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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泰B股: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2019-07-18  

						                             发行人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
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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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
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376,536.88 万元(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合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368,261.95 万元(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
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对象与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后拟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
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
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因此,投资者应清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
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收益。

    三、信用评级结果、跟踪评级安排及其他信用事件

    本次债券封卷时,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大公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
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对本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
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
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
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大公国际将落实

                                     3
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大公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和
上交所网站予以公告。

    2016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内蒙古伊泰煤
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存
在“公司部分应披露信息未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披露问题”及“公司在 2015 年年报中对部分项目风险提示不足”等问题。据此,
大公国际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大公关于将伊泰股份纳入观察名单的公告》,
称鉴于上述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信用能力,大公将发行人纳入信用
评级观察名单,截至目前,发行人尚未因此事项被评级机构下调信用等级或评级
展望。

    2018 年 5 月 29 日,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伊泰 01”)债券信用等级调升为 AAA;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调升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发行人及 18 伊泰 01 债券
信用等级调升至 AAA,反映了公司面临较好的偿债环境,市场竞争力很强,具
有很强的财富创造能力,融资渠道畅通,偿债来源较为充足,偿债能力极强。体
现了公司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之一,煤炭资源以优质动力煤为主,
储量丰富,成本优势明显等优势。

    2018 年 8 月 17 日,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
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本期债券评级机构更换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经东方金
诚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稳定。

    东方金诚通过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业务运营、企业管理以及财务状况的综
合分析,认为作为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发行人煤炭资源储量丰富、
煤质优良,规模优势突出,具备很强的行业竞争力;受益于塔拉壕等煤矿建成投
产,以及煤炭行业下游需求回暖带来的煤炭价格上涨,发行人煤炭业务收入和毛
利逐年增加;发行人主要矿区煤炭赋存条件较好、开采成本较低,叠加较高保障

                                     4
的自产煤炭铁路输送能力和集运能力,降低了煤炭业务成本,增强了发行人在区
域煤炭坑口市场定价的话语权;发行人是国内首家将间接法煤制油技术用于规模
化生产的企业,煤制油技术运用行业领先;发行人是国内首家“B+H”股上市的煤
炭企业,受益于经营积累和股东增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资产、营业收入和利
润总额逐年增长,盈利能力很强,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入且增长明显,经营
获现能力强。综合考虑,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

    四、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的毛利率分别为
28.55%、33.29%、30.39%和 27.87%,净利率分别为 9.30%、15.44%、13.20%和
11.80%;同时,净利润分别为 212,536.21 万元、571,395.63 万元、517,244.66 万
元和 117,037.30 万元。2016 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行情回暖,发行人盈利能力回
升,未来宏观经济基本面仍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可能再次面临盈利能力
下降的风险。

    五、未来资本性支出导致的风险

    短期来看发行人资本支出压力较小。但是长期来看,三个煤制油项目预算总
投资高达 774 亿元,若上述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未来项目投资支出压力较大,对
发行人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针对未来较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压力,发行人的应对
措施包括:(1)根据煤制油下游产品市场情况,分批次启动项目的开工建设工
作,保障已开工项目的建设,避免同时开工建设的大规模资金支出压力;(2)
对于已获核准的项目,积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3)积极引入合
作伙伴,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股权融资方式将大大降低发行人的债务压力和资
本支出压力。

    六、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于煤炭生产与销售,而煤炭行业作为能源需求的上游行
业,其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市场供需的变化直接影响煤
炭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从 2012 年开始宏观经济放
缓导致煤炭价格下降,2016 年初以来,由于产地持续低发运,港口面临无货可存
                                    5
的尴尬局面,部分煤种持续性供应偏紧,对煤炭价格涨势均形成一定支撑。由于
发行人煤质优良,同时能够灵活调节长期合约销售和现货市场销售煤炭中外购煤
炭的比率,使得发行人的平均销售价格波动明显小于市场水平。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发行人的平均煤炭销售价格分别为 322.00 元/吨、402.00 元/吨和
407.31 元/吨。煤炭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有较大影响,可能影响发行人
未来偿债能力。

    七、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行业涉及煤炭和煤化工,尤其是煤炭行业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密
切相关,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鉴于近两年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下
行趋势以及宏观政策的调整,煤炭行业呈现比较明显的产能过剩格局进而导致煤
炭价格面临下行压力。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还将继续受煤炭价格下行的负面影响。
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没有快速增长的趋势,政策方面也没有出台重要的正面措施,
则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营销还将继续受整体环境的不利影响。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到期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
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
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九、本期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
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
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十、行业投资多元化风险

    发行人以煤炭业务为主业。近几年,发行人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煤炭业务产业
链,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加大了运输业、煤化工产业投资。随着发行人行业投资
                                     6
多元化进一步加强,运输业、煤化工产业可能会出现快速发展。运输业、煤化工
产业的过快发展可能会对公司煤炭主业产生冲击,影响公司未来的运营稳定。

    十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发行人除出售自身生产的煤炭,也外购煤炭进行销售。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19.16%、21.35%和
24.85%。如果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减少购买量或生产经营活动发生不利变化,发行
人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煤化工业务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发行人煤化工产品主要包括液体石蜡、异丙醇、费托高熔点蜡、溶剂、润滑
剂、柴油、石脑油等石化产品,产品市场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国内外石油制品
相关性较高,2015 年下半年以来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长期低于 50 美元/桶;进入
2017 年,原油现货价格在 50 美元/桶-55 美元/桶之间波动;2018 年以来,原油现
货价格大幅攀升,最高达 86.74 美元/桶;2019 年上半年,原油现货价格回落至
65 美元/桶-75 美元/桶之间,石油市场实现再平衡的时间仍不明朗,未来市场价
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及不确定性,使得发行人煤
化工业务的盈利能力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煤化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如下:

    (1)项目成本相关风险分析及应对

    风险分析:发行人的煤化工项目成本由生产成本、财务费用、管理成本、营
业成本等构成,以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为例,根据测算该项目
生产成本占比超过 90%。煤化工项目在生产运营环节的投入包括原料煤、燃料煤、
石灰石、新鲜水、电力成本、催化剂及其他化学品等,其中原料煤以及燃料煤用
量较大。
    2016 年初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以环渤海动力煤(Q5500K)价格指数
为例,目前平均价格在 579 元/吨左右,相较于 2015 年末 370 元/吨的历史低点,
涨幅高达 56.49%。原料煤及燃料煤成本的不断提高,对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发行人应对措施如下:根据测算,煤化工项目的煤炭投入量与产成品产出量
                                    7
之比在 5:1 左右。为应对上游煤炭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影响,发行人计划以自有
的塔拉壕煤矿作为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的用煤来源。2016 年-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吨煤生产成本分别为 62.28 元、65.60 元、
92.62 元和 104.27 元,以自有煤炭作为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上游原料,将大大增
强公司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国际原油价格对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风险分析:发行人煤化工项目产品主要为柴油、石脑油、费托蜡、润滑油、
液化石油气等,由于上述产品上游主要为石化产业,煤化工产业的产量占比较低,
对石化产品价格影响较弱,因此发行人产品市场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高度一
致。

    根据发行人下属四个煤化工项目的项目设计方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的
前期可行性论证及相关假设条件,在假定上游煤炭价格 220 元/吨,项目产量达
到设计产能的条件下,国际原油价格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的对应关系
如下:根据项目设计方的上述预测及假设条件,国际原油价格在 60 美元/桶时,
发行人煤化工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11.26%,高于石化行业基准收益率 11%,
即盈利能力指标高于石化行业一般要求以及项目投资人预期。国际原油价格在 50
美元/桶时,发行人煤化工项目能实现正常经营,项目接近于盈亏平衡。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盈亏平衡测算,除了国际原油价格与煤化工项目主要产
品的价格对应关系、上游煤炭价格以及项目达产的关键假设,还包括项目产品结
构、税收成本、上游原料消耗比例、环保成本、项目职工定员及工资福利支出、
折旧摊销、安全生产费用等诸多假设。上述假设条件的变化,可能造成盈亏平衡
点的变化。
    发行人应对措施如下:
    第一,发行人不断优化项目设计,调整产品方案,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以煤制油公司二期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
项目为例,发行人不断优化设计,考虑上游装置的合作建设、投融资、产品方案
调整等因素,重新调整产品方案和部分工艺技术方案,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走高,有利于提升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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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长期低于 50 美元/桶;进入 2017 年,
原油现货价格在 50 美元/桶-55 美元/桶之间波动;2018 年以来,原油现货价格大
幅攀升,最高达 86.74 美元/桶;2019 年上半年,原油现货价格回落至 65 美元/桶
-75 美元/桶之间。
    由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高度相关。若未来
国际原油价格走高,将有利于提升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3)煤化工项目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
    截至 2018 年度末,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结构看,煤化工业务占比仍然较低。
2018 年度,发行人煤炭业务收入 3,502,511.01 万元,占比 89.38%,实现毛利润
1,088,079.97 万元,占比 91.36%;煤化工业务收入 262,240.84 万元,占比 6.69%,
实现毛利润 38,489.77 万元,占比 3.23%。2017 年 7 月,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
细化学品项目全线打通生产装置流程,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发行人煤化工板块
的占比将有所上升,但仍低于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因此,由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
占比较低,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较弱。

