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决定聘任张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 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2、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有利于公司发展。拟聘高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 况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独立董事: 杨隽萍 杨义先 张立民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