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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17-05-09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7-03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在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 2017-005、2017-006 和 2017-010)。现将近期

发生担保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向厦门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 8.5 亿元,用于名城地产(福建)

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名城港湾七区项目(名城珑域)的开发建设,期

限为 12 个月。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名城(福

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编号为闽(2017)福清市不动产

权第 000415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
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恒生银行申请

借款港币 5604 万(折合人民币 4959.93 万元),可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借款期限为 20 年。名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位于香港湾仔告

士打道 200 号新银集团中心 30 楼全层物业的所有款项(若有租金收

入,含租金收益权)抵押给恒生银行,同时将其所有银行账户和上述

物业的保险单质押给恒生银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

内的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

营,风险可控。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9.207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40.6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