    十三、煤化工项目不能获批的风险

    截至目前,发行人所属的新疆能源 2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项目处于项目待
核准状态,虽然上述项目已入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
划》煤炭深加工建设重点煤制油项目,但若项目不能取得发改委的批准及环评批
复等文件,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四、本期债券更名及相关文件法律效力。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01 号文核准,本期
债券名称由封卷时“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变
更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本
期申报、封卷、发行及备查文件中涉及上述调整的,调整后的相关文件及表述均
具备相同法律效力,其他文件继续有效。




                                     9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录.............................................................................................................................. 10

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8

   一、本次发行概况.................................................................................................. 18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0
   三、本期债券发行安排及认购人承诺.................................................................. 2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5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26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6
   二、发行人信用评级结果变化情况...................................................................... 26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8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3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3

   一、公司概况.......................................................................................................... 33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8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6
   五、公司内部治理及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56
   六、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63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65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89
   九、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 108
   十、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117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19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20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22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22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22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23
   四、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管理安排........................................................................ 124
   五、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124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5




                                                           11
                                       释义

                                     缩略语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准发行的总额不超
本次债券                   指
                                过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内蒙古伊泰煤炭
本期债券                   指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伊
                           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泰股份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东方金诚、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12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
《企业所得税法》    指 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伊泰集团、集团      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伊煤集团            指 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


                         内蒙古伊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改制并更名为伊泰
伊煤实业            指
                         集团


                         原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更名为内蒙
伊泰投资            指
                         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根据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1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受托管理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特别说明,
中国、我国、全国或国内   指
                              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三年                 指     2016年-2018年度


报告期                   指     2016年-2018年度及2019年一季度




                                      14
                               技术用语

                    探明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储量;即探明的矿产储量,
                    到统计上报之日为止,扣除出矿量和损失矿量,矿床还拥
保有储量       指 有的实际储量。它是矿产储量平衡表中重要的一项储量,
                    可作为矿山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编制采掘设计的依据,亦
                    可作为上级机关编制建设规划、总体设计的依据

                    在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对中、低煤化度而无粘结性
                    的烟煤的称谓。不粘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Fdaf>20-37%,
不粘煤         指
                    拈结指数G5。不粘煤加热时不软化,为非炼焦煤。它一般
                    用作动力煤或民用燃料

                    基础储量与资源量这两大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的总和。其
                    中,基础储量是指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
                    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包括品位、质量、厚度、开采
                    技术条件等),是经详查、勘探所获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
                    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际经济的
查明资源储量   指
                    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资源量是指查
                    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和潜在矿产资源,包括经可行性研究
                    或预可行性研究证实为次边际经济的矿产资源以及经过勘
                    查而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的内蕴经济的矿产
                    资源;以及经过预查后预测的矿产资源

                    在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对煤化度最低的烟煤的称谓。
                    它的挥发分含量很高,没有或只有很小的粘结性,胶质层
长焰煤         指 厚度不超过5mm,易燃烧,燃烧时有很长的火焰,故得名长
                    焰煤。可作为气化和低温干馏的原料,也可作民用燃料、动
                    力燃料和化工用煤




                                   15
                  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
动力煤       指 煤炭都属于动力用煤,简称动力煤。就类别来说,主要有褐
                  煤、长焰煤、不粘煤、贫煤、气煤以及少量的无烟煤

                  单位重量的煤在完全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亦称热值,常
发热量       指 用J/kg表示。它是评价煤炭质量,尤其是评价动力用煤的重
                  要指标。国际市场上动力用煤以热值计价

                  每隔一定距离先采煤房直至边界的采煤方法。煤房间留设
                  不同形状的煤柱,采煤房时煤柱暂时支撑顶板,采完煤房
房柱式开采   指
                  后有计划地回收所留的煤柱,如顶板稳定,可直接回收全
                  部煤柱;反之,则要保留部分煤柱

港口中转量   指 通过港口对外运输的煤炭量

                  生产设计或实际采出的储量占工业储量的比率,回采率=
回采率       指
                  (储量-损失量)/储量

                  煤炭完全燃烧后剩下的固体残渣,是重要的煤质指标,主
灰分         指 要来自煤炭中不可燃烧的矿物质;一般,优质煤和洗精煤
                  的灰分含量相对较低

                  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
                  指标要求(包括品位、质量、厚度、开采技术条件等),是经
基础储量     指 详查、勘探所获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研究、预可行
                  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界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
                  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在已按勘探阶段要
                  求加密工程的地段,在三维空间上详细圈定了矿体,肯定
可采储量     指 了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和
                  开采技术条件,并有相应的矿石加工选冶试验成果,已进
                  行了可行性研究,包括对开采、选冶、经济、市场、法律、




                                 16
                       环境、社会和政府因素的研究及相应的修改,证实其在计
                       算的当时开采是经济的

                       评价煤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煤炭燃烧时,绝大部分硫被
                       氧化成二氧化硫(SO2),随烟气排放,污染大气,危害动、
硫分              指
                       植物生长及人类健康,腐蚀金属设备;当含硫多的煤用于
                       冶金炼焦时,影响焦炭和钢铁的质量

煤炭调运量        指 煤炭由煤矿发送到集装站的运输量

煤炭发运量        指 煤炭通过铁路向外发送的运输量

煤炭汽运量        指 通过汽车运输的煤炭量

煤制油            指 利用煤炭生产合成液体燃料的过程

综采              指 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简称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审议
通过,并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决议,同意本公司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01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了首期发行,期限 3 年,最终发行规模 15 亿
元,票面利率 6.0%。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完成了第二期发行,期限 3 年,
最终发行规模 20 亿元,票面利率 5.0%。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完成了第三期
发行,期限 5 年,最终发行规模 5 亿元,票面利率 4.9%。2019 年 7 月 2 日,发
行人完成了第四期发行,期限 5 年,最终发行规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 4.75%。
本期债券为证监许可【2017】1301 号文项下的第五次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三期)。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债
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
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利率区间后,
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8
    7、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配售规则:本期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8、债券形式和托管: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
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发行首日:2019 年 7 月 22 日。

    11、起息日:2019 年 7 月 23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及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办理,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

    13、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及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办理,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
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金额。

    15、兑付日:2024 年 7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
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9
       1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开设
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存储及划转。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为同一账户。
       21、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
团余额包销。
       24、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务。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联系地址: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1

    传真:0477-8565415

                                     20
联系人:赵欣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项目负责人:夏坤、张海梅

项目参与人:张伟、李忠明、张博闻、田萌、靳勍、崔越

电话:010-88027267、010-88027189

传真:010-8802719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F

项目负责人:陈志利

项目参与人:何柳

联系电话:010-66225791

传真:010-66225791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刚


                               2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

联系人:靳明明

电话:010-65693399

传真:010-65693838

签字律师:张小满、靳明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梁春

住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人:吴少华、李洪仪

电话:010-58350127

传真:010-58350006

签字注册会计师:弓新平、赵熙、吴少华、李洪仪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联系人:何阳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签字分析师:董浩宇、何阳、贾秋慧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22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蒋锋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64

    三、本期债券发行安排及认购人承诺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 年 7 月 18 日。

    发行首日:2019 年 7 月 22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共 2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
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23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
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 1 项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和律师。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24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
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实质性的利害关系,
且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公司的
股份。




                                  25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发行人信用评级结果变化情况

    2014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了“14 伊泰 01”,发行人委托大公国
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2018 年 5
月 22 日,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14 伊泰 01”信用等级调整为 AAA,主体信用
等级调整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2018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了
“18 伊泰 01”,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大公国际依据《大公信用评级原理》,通过偿债环境、财富创造能力、偿债
来源与偿债能力四个方面对发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判断。偿债环境主要从政
治生态和信用生态分析宏观制度环境及其运行态势对发债主体财富创造能力和
偿债来源及偿债能力的影响;财富创造能力指发债主体盈利能力及其对偿债来源
的贡献;偿债来源主要通过分析发债主体盈利、可用偿债货币资金、债务收入、
外部支持等流动性偿债来源以及可变现资产等清偿性偿债来源的数量和结构对
发债主体偿债来源的安全度进行度量;偿债能力分析是通过衡量发债主体流动性
还本付息能力、清偿性还本付息能力和盈利对利息覆盖能力得到存量、新增和总
债务偿还能力。

