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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

意见。(详见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信息披露指

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

司临时公告:2017-005、2017-006 和 2017-010)。现将相关担保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昌名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文

件,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为 18 个月,款项用于南昌名

城项目开发建设和协议约定下的其他合理用途。为保证《信托贷款合

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南昌名城以持有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

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B06-0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赣
【2017】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0173685 号)作为抵押物为本次债务提供

抵押担保,南昌名城母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昌

名城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乐名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以下简称

“长乐农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等文件,借款总额 2 亿元,

期限 24 个月,款项用于“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开发。为保证长乐名

城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的履行,长乐名城以

“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向长乐农行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

作为保证人同意向长乐农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

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以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9.045488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79%。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