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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旅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4-14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7-005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

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原《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新增“累积投票制”、“党建工作”相关章节内容,并对原经营范围进

行了调整。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累积投票制”相关内容

    (一)《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修订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董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换届的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监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代


                                    1/5
表担任监事的人数。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拟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董事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换届的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可作为监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代

表担任监事的人数。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同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可以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当公司股东单独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30%以上或与关联方合并持有

公司股份达到 50%以上时,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实行累积

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

    修订前: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

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拟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


                                   2/5
予表决。



    二、新增“党建工作”章节内容

    (一)《公司章程》第一条

    修订前: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原章程第七章后,新增加“党建工作”章节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八十一条    根据《党章》规定,成立中国共产党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纪委”)。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委

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党委设立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

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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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

它“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

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

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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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调整经营范围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旅游接待、服

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运输,饮食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组织举办与旅

游相关的贸易活动,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

    拟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旅游接待、服

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运输,饮食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度假、疗

休养相关服务,组织举办与旅游相关的贸易活动,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租赁。”

    上述经营范围的调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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