    大公国际上调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主要基于对发行人所处偿债环境、财富创
造能力、偿债来源和偿债能力等评级要素历史表现及未来趋势综合判断。主要理
由阐述如下:中国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政策调整空间充足;煤炭行业产业集中
度提升、产能政策性战略性西移以及绿色价格区间的制定为公司提供了良好偿债
环境。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主要是煤炭行业持续回暖、公司市场竞争力优

                                    26
势愈加显著等积极因素支持。公司偿债来源能够为债务偿付提供可靠保障,煤炭
行业持续回暖带动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逐年增长,货币资金充裕,融资能力强。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存在一定偿债压力,但偿债来源对存量债务的保障
能力强,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债务增长空间,总债务偿还能力良好。

    2018 年 8 月 17 日,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
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本次债券评级机构更换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经东方金
诚综合评定,18 伊泰 02 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

    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主要基于发行人业务开展水
平、综合财务实力均出现了显著的提升,具体体现在: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逐步
推进,行业去产能将从总量去产能向结构性去产能转变,受益于下游火电、钢铁、
建材等高耗煤行业需求增长,2017 年以来我国煤炭产量呈现恢复性增长。公司
收入和毛利润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动煤炭价格上涨,近年
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润和综合毛利率均呈逐年上升态势。作为内蒙古地区最大的
地方煤炭企业,公司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质优良,规模优势突出,具备很强的
行业竞争力;受益于塔拉壕煤矿建成投产和灾害治理项目产量增加,公司煤炭产
量逐年增长。受益于供给侧改革推动违规落后产能退出和煤炭价格上涨,公司煤
炭业务收入和毛利润逐年增加。公司主要矿区煤炭赋存条件较好,开采成本较低,
煤炭业务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铁路输送能力和集运能力较强,为自产煤炭
运输销售提供了运力保障,降低了煤炭储运成本,增强了公司在区域煤炭坑口市
场定价的话语权;受益于煤炭运量增加,公司运输业务收入和毛利润逐年增长。
财务方面,受益于煤炭行业回暖和煤炭价格上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逐年
大幅增长,主营获利能力持续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显著增强,盈利对债务和利息
的保障能力逐年提升。公司近年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入且增长显著,经营
获现能力较强。




                                    27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反映了公司面临较好的偿债环境,市
场竞争力很强,具有很强的财富创造能力,融资渠道畅通,偿债来源较为充足,
偿债能力极强。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东方金诚评定本期债券及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
务及本期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东方金诚评定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
伊泰股份未来信用等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基本观点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通过对内蒙古伊泰
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业务运营、企业管理以及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
认为作为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公司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质优良,
规模优势突出,具备很强的行业竞争力;受益于塔拉壕等煤矿建成投产,以及煤
炭行业下游需求回暖,公司煤炭业务收入逐年上升,业务获利能力较强;公司主
要矿区煤炭赋存条件较好、开采成本较低,叠加较高保障的铁路运输和集运能力,
降低了煤炭业务成本,增强了公司在区域煤炭坑口市场定价的话语权;公司是国
内首家将间接法煤制油技术用于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煤制油技术运用行业领先;
公司是国内首家“B+H”股上市的煤炭企业,受益于经营积累和股东增资,资本实
力持续增强;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很强,经营性现金流持续
为净流入且增长较快,经营获现能力较强。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公司煤化工业务在建项目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
大,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易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
公司部分外购煤炭从关联方处采购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
2019 年部分债务集中到期,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28
    综合考虑,东方金诚评定伊泰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评估,东方金诚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具备极强的偿还保障,本期债券到期
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作为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公司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煤质优良,
规模优势突出,具备很强的行业竞争力。
    受益于塔拉壕等煤矿建成投产,以及煤炭行业下游需求回暖,公司煤炭业务
收入逐年上升,业务获利能力较强。
    公司主要矿区煤炭赋存条件较好、开采成本较低,叠加较高保障的铁路运输
和集运能力,降低了煤炭业务成本,增强了公司在区域煤炭坑口市场定价的话语
权。
    公司是国内首家将间接法煤制油技术用于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煤制油技术运
用行业领先。
    公司是国内首家“B+H”股上市的煤炭企业,受益于经营积累和股东增资,资
本实力持续增强。
    公司资产和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很强,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入
且增长明显,经营获现能力较强。

       3、关注

    公司煤化工业务在建项目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大,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
出压力,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易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
    公司部分外购煤炭从关联方处采购且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2019 年部分债务集中到期,面临一定的集中偿付压
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业务管理
制度,东方金诚将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29
财务状况、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等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
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年报后的
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
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
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
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
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
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
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授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授信总额为 469.51 亿元,已使用信用额度为 316.5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53.01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发行人在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95 亿元,中期
票据 35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未曾出现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
具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事实。


                                    30
                    表 2-1: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票面
   发行主体       债券类别        发行日                金额          期限              偿还情况
                                                                               利率
                                                                                       已按时付
                                 2012-12-25     100,000 万人民币      5年      5.53%   息、已按时
                                                                                           兑付
                  中期票据
                                                                                       已按时付
                                 2013-04-16     250,000 万人民币      5年      4.95%   息、已按时
                                                                                           兑付
                                                                                       已按时付
                                 2014-10-09     450,000 万人民币      5年      6.99%   息、尚未到
  内蒙古伊泰
                                                                                           期
  煤炭股份有
                                                                                       已按时付
    限公司
                                 2018-06-06     150,000 万人民币      3年      6.00%   息、尚未到
                                                                                           期
                公募公司债券
                                                                                       尚未付息、
                                 2018-12-14     200,000 万人民币      3年      5.00%
                                                                                       尚未到期
                                                                                       尚未付息,
                                 2019-04-01      50,000 万人民币      5年      4.90%
                                                                                       尚未到期
                                                                                       尚未付息,
                                 2019-07-01     100,000 万人民币      5年      4.75%
                                                                                       尚未到期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以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和已
     计入权益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105 亿元,占发行人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 40%,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表 2-2: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3                   1.24                 1.24                1.01
    速动比率             1.15                   1.17                 1.15                0.85
   资产负债率           52.88%                 55.00%               55.66%              59.73%
      指标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                  3.41                 3.88                1.78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31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六)其他资信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国家商务
    部网站、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银
    保监会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盐业协会、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电
    力建设企业能力及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网站、国家财政部网站、农业部政府网站、海关总署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涉金融严重失信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
    盐业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
    业、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石
    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财政性资金管
    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海关失信企业、
    失信房地产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严重失信企业等的情况。




                                             3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中文简称:伊泰 B 股
    3、公司的外文名称:INNER MONGOLIA YITAI COAL CO.,LTD.
    4、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IMYCC/Yitai Coal
    5、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6、设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3 日
    7、注册资本:叁拾贰亿伍仟肆佰万柒仟人民币元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6264024904
    9、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10、注册地址邮编:017000
    11、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2、办公地址邮编:017000
    13、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赵欣
    14、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5、联系电话:0477-8565731
    16、传真:0477-8565415
    17、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B06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销售、矿山物资、农场种植、旅
游开发、旅游商贸、公路建设与经营、加油服务(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
证经营)、太阳能发电、煤炭进口、煤矿设备及煤化工设备进口、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设备
租赁、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运动、烟酒销
售、副食品销售、矿山工程施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
立的 B+H 股上市公司。本公司属煤炭采掘行业,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
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业延伸。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为 709.42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68 亿元。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8.59 亿元,净利
润 21.2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6 亿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为 845.61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4.90 亿元。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0.09 亿元,净利
润 57.1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25 亿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为 945.51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52 亿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1.85 亿元,净利
润 51.7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37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计为 928.80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37.65
亿元。2019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18 亿元,净利润 11.70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4 亿元。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结构变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本公司设立的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1997 年 3 月 20 日签发的内政股批
字[1997]14 号《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B 股)的批复》及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 1997 年 7 月 15 日作出的证委发[1997]43 号《关于同意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由内蒙古伊克昭
盟煤炭集团公司(伊泰集团前身,下同)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拥有的全部经营
性煤炭资产作为出资、以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方式募集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资
产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作出的国资企发[1997]50 号《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
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批复,按 81.76%折为每股面值为 1
元的股份计 20,000 万股。

                                     34
    上述上市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36,600 万股,其中内蒙古伊克昭
盟煤炭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2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4%,境内上市
外资股(B 股)16,6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36%。

    本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23 日正式注册成立,领取注册号为企股蒙总字第
000511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6,600 万元。

