桥镇康桥东路 201 号国有工业用地(南汇区康桥镇 18 街坊 1/2 丘)

将被收回土地面积 1255.00 平方米,用于康桥东路(御秀路-张东路)

改建工程。



    一、土地收回事项概述

    为了完善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路网和基础设施,浦东新区拟对康

桥东路(御秀路——张东路)实施改建工程,改建工程被委托单位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建监理公司”),并

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地板公司被收回土地也属该工程区域范围内。

    市建监理公司已委托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博文评估公司”)对公司所涉被收回土地 1255.00 平方米进行评

估,估值为人民币 5,602,320.00 元,折合土地面积单价 4,464.00 元
/平方米。

    此次国有土地收回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造成影响,将对

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下属地板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土地收

回相关事宜,包括签订补偿协议等。

    本次土地收回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土地收回交易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回土地主体基本情况

   收回土地主体市建监理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
会委托,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1993-08-30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桥东路 201 号 3 幢 2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一鸣
    经营范围: 工程建设专业领域的科技咨询业务,代理招投标业

                   务,建设监理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结算

                   审价业务,工程测量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

                   息协调及技术资源交流业务。



    三、被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权利人               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
                              康桥镇康桥东路 201 号
        坐落
                        (上海市南汇康桥镇 18 街坊 1/2 丘)
      权属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
      土地用途                          工业
  土地使用权面积                    34,382.00 ㎡
      使用期限                  2009/7/1-2059/6/30
  本次收回土地面积                   1255.00 ㎡



    四、土地收回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履约安排

    1、土地收回补偿的单价为 4,464.00 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

5,602,320.00 元。补偿定价详见市建监理公司委托博文评估公司出

具的《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

路 201 号国有工业用地市场价值估价》【博文房估字(2018)第

0602-TD-25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土地收回补偿款支付时间限制:自土地收回协议签字盖章且

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协议生效后 6 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

    3、土地收回补偿款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资产管

理和结算服务中心直接支付给地板公司。



    五、本次土地收回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国有土地收回事项所涉及的土地系地板公司出租给利乐食

品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厂房区域外土地,该收回事项不会对地板公

司租赁业务造成影响,将对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

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