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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信: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0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中,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章的规定,坚持勤勉、尽责原则,坚持以认真、谨慎的态度履行独

立董事各项职责,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8 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任届

到期,公司董事会选举了杨隽萍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义

先先生、张立民先生仍为公司独立董事。

    杨隽萍女士:会计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

现任浙江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浙江省科技厅

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杭州市财政专项评审专家等职务。

    杨义先先生:研究生学历,获北京邮电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

博士学位。现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并兼中国密码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学会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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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及中国通信学会会士等职务。曾任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系讲师、

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信息工程系访问教授等职务。

     张立民先生:大学学历,获华东政法学院学士学位,高级律师。

现为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杭州市法律学校任

教经济法学,曾任杭州西湖律师事务所、杭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兼

职律师,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等职务;曾为浙江巨化、天通股份、苏泊尔、万丰奥威等数十家公

司承办股票发行、上市、配股、增发及并购重组有关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8 年度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应参加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杨隽萍               4                   4                0              0

  王泽霞               2                   2                0              0

  杨义先               6                   6                0              0

  张立民               6                   6                0              0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

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们在历次会议上都能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谨慎进行投票表决。相关

表决结果如下:




                                     2
                                                     独立董事是否
        会议届次                  日期                                      议案表决结果
                                                       全部出席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0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6 月 4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6 月 28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17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是         同意,并通过了审议的全部议案。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年度内,为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还通过电话、邮件、简报、网站等多种途径全

     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

     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

     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能结合各自专业

     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对此我们出具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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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

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

稳定、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的独立意见是: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

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对议案所涉及的公司 2018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我们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对此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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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通过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核查后,我

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和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各种债务担保,公司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况。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支付 2017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

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

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

结论也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

了良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我们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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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聘请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股东大会推荐周忠国先生等 9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董事,其中杨隽萍女士、杨义先先生和张

立民先生为候选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1、符合实际情况。2、候选董事任职

资格合法。3、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4、有利于公司发展。候选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对议案内容,我们认为:1、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2、提名

方式,聘任程序合法。3、有利于公司发展。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身体状况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七)关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6
金管理的议案》,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

业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

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

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

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

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

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谢谢!




                               7
独立董事:


             王泽霞       杨隽萍


             杨义先       张立民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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