    2、公司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2007 年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07 年 9 月 16 日,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
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6,6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 10 股转增 8
股、以未分配利润按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共计 36,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36,600 万股。

    上述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36,600 万股增加至 73,200 万股。
其中,伊泰集团持有 4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4%;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股东持有 33,2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36%。

    (2)2009 年度分红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0 年 3 月 19 日,经本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 2009 年
末总股本 73,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0 股,并派发现金
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增加股本 73,200 万股。

    上述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73,200 万股增加至 146,400 万股。
其中,伊泰集团持有 8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64%;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股东持有 66,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5.36%。

    (3)2012 年 7 月,发行 H 股

    2010 年 5 月 11 日,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9 月 10 日作出的内政字[2009]199 号《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H 股并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的函》以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4 月 5 日作出的证监许可[2012]445

                                    35
号《关于核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
本公司经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批准后,于 2012 年 7 月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
市并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146,400.00
万股增加至 162,700.35 万股。其中,伊泰集团持有 8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49.17%;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持有 66,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40.81%,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16,300.3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0.02%。

    (4)2012 年度分红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13 年 6 月 28 日,经本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 年第一次 B 股和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2,700.3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 股股
票股利,并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合计增加股本 162,700.35 万股。

    上述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162,700.35 万股增加至 325,400.70
万股。其中,伊泰集团持有 160,0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17%;境内
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持有 132,80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81%,境外
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32,600.7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02%。

    (三)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表 3-1: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     条件股份数          情况
                                                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                                                         境内非国
                    1,600,000,000   49.17   1,600,000,000    无
     限公司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
                     325,954,000    10.02                   未知          境外法人
 理人)有限公司
 伊泰(集团)香港有
                     312,000,000    9.59                     无           境外法人
      限公司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     21,994,100    0.68                    未知          境外法人

                                       36
      公司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19,136,619    0.59               未知        境外法人
  STOCK INDEX
     FUND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17,723,998    0.54               未知        境外法人
  STOCK INDEX
     FUND
 ISHARES EDGE
 MSCI MIN VOL
                   12,383,927    0.38               未知        境外法人
   EMERGING
 MARKETS ETF
                                                                境内自然
     胡家英        11,952,914    0.37               未知
                                                                  人
 ISHARES CORE
 MSCI EMERGING     11,345,395    0.35               未知        境外法人
  MARKETS ETF
  GIC PRIVATE
                    9,494,627    0.29               未知        境外法人
    LIMITED

    (四)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为伊泰集团,伊泰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票 1,600,000,000 股,持股占比 49.17%,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12,000,000 股,持股占比 9.59%。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7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 34 家,子公司情况如
下:
             表 3-2: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3 月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
                          鄂尔多斯市                         煤炭采掘   100.00
     限责任公司                          旗纳林陶亥镇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                  准格尔旗哈岱高勒乡
                          鄂尔多斯市                         煤炭采掘   52.00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马家塔村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
                            上海市          上海市灵石路       咨询     100.00
         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
 伊泰能源投资(上海)                  易试验区加太路 29
                            上海市                           投资管理   100.00
       有限公司                        号 1 幢楼东 部 504-
                                              A27 室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
                            深圳市     区前湾一路 1 号 A     煤炭销售   100.00
  (深圳)有限公司
                                           栋 201 室

                                       38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香港湾仔港湾道 6-8
伊泰(股份)香港有限
                          香港      号瑞安中心 33 字楼    国际贸易    100.00
        公司
                                          3312 室
内蒙古伊泰准格尔煤炭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鄂尔多斯市                         煤炭销售    100.00
  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召镇忽吉图村
乌兰察布市伊泰煤炭销                乌兰察布市兴和庙梁
                       乌兰察布市                         煤炭销售    100.00
    售有限公司                        煤炭物流园区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鄂尔多斯市                         铁路运输    71.27
    限责任公司                          薛家湾镇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鄂尔多斯大马铁路有限                                                           59.0
                       鄂尔多斯市   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    铁路运输
      责任公司                                                                  1
                                        镇水晶路
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                                                           51.0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暖水乡     咨询
  运有限责任公司                                                                0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                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
                       鄂尔多斯市                         铁路运输    76.99
      限公司                              大厦
准格尔旗呼准如意物流                                                           51.0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大路镇     装卸
    有限责任公司                                                                0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大路镇    煤化工     51.00
      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                                                           83.8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制造业
    限责任公司                                                                  9
                                    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    煤炭技术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伊犁市                                       90.20
                                      伊南工业园区          开 发
                                    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伊犁市                             投资      90.27
                                          园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发区维泰南路 1 号       咨询      90.20
                                          1512 室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杭锦旗锡尼镇 109 国
                       鄂尔多斯市                         化工生产    61.15
      任公司                            道北锡尼南路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
杭锦旗信诺市政建设投                                      市政公共             80.0
                       鄂尔多斯市   贵塔拉工业园区南项
  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 施管理             0
                                          目区
内蒙古伊泰宁能精细化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                         51.0
                       鄂尔多斯市                          煤化工
    工有限公司                        贵塔拉工业园区                            0
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                                      油品及化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东胜区               90.20
      限公司                                              工 品销售




                                    39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
 伊泰清洁油品(北京)                                     油品及化             100.
                          北京市     济开发区杨雁路 88
       有限公司                                           工 品销售             00
                                             号

 伊泰化学(上海)有限                                     油品及化             100.
                          上海市     上海市宝山区锦乐路
         公司                                             工 品销售             0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内蒙古伊泰铁路投资有
                        鄂尔多斯市   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   铁路投资    100.00
     限责任公司
                                         14 号街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
 内蒙古伊泰纳林庙灾害
                        鄂尔多斯市   煤南路 14 号街坊区   灾害治理    100.00
     治理有限公司
                                           六中南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
 北京伊泰生物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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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中栋 0101 第 6 层
 伊泰渤海能源有限责任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
                         秦皇岛市                         煤炭销售    100.00
         公司                        河区海宁路 225 号
                                     太原市民营区经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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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 210-4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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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                          基金投资    1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湘湖金融小镇二期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
 内蒙古伊泰嘎鲁图矿业
                        鄂尔多斯市   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煤炭      100.00
       有限公司
                                           五区
 共青城伊泰久友投资管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九江市                          多元金融    99.0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1、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准东铁路公司”)主要经营铁路
运输业务,注册资本 15.54 亿元,本公司持有其 71.27%的股权。准东铁路线路里
程全长 191.41 公里,从准格尔煤田的周家湾火车站向西延伸至东胜煤田的准格
尔召,为发行人位于东胜煤田的煤矿提供了一条连接至大准铁路及呼准铁路的运
输线路,并进一步连接至大秦铁路及京包铁路,直至天津港、秦皇岛港及曹妃甸
                                     40
港。
    2016 年度准东铁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8 亿元,净利润 4.19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准东铁路公路总资产 68.03 亿元,所有者权益 53.94 亿元,2017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7.81 亿元,实现净利润 6.88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准东铁路公
司资产总计 71.17 亿元,所有者权益 57.48 亿元。2018 年度准东铁路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 19.17 亿元,净利润 7.82 亿元。

       2、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9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59 亿元,发行人持有其 61.15%的股权。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于
2018 年 9 月底完成预转固。2018 年,伊泰化工公司实现装置稳定运行 343.46 天,
生产各类化工品 26.10 万吨,实现销售 26.15 万吨,实现销售收入 12.92 亿元,
净利润 5,778 万元。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伊泰化工公司通过
控股方式设立了内蒙古伊泰宁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其中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占 51%的股份,南京宁能化工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占 49%的股份。该公司
50 万吨/年费托烷烃精细分离项目位于鄂尔多斯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锦泰精
细化工园,占地约 200 亩,概算投资约 7.19 亿元。该项目将伊泰化工 120 万吨/
年精细化学品项目的费托烷烃作为原料通过精细分离转化为轻质液蜡、重蜡、正
己烷、正庚烷等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实现与石油炼制产品的差异化发展,从
而达到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目的。该项目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杭锦旗发改局进
行了备案,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于 2019 年投产。
    截至 2018 年末,伊泰化工总资产 194.20 亿元,所有者权益 60.43 亿元。2018
年度伊泰化工实现营业总收入 12.92 亿元,净利润 0.58 亿元。

       3、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煤制油公司”)主要经营煤化工产
品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本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3.529 亿元,本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9.5%股权,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其 39.5%的股权。

                                       41
    截至 2016 年末,煤制油公司总资产 38.44 亿元,所有者权益 26.71 亿元。
2016 年度煤制油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8 亿元,净利润-0.48 亿元。截至 2017 年
末,煤制油公司总资产 37.3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6.67 亿元。2017 年度,煤制油
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8.98 亿元,净利润-449.58 万元。截至 2018 年末,煤制油
公司总资产 41.94 亿元,所有者权益 27.44 亿元。2018 年度煤制油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 8.94 亿元,净利润 0.32 亿元。

