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7-09-1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2、经审核,赵威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

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泽霞 杨义先 张立民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