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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8-022

债券代码:135348            债券简称: 16 名城 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名城 01”,代码:135348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23 日

    付息日:2018 年 3 月 26 日

    付息期间:2017 年 3 月 25 日到 2018 年 3 月 23 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支付 2017 年 3 月 25 日到 2018 年

3 月 23 日的期间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名城 01”,代码:135348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发行人

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

率。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面

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人放弃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暨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实施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6 名城 01”债券回售申报的统

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150,000 手(1 手为 10 张),回售金额

为 15,0000,000 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6 年 3 月 25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前

1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为 2017 年的 3 月 25 日,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

息连同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在 2018 年 3 月 25 日一同支付;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

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付息日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若发行人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兑付日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的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情况:无担保

    15、付息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虹桥支行
    银行账户:03407500040029552

    1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挂牌时间: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转让。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付息期间:2017 年 3 月 25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

    2、债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23 日

    3、付息日:2018 年 3 月 26 日

    4、付息方案:“16 名城 01”票面利率为 7.5%,每 1 手 16 名城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 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7.5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3 月 23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 名城 01”持有人。

    四、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

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

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五、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

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 “16 名城 01”公司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

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3 号)以及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

当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 10%的税率代扣相

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

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六、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9 楼

    联系人:张燕琦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传真:021-6247909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8-86199309

    传真:028-8619937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