    4、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酸刺沟煤矿”)由本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9 月 18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0.8 亿元,本公司持有其 52%的股权。酸刺沟煤
矿产能为年产 1800 万吨,并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洗煤厂和 26.85 公里的酸刺沟
铁路专用线。
    截至 2016 年末,酸刺沟煤矿总资产 41.4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4.80 亿元。
2016 年度酸刺沟煤矿实现营业收入 15.38 元,净利润 4.04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
酸刺沟煤矿总资产 52.57 亿元,所有者权益 48.52 亿元。2017 年度酸刺沟煤矿实
现营业总收入 31.99 亿元,净利润 15.73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酸刺沟煤矿总资
产 63.19 亿元,所有者权益 57.00 亿元。2018 年度酸刺沟煤矿实现营业总收入
35.30 亿元,净利润 16.18 亿元。

    (二)重要合营与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重要合营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表 3-3:发行人截至 2018 年末重要合营与联营公司情况
                                                               在被投资单位持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股比例(%)
    1      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49.49
    2      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40.00
    3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9.00
    4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发行人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2
持股比例 49.49%。主要业务为提供工业用水。
    截至 2018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1.17 亿元,净资产 1.12 亿元,2018 年度该
公司营业收入 0.23 亿元。
   2、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由发行人和伊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持股 40%,经营范围为:对成员
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
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让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截至 2018 年末的总资产 132.07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23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6 亿元,净利润 1.37 亿元。
   3、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
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持股 29%,主要经营煤矸石发电、销售,
供热。
    京泰发电公司截至 2016 年末总资产 24.81 亿元,所有者权益 8.97 亿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1 亿元,净利润 0.05 亿元。2016 年度发行人收到来自京泰
发电公司的股利 0.13 亿元。京泰发电公司截至 2017 年末总资产 24.78 亿元,所
有者权益 8.45 亿元。2017 年,京泰发电公司完成发电量 30.67 亿千瓦时,净利
润-0.51 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发电负荷不足、煤价高企。京泰发电公司截至
2018 年末总资产 28.7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59 亿元。2018 年,京泰发电公司完
成发电量 30.97 亿千瓦时,净利润 0.14 亿元。
   4、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02 月 27 日在鄂尔多斯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本公司持股 2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加工、销售(专
营除外)等。
    伊泰广联截至 2018 年末的总资产 435.4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82.81 亿元,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30 亿元,净利润 5.45 亿元。


                                    43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为伊泰集团,伊泰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600,000,000 股,持股占比 49.17%,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12,000,000 股,持股占比 9.59%。
    伊泰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2.50 亿元,注册地为内蒙古鄂尔
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 14 号街坊区六中南。伊泰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
原煤加工、运销;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产品销售;种植业、养殖业。伊泰集团股权
结构详见实际控制人介绍。
    伊泰集团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煤炭板块、煤化工板块、运输板块和房
地产板块的资产,其中煤炭板块、煤化工板块和运输板块的主要资产归属于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截至 2018 年末,伊泰集团总资产 1,147.28 亿元,所有者权益
435.69 亿元。2018 年度伊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13.09 亿元,净利润 34.87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5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伊泰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
况和权属纠纷。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投资”)持有伊泰集团 99.64%
的股权,其设立于 2005 年 12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72,049.5144 万元,主要经营
业务为对能源产业、铁路建设进行投资。
    截至 2018 年末,伊泰投资股权结构如下:张双旺、张东海、郝建忠等 35 个
自然人以自有出资及受托出资方式合计持有伊泰投资 100.00%股权。




                                    44
    由于伊泰投资的 35 名自然人股东受两千多名自然人信托持有该公司的全部
股权,其股权结构非常分散,自成立以来作出任何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律和该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策程序,表决系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
进行,股东会中通过任何决议至少需要持有二分之一以上股权的股东同意,法律
规定的特别事项则需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
    据此,在伊泰投资中,没有任何单一自然人股东能够实际支配该公司,也没
有任何单一自然人股东可以对该公司形成实际控制,公司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或
相关协议及安排,因此伊泰集团无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即本公司无自然人实际控
制人。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能够保持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及其所属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生
产、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协议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所有
权或使用权。

    2、资产独立情况



                                  45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楚,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
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
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架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以
及生产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任免、考核和管理。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
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
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与
实际控制人机构在不同场所办公,公司机构与实际控制人机构均各自独立,不存
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表 3-4: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东海        董事长      男           49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刘春林        执行董事    男           52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张东升        执行董事    男           48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葛耀勇        执行董事    男           49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执行董事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王三民                    男           45
              总经理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吕贵良        执行董事    男           53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46
               财务总监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刘剑           执行董事                               2019 年 3 月      2020 年 5 月
                              男            52
               副经理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俞有光         独立董事       男            64        2017 年 5 月      2019 年 6 月
张志铭         独立董事       男            57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黄速建         独立董事       男            64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黄显荣         独立董事       男            57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张振金         监事会主席     男            50        2019 年 3 月      2020 年 5 月
刘向华         监事           男            41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贾小兰         监事           女            45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李彩玲         监事           女            44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贺佩勋         监事           男            33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王永亮         独立监事       男            56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邬曲           独立监事       男            54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张海峰         副经理         男            46       2018 年 12 月      2020 年 5 月
张明亮         总工程师       男            50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吕俊杰         副经理         男            51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董事会秘书/
赵欣                          女            37        2017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公司秘书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表 3-5:发行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8 月
   张东海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2017 年 1 月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       2004 年 6 月
   刘春林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8 年 7 月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葛耀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7 年 1 月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张东升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7 年 1 月
   刘向华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3 月
   贾小兰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 月


                                       47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2 月
    张振金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2 月
    吕贵良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12 月

    李彩玲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表 3-6:发行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职务
 俞有光             内蒙古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                2013 年 6 月
 张志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 年 9 月
 黄速建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院    研究员                1988 年 7 月
 黄显荣             中国丝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1997 年 1 月
 王永亮             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01 年 3 月
                    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邬曲                                               审计部长              2001 年 7 月
                    任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张东海,男,汉族,1970 年出生,1993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全国劳动模范。1990 年 4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伊克昭
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主任、经营部副部长、经营公
司副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至今任本
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
兼任伊泰集团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 1 月兼任伊泰集团总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今任伊泰(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伊泰集团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
任伊泰集团总裁。




                                         48
     刘春林,男,汉族,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 年
6 月到 1993 年 2 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1993 年 2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
伊泰集团财务处副处长;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伊泰
集团副总会计师;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6 月
至今任伊泰集团董事兼总会计师;200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内蒙古伊泰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会计师;2008 年 10 月至今任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张东升,男,汉族,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经营管
理师。198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2002 年 1 月
至 2005 年 7 月任本公司经营部部长等职务;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内蒙
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伊泰
准东董事长职务;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内
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内蒙古伊泰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
董事。

     葛耀勇,男,汉族,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 年
11 月至 2001 年 3 月在鄂前旗焦化厂任副厂长、厂长;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伊泰集团副总工程师;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 7 月
至今兼任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8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49
     吕贵良,男,汉族,1966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职称,1994
年 8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工作,1997 年 8 进入本公司,
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2 月
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2 月至今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伊泰集团监事。

     刘剑,男,汉族,1967 年出生,博士。2004 年 7 月份毕业于德国杜伊斯堡
-埃森大学,取得心血管内科博士学位;2014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 年 8 月到 2005 年 6 月任德国迪目根特种机器公
司中国项目部经理;2005 年 8 月到 2007 年 2 月任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获内蒙古人事厅制药正高级主任药师职称;2007 年
2 月到 2012 年 8 月任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
本公司副经理; 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

     王三民,男,蒙古族,1974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王三民
先生于 2005 年 7 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2006 年 3 月获经营管理师及执业药
师资格,2008 年 11 月获高级 IT 项目管理师资格,2010 年 7 月获授予国际会计
师资格。于 1996 年加入伊煤集团,并 2005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1996 年至 2000
年期间历任伊煤集团泰丰四门沟焦粉厂、泰丰多种经营公司、泰丰煤矿、泰丰呼
市精煤分公司以及泰丰总公司门市部、财务部主任等职;200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鄂前旗焦化厂财务科长;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4 月期间,历任伊泰药
业甘草基地财务主管,伊泰药业财务部副部长,以及伊泰药业圣龙分公司财务部
及企管部部长;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期间担任伊泰集团会计科科长;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9 月期间担任伊泰药业圣龙分公司工会主席兼副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3 月期间担任伊泰(北京)合成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司物资采供部部长;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副经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
任鄂尔多斯大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本公司
监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

