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06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900948 公告编号:2017-01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5 月 25 日 9 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
资本支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10 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
任保险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 √
互担保协议》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 √
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15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16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
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7)人
18.01 张东海 √
18.02 刘春林 √
18.03 葛耀勇 √
18.04 张东升 √
18.05 王三民 √
18.06 吕贵良 √
18.07 宋占有 √
19.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
人
19.01 俞有光 √
19.02 张志铭 √
19.03 黄速建 √
19.04 黄显荣 √
2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20.01 袁兵 √
20.02 刘向华 √
20.03 王永亮 √
20.04 邬曲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及公告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香港联交
所(www.hkex.com.hk)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1、12、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48 900948 2017/5/18 2017/5/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 时前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
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
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
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五、 其他事项
1、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 H 股股东不适用本
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定另行发送通知、公告)。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3、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1 层
4、会务常设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477-8565734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资本
支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
担保协议》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 H 股进行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 张东海
1.2 刘春林
1.3 葛耀勇
1.4 张东升
1.5 王三民
1.6 吕贵良
1.7 宋占有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俞有光
2.2 张志铭
2.3 黄速建
2.4 黄显荣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袁兵
3.2 刘向华
3.3 王永亮
3.4 邬曲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