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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8-0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
                           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

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32号),函件全

文内容如下: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业务与业绩、关联交易、财务

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业务与业绩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2.44亿元,其中房地

产销售业务营业收入87.8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2.68%;金融投资

及租赁业务营业收入12.1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44.70%;其他业务

收入2.49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金融投资及租赁业务和其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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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对应业务的成本构成;(2)详细说明金融投资及

租赁业务和其他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及收入确认依

据;(3)分析金融投资及租赁业务和其他业务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

及业绩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确认方式及收入确认依据发表意

见。

    2.年报显示,公司1-4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72亿元、11.18亿元、

21.04亿元和61.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8

亿元、0.43亿元、3.36 亿元和7.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0.93亿元、0.42亿元、3.75亿元

和7.2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3亿元、-4.95

亿元、0.92 亿元和11.82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第四季度营业

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2)说明各季度营业

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不

一致的原因;(3)说明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93亿元、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4.95亿元的原因。

    3.年报披露,中程租赁2017年1-12月实现的净利润为3.05亿元,

具体完成情况以承诺完成期到期后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数据为准。请公

司:(1)补充披露中程租赁业绩承诺及其履行方式,明确说明2017

年是否完成其业绩承诺,并说明2017年年报披露与2016年4月26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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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的《关于名城金控收购中程租赁股权的重大股权收购公告》是否一

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2)补充披露公司与中程租赁2016年4

月以来所有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并判断其对中程租赁本期业绩的

影响;(3)补充披露中程租赁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并说明中程租赁

2017年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4.年报显示,公司前5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26.66亿元,占公司

本期采购商品劳务总额比重为19.86%,但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

情况选择了不适用。请公司:(1)补充披露选择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

供应商情况为不适用的原因;(2)补充披露前5名供应商名称、采购

金额,并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供应商依赖。

    5.年报显示,本期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83亿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确认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涉及的事项,及其履行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说明该事项会计处理及其依据。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关联交易

    6.年报显示,关联资金拆借中本期关联方资金拆入11笔,累计

13.07亿元,资金拆出13笔,累计32.30亿元,其中有2笔到期日比起

始日早,而审计报告将资金拆出表述为本期偿还;现金流量表中本期

收到股东资金支持9.77亿元,支付股东资金支持22.60亿元。请公司

和年审会计师:(1)判断关联资金拆借中的后13笔是关联方资金拆出

还是本期偿还;(2)说明本期关联方资金拆入、拆出与现金流量表中

的收到股东资金支持、支付股东资金支持金额的差异及其原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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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出或本期偿还2笔到期日比起始日早的原因;(4)

说明13笔关联方资金拆出或本期偿还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期

间占用。

    7.年报显示,自2009年底起,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向实际

控制人直系亲属租赁商务办公用房,本期支付租金229.58万元。请公

司:(1)补充披露本次租赁业务发生的时点和原因、公司履行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2)说明租赁定价

的依据,并与周边商务办公用房租赁单价比较,说明本租赁定价的合

理性。

    三、关于财务数据

    8.年报显示,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金额0.30亿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该银行承兑票据形成的原因、终止确认的依据,并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长期应付款中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期初余额

1.92亿元,期末余额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

赁期初余额形成原因、本期变化,以及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10.年报显示,公司本期发生和期末余额中存在大额的往来款,

如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余额7.24亿元、其他应付款中往来借款余额

83.98亿元,本期收到资金往来款15.40亿元、支付资金往来款12.0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期收到和支付往来款、期末往来款余额及对

应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为关联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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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情况。

    11.年报显示,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其他

为0.58亿元,较上期0.08亿元,大幅增长;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中的其他为2.30亿元,较上期0.10亿元,大幅增长。请公司

补充披露其涉及的具体内容、相关业务背景、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

露义务。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

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

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3月27日之前,回

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

函回复工作,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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