                                     50
     俞有光,男,汉族,1955 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现任内蒙古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
事,其拥有丰富的财务及会计经验。1981 年 7 月至 1985 年 11 月,于内蒙古轻
工业学校任教;1985 年 11 月至 1999 年 9 月于包头审计局工作;1999 年 9 月起
在内蒙古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职务至今。201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张志铭,男,汉族,1962 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张先生 1983 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 年获得北京大学法
学硕士学位,1998 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张先生还担
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以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黄速建,男,汉族,1955 年出生,1988 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
研究所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会长。黄先生分别于 1982 年、1985 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学
士、硕士学位,1988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其还担任尖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黄显荣,男,汉族,1962 年出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发之行政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英国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董事学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彼
亦为美国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特许会员。彼现为 AEON
信贷财务(亚洲)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A 股及联交所上市 H 股之公众公司)、中
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 H 股之公众公司)及中国农产
品交易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及联交所上市 H 股之公众公司)及威杨酒业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公众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委员、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委员、香港护士管
                                    51
理局成员及建造业议会成员。彼自一九九七年起出任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之持牌
法团中国丝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前称安里俊投资有限公司)持牌负责人及现时
为董事总经理。担任此要职前,彼曾于一国际核数师行任职达四年,及后亦于一
上市公司出任首席财务官达七年。彼拥有三十四年会计、财务、投资管理及顾问
经验。2017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张振金,男,汉族,1969 年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山西矿业学院,高级
工程师。1994 年 5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唐公塔集装站选煤厂基建副科长;1994
年 11 月至 1996 年 9 月在选煤厂筹建处工作;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产业
开发公司纳林庙煤矿副矿长;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本公司监事;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产业开发公司副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1 年至 2006 年任公司总工程师;2006 至 2009 年期间历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2009 年至 2014 年期间历任伊泰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起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监事会主席。

     王永亮,男,汉族,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1985 年 8
月至 1986 年 12 月在伊盟劳改队工作,1986 年 12 月至 1990 年 3 月在伊盟政法
干校工作,1990 年 3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伊盟司法处任劳改科副科长,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伊盟律师事务所业务部部长,2001 年 3 月至今任内蒙古义盟
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1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邬曲,男,汉族,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
原伊克昭盟东胜市食品工业公司财务部长;1994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内蒙
古胜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鄂尔多斯市
荣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7 月至今任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11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52
     刘向华,男,汉族,1978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
至 2001 年 7 月在准东铁路公司工作;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准东铁路公
司行政事务副主管;2002 年 1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准东铁路行政部办公室主任;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管;2005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本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2012 年 3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兼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任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室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彩玲,女,汉族,1975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1995 年 6 月至 1998 年 1 月在鄂尔多斯集团公司
工作;1998 年 2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内蒙古中磊会计事务所工作,曾担任审计部
长、副所长职务;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12 年 3 月
至 2013 年 7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财务信息科科长;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
本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级会计师;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
主任;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起任公司监事。

     贺佩勋,男,汉族,1986 年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
年 7 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2009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工作;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本公司证券部证券业务主管;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本公司证券部
业务主管;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业务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中级业务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总监;2018 年 6 月至今任资本
运营与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53
     贾小兰,女,汉族,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
1993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在伊盟一建(现在更名为鄂尔多斯大华建筑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工作;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鄂尔多斯市得丰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安装预结算副部长;2005 年 8 月调入伊泰集团工作,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集团造价中心安装预算员;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造价中心安装预算副科长;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造价中心安装预算
科长;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副部
长;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
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
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海峰,男,汉族,1973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至 1999
年 5 月在中煤建安公司工作;1999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产业开发公司工作;
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2 月纳林庙煤矿测量技术员;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3 月
任生产技术部纳林庙煤矿安技科科长;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生产技术部
王家坡煤矿副矿长;2006 年 2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煤炭生产事业部宏景塔一矿井
口主任;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煤炭生产事业部主管级工程师;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伊泰集团公司煤炭生产事业部大地精煤矿副主任工程师;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煤炭生产事业部生产部纳林庙煤矿一号井副矿长;
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煤炭生产事业部阳湾沟煤矿矿长;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伊泰集团公司煤炭生产事业部神木县苏家壕煤矿矿长;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煤炭生产事业部诚意煤矿矿长;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大地精煤矿矿长;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公司塔拉壕煤矿矿
长。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经理。

     吕俊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 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高级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吕俊杰先生于 1985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在准格尔旗纳林中学任教;1991 年 7 月至 1991 年 12 月在伊盟煤炭公司政工
劳资科工作; 1991 年 12 月至 1992 年 4 月在伊盟煤炭公司党委办公室任秘书;
                                     54
1992 年 4 月至 1997 年 4 月担任伊盟煤炭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97 年 4 月至
2001 年 2 月担任公司矿山物资经销部主任、产业开发公司经理助理;2001 年 2
月至 2004 年 4 月担任公司物资供应部副经理、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公司西营子发运站主任;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担任公司事业发展
部部长;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公司环境监察部部长;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11 月担任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赵欣,女,汉族,1981 年出生,博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兼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赵女士 2003 年 7 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获管理
学学士学位;2008 年 7 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12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赵女士于 2008 年 8 月加入
公司证券部;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证券部信息披露业务主管;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证券部副部长;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2015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总监;2015 年 4 月起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联席公司秘书;2018 年 4 月任公司
秘书;2018 年 6 月任公司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张明亮,男,汉族,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自 199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期间历任本公司纳林庙煤矿 1 号井井口副主任、纳林庙煤矿
4 号井井口主任、纳林庙煤矿副矿长及矿长和纳林庙煤矿二号井副矿长;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期间担任伊泰集团苏家壕煤矿矿长;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2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煤炭运输事业部准格尔召调度站主任;2012 年 2 月起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生产事业部的副总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本公司监
事;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以及 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四)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欣通过二级市场持有本公司
B 股 5,100 股,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债券的情况。

                                     55
     五、公司内部治理及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发行人制定了完整的规章
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办法、金融工具管
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以上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对项目建设、财务管
理、投融资、资产运营和管理及内部运营和管理的集中控管,有利于公司对下属
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稳步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股东资
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保障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法人治
理结构,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 5-19 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拟订合并、分立、
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
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改方案;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
请聘任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

                                   56
工作;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决定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融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
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伊泰股份设监事会,由 3 名以
上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二分之一以
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前
伊泰股份监事实际人数为 7 人,包括 3 名职工监事。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可以连任。伊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罢免的建议;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
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核对董事会拟提
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
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经理 1 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续聘
任。总经理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并行使如下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
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聘任或
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
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内部制度安排及运行情况

                                   57
    1、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公司实行“分级管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根据战
略规划、以及各业务板块和职能管理的年度目标和重大举措,统一组织公司年度
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审定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并对其年度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考核评价。子企业应按要求将公司批准的年度预算层
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

    2、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模式
    发行人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按照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
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汇编》。公司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
模式,各子公司统一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并须依据该制度制订各子公司的会计核
算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对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委派和管理,
有效控制财务风险,集约配置财务资源。
    (2)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实行稳健的资金管理政策并制定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资
金计划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详细规定了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调整
资金计划和补充资金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了
资金的成本和风险,规范了公司资金计划管理程序,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保障了资金计划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合理有序调配资金,防范财
务风险。

    3、重大投融资决策

    发行人实行规范的重大投融资决策行为,为防范投融资风险、切实优化资本
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内部制度。该制度包括投资项目的立项、设计、招
标、建设、验收、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


                                   58
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投
资做出决策。

    4、担保制度

    发行人规范担保行为,有效防范企业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公
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蒙古伊
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企业在对内、对外担保事项中,
坚持严格程序、审慎处置、依法担保、规范运作的原则,明确了公司对对外担保
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
对外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5、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
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要求的规定,制定了《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
交易的管理制度,审批一般关联交易,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及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豁
免等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上交所、联交所上市规
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及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豁免。公司
作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

    6、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所属各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公司,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
度,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本年度经营情况预测,制定本

                                   59
年度的经营计划指标。伊泰股份向各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利机构行使股东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职
权。

    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着眼于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工作
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力成本,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
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优化对职员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完
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
办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职能业务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技能
操作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宽带薪酬方案、员工绩效管理办法、人员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

    8、风险控制制度

    发行人加强公司风险防范管理,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制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风险防范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
基础性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或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
员会每年召开不少四次的定期会议,审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及风险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各业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章制度和公司具体
业务规则规范运作,并接受风险委员会的监督。

    (三)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 2019 年 3 月末,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60
    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管理公司委托管理的资产和在本部门登记的资产;负责
公司公文管理、印章管理、证明性文件的管理以及公务证件的办理;负责公司档
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等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会议管理、法
律事务管理、综合事务等行政管理以及工会管理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
    人力资源与战略企划部主要负责公司职位体系管理、公司定岗、定编、定员
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建立和维护公司岗位职级体系和员工
职业发展通道;负责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发展、员工绩效、劳动关系管理,薪酬
管理,以及企业文化和品牌策略推广等。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
展规划,组织各产业板块和职能部室完成相应战略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制定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编制各产业板块和职能部室重点工作计划;负责对公司
整体运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日报表、月报表和运营分析报告;组织建立和
维护公司职能职责、流程制度、授权体系;负责绩效管理、企划管理、标准管理
和调度管理等。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统一规划、筹措和调配公司资金,并进行资金预警,制
定公司对外担保和资产抵押方案;负责建立资产管理体系,管理并监督公司资产
购置、调拨、清查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公司并购和投资活动中的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预算管理、财务分析、对外统计、税务管理
和成本费用管理等。


                                  61
    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前期与政策研究;投资计划与立项,项目过程管控及后
评价,标准管理以及涉及的服务与支持工作。负责公司证券与基金投资项目的调
研、论证、立项工作,负责各板块业务的股权投资,负责对参股公司投资效益进
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等。
    安全监察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建立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
体系,推进其持续有效运行,并组织内部、外部审核工作,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责
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安全投入管
理,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安全应急管理和煤炭的质量管理,以及矿山救护。
    环境管理部主要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
减排、生态建设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各单位的生态建设,组织建立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其持续有效运行,并组织内部、外部审核工
作;负责污染控制、环境绩效评价、节能减排管理和环保事故追查等。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收益进行审计;负责对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负责对公司内部带有全局性、
普遍性、倾向性的特定审计;负责工程审计、内控审计和问责管理等。
    煤炭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煤炭生产业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对标准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负责审核煤炭生产板块年度计划预算及调整,统计分析煤炭生产板块
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编制经营管理报表和经营分析材料;负责生产与技术管理、
科技管理、机电管理、票证管理、征地拆迁管理等。
    煤化工管理部主要负责负责建立煤化工业务标准化体系,持续对标准进行升
级,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计划预算绩效管理、资金及核算管理、
投资及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安质环能管理和产
品管理等。
    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主要负责“三会”管理,即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
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记录及决议实施的督查工作,审核各子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会议议案;协助公司制定增资或减资、证券发行及上市方案,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融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负责
组织公司业绩推介、路演活动及投资者关系的维护和公司的股权事务管理。



                                   62
     六、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发行
人 2019 年 4 月 29 日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发行人董事人数为 11 人;发行人监事
为 7 人。
    2016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内蒙古伊泰煤
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存
在“公司部分应披露信息未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披露问题”及“公司在 2015 年年报中对部分项目风险提示不足”等问题。据此,
大公国际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大公关于将伊泰股份纳入观察名单的公
告》,称鉴于上述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伊泰股份的信用能力,大公将其纳入
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发行人的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部分应披露信息未披露”问题的整改
    (1)公司在 2016 年 3 月披露 2015 年年报的同时,未同时披露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五条规定不符。原因及发行人整改措施如下: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未将董事会审议过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上网而只
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内控报
告的全文。公司今后将会继续完善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
    (2)2015 年年报对未办妥土地证和房产证的资产未进行披露。公司凯达煤
矿洗煤厂和塔拉壕煤矿未办妥土地证和房产证。公司在 2015 年年报 117 页中将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勾选为不适用,未披露实际情况。发行人整改
措施如下:
    凯达煤矿洗煤厂和塔拉壕煤矿未办妥的证件,公司正积极沟通相关部门进行
办理。目前凯达煤矿洗煤厂项目已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准格尔旗人
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 2014 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5]410 号),
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正在办理“挂牌”出让工作;塔拉壕煤矿用地审批报件组织工



                                    63
作已完成,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正在办理上报审批文件。公司今后将会按要求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证件的办理情况。
    (3)2015 年年报对闲置的固定资产未进行披露。公司煤炭板块存在部分闲
置房产与土地,其中房产 37 处,原值为 2480.40 万元,净值 1565.74 万元;土地
2 处,原值 126.79 万元,净值 111.78 万元。公司在 2015 年年报 116 页中将“暂
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勾选为不适用,未披露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不符。发行人整改措施如下: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的 37 处房产、2 处土地进行报
废处理。今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财务报告披露规则,将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列
式披露。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披露问题”的整改
    公司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向控股股东伊泰集团预付股权款 3000 万元,该预付
款并无相关依据,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末伊泰集团未偿还,余额为 3000 万
元。针对此事项,公司存在两处披露问题:(1)公司在 2015 年年报重要提示中
称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公司《内蒙古伊
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的预
付伊泰集团股权收购款当期偿还 3000 万元,期末余额 0 元,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披露行为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不符。原因及发
行人整改措施如下:
    此次误披露由于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今后公司将加强部门之间的的互相稽核,
充分核对财务报表附注、年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等披露信息,避免
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公司在 2015 年年报中对部分项目风险提示不足”问题的整改
    检查组通过对伊泰煤制油项目的实地查看了解到,公司 2014 年 3 月筹建,
计划 2017 年 3 月投产,预算 239 亿元的 200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煤制油二期)
因环评尚未通过已经停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发生成本 6.6
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仅为 2.25%。同时检查组了解到,公司新疆能源总
预算 320 亿元的 2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伊犁能源总预算 163 亿的 100 万吨/年
煤制油工程进展也非常缓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归集成本为 42.3 亿元


                                    64
和 38.4 亿元,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分别为 13.22%、23.54%,公司煤制油项目
整体进展较为缓慢。
    公司 2015 年年报关于煤制油板块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仅披露了 16 万吨/
年煤制油示范项目,未见对于国家关于煤制油项目的政策、公司其他煤制油项目
进展状态、资金缺口、未来的生产和发展方向等的披露。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三十三条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第三条的规定不符。
    问题原因及发行人整改措施如下:
    布局煤化工产业是公司实现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公
司一直以来都在坚定不移的推进各煤化工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由于国家近年来逐
步加大煤化工行业审批监管和环保审核力度,严禁未批先建行为,公司相应的对
化工板块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决定集中资金、人力优先建设杭锦旗 120 万吨
/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同时努力推进大路煤制油二期项目和新疆两个煤制油项目
的审批进度。目前投入到这三个项目中的资金主要用于可研、设计和征地等前期
工作。公司将在各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全面展开项目建设,确
保各项目按计划进度建成投产,从而进一步延伸公司煤炭产业链,打造新的利润
增长点。与此同时,公司在编制年报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煤制油项目进程,
加强对煤制油项目的风险提示。
    此次发行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系发行人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因
而对发行人存在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目前发行人已根据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销售、矿山物资、农场
种植、旅游开发、旅游商贸、公路建设与经营、加油服务(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
构凭许可证经营)、太阳能发电、煤炭进口、煤矿设备及煤化工设备进口、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
装卸、设备租赁、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运
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矿山工程施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65
   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业延伸的大
   型企业。主营业务中:煤炭业务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收入合计占总收入的 90%
   左右,主要包括煤炭生产、运输及销售;运输业务是除了为销售本公司自有煤炭
   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藉此向第三方提供的煤炭运输服务;煤
   化工业务主要包括生产及销售煤基合成油及其它煤化工业务;其它业务主要为酒
   店等业务。非主营业务主要为原材料销售、餐饮、站台租赁、房屋租赁、公路收
   费等业务。

             表 3-7: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业务收入    3,502,511.01         90.92%   3,434,299.56            94.46%   2,061,857.60     91.28%
煤化工业务收入    262,240.84          6.81%     124,136.37             3.41%    141,593.14       6.27%
 运输业务收入      80,797.36          2.10%         68,031.82          1.87%     54,696.02       2.42%
    其他           6,668.44           0.17%         9,433.56           0.26%      769.22         0.03%
    合计         3,852,217.66     100.00%      3,635,901.31        100.00%      2,258,915.98   100.00%

        (二)煤炭行业基本情况

        1、我国煤炭行业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煤炭生产及消费国,第三大煤炭资源储量国。煤炭是我国
   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根据我国国土
   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15 年我国共新发现主要固体大中型矿产地 144 处,其中
   增加煤炭资源储量 375.4 亿吨,截至 2015 年底我国查明煤炭储量近 1.83 万亿吨。
   煤炭资源中,烟煤占 75%、无烟煤占 12%、褐煤占 13%;同时,原料煤占 27%,
   动力煤占 73%。2016 年我国共新发现矿产地 144 处,其中大型矿产地 39 处,中
   型矿产地 40 处,小型矿产地 65 处。2017 年,全国新发现矿产地 109 处,其中
   大型 37 处,中型 29 处,小型 43 处。根据《英国石油公司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公布的数据,煤炭是中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约占其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 70%。
   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地质条件和能源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

                                               66
作为我国能源规划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中的最重要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不
可动摇。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导致能源需求大幅攀升,中国电力产业的迅速发展
推动了动力煤的需求。因此,在没有重大能源技术变革和新的主体能源出现的情
况下,我国以煤为主的消费结构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将难以改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 年全国我国原煤产量为 36.60 亿吨,同比
下降 3.5%,延续 2014 年以来的下降。根据万得数据显示,全国煤炭销量呈现小
幅增长,2015 年全国原煤销量约为 35 亿吨,同比上升 1.39%。2015 年全年重点
发电企业耗煤 11.34 亿吨,同比下降 8.79%。2016 年,随着供给侧改革政策的执
行,尤其“276 个工作日”政策的执行,国内煤炭供给量下降,国内煤炭供给呈结
构性不足,国内煤价大幅上涨,2016 年原煤产量减少 3.2 亿吨,同比下降 9.4%。
2017 年煤炭价格全年保持高位,受供给释放缓慢以及需求较好双重影响。煤炭
供给方面,2017 年国家在年初即宣布不再执行 276 天限产政策,但年初的“两
会”、年末的“十九大”会议、贯穿全年的安全大检查和煤管票政策,最终导致 2017
年的煤炭供给释放缓慢,根据最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 年全国原煤产量 34.45
亿吨,同比增长仅为 3.2%,此外,国家对劣质进口煤的限制等政策,也导致了供
给的偏紧。需求方面,全国火电发电量 46115 亿千瓦,同比增长 4.6%,粗钢产
量 8.3 亿吨,同比增长 5.7%。2017 年四季度,动力煤由于供暖旺季价格持续上
涨,炼焦煤由于钢铁价格大涨的带动也持续反弹。2018 年煤炭行业产量保持增
长,总体实现供需平衡,但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局面依然存在。《2018 年政府工作
报告》中提出,2018 年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为 1.5 亿吨,淘汰关停不达标的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变为“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
2018 年全国原煤产量 35.46 亿吨,同比增长 2.92%。

    我国煤炭资源地理分布不均,煤炭资源分布与消费区分布极不协调。我国国
内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为: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煤炭储量主要在华北和西
北地区,其中 60%主要集中在所谓的“三西地区”,包括内蒙西部、山西及陕西。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2015 年山西原煤产量为 9.61 亿吨,同比减产 1,549 万
吨,降幅 1.59%;内蒙古地区全年原煤产量 9.00 亿吨,同比减产 800 万吨,降幅
0.93%;陕西完成原煤产量 4.96 亿吨,增产 371.07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0.75%。
2016 年全年产量最大的依次为内蒙古、山西省、陕西省,产量分别为 8.38 亿吨、

                                    67
8.16 亿吨、5.22 亿吨,三省区 2016 年生产原煤占全国原煤产量的 70.52%。2017
年全年产量最大的依次为内蒙古、山西省、陕西省,产量分别为 8.79 亿吨、8.54
亿吨、5.70 亿吨,内蒙古、山西省、陕西省三省区煤炭产量占全国的 66.82%。
2018 年以来,内蒙古、山西和陕西仍是我国原煤最大的产区,产量分别为 9.26
亿吨、8.93 亿吨、6.23 亿吨,三省区 2018 年原煤产量分别占全国原煤产量的
26.11%、25.18%和 17.57%,合计占比达 68.87%。2018 年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为
70.60%左右,整体行业产能利用率仍不高。未来,“三西地区”仍将是我国其它地
区中长期内稳定的煤炭供给来源。

    煤炭运输能力的增长对于解决煤炭生产与消费地区分布不均问题至关重要。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15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 20 亿吨,同比下降 12.6%,主
要煤运通道中,大秦线完成煤炭运量 3.97 亿吨,同比下降 11.82%;侯月线完成
0.89 亿吨,下降 1.55%。2016 年全国煤炭发运量 19 亿吨,同比下降 4.7%。2017
年全国铁路发运煤炭 21.55 亿吨,同比增加 2.53 亿吨,增长 13.3%。主要港口发
运煤炭 7.27 亿吨,同比增长 12.9%。2018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 23.8 亿吨,同
比增加 2.25 亿吨,同比增长 10.44%

    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15 全年煤炭进口总量为 2.04 亿吨,同比减少
8,714 万吨,降幅达 29.90%;2015 年 1-11 月出口 489 万吨,下降 7.9%。2016 年
我国原煤进口量达 2.60 亿吨,同比增长了 25.20%,增速上涨近 55 个百分点,主
要因 2016 年去产能实施严格的限产政策,煤炭供应端收缩导致国内煤炭供需一
度失衡,下游用煤企业通过增加进口煤来填补国内煤炭缺口。2016 年全国共进
口煤炭 2.56 亿吨,同比增长 25.2% 。2017 年,中国进口煤炭 27090 万吨,同比
增加 1547 万吨,增长 6.06%。全年煤炭平均进口价格 566.86 元/吨,较 2016 年
进口均价 367.32 元/吨,增加了 199.54 元/吨,同比增长 54.3%。2018 年,中国进
口煤炭 28123.2 万吨,同比增加 1033.2 万吨,增长 3.81%。全年煤炭平均进口价
格 601.31 元/吨,较 2017 年进口均价 566.86 元/吨,增加了 34.45 元/吨,同比增
长 6.07%。

    2002 年中国政府取消发电用煤炭的价格管制后,国内煤炭价格主要由市场
主导。自 2003 年以来,国际、国内煤价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并在 2008 年金融危机
爆发前达到顶点,并于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开始回落,此后煤炭价格受全球经济
                                     68
运行情况及国内工业生产情况呈现反复波动。2015 年由于投资和进出口增速回
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煤炭需求整体疲软。2016 年,随着供给侧改革政策的
执行,尤其“276 个工作日”政策的执行,国内煤炭供给量下降,国内煤炭供给呈
结构性不足,国内煤价大幅上涨。2017 年国家在年初即宣布不再执行 276 天限
产政策,但年初的“两会”、年末的“十九大”会议、贯穿全年的安全大检查和煤管
票政策,最终导致 2017 年的煤炭供给释放缓慢。2018 年继续推行煤炭中长期合
同制度与“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在监管部门加强中长期合同兑现情况监
管力度后,中长期合同兑现率大幅提升,对稳价保供起到较好的作用。总体来看,
2018 年上半年国内煤炭供给仍呈现紧平衡状态,全国煤炭价格指数高位震荡。

    从宏观形势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增长动力转化,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和效益,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2018 年,在产业支撑、发展动力、
发展环境等多方面,继续支持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还
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内主要耗煤行业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化工行业、建
材行业的煤炭需求量都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国煤炭消费量仍将保持一定幅度
增长,但同时受水电和新能源、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而煤炭供给主要受到环保政策、产能置换等调控政策影响,大幅增加的概率较小,
煤炭产量或有小幅回升,供求关系叠加政策效应将左右 2018 年煤炭价格走势。

    行业政策方面,随着煤炭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行业产能产量均受到压缩、
高库存逐渐去化,供需基本面正逐渐趋向于平稳健康方向发展。2018 年以来相
关部委继续出台了多条煤炭行业政策。从梳理政策情况来看,去产能仍是首要任
务,但逐步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化产能为主,严格
执行落后产能的退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及产业格局。同
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并多次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紧抓环境治理以及
安全生产。未来煤炭供给侧改革将进入新阶段,政策目标从静态的去产能变为动
态的优化产能结构,即通过产能置换淘汰落后产能增加优质产能。去产能工作计
划的标准、方式和目标将更加明确。去产能地域差别将更加明显,与煤炭工业发
展“十三五规划”中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压缩东部、限制中西部和东北、优化
西部保持一致。

                                    69
    2、近期煤炭行业运行情况

    2015 年,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因素影响,煤炭下游行业景气
度继续下降,煤炭总体需求持续不足,社会库存居高不下,煤炭价格跌幅超预期,
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煤炭企业效益连年下滑,出现行业性大面积亏损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 年全国原煤产量为 36.60 亿吨,同比下降
3.5%,延续 2014 年以来的下降。2015 年,行业基本面延续供给宽松格局,煤价
基本处于下跌通道中,但季节性以及库存行为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对煤价造成扰动。
2015 年全国煤价跌幅在 40%-44%之间,跌幅较 2014 年继续扩大,但产量较 2014
年下滑。2016 年,随着供给侧改革政策的执行,尤其“276 个工作日”政策的执行,
国内煤炭供给量下降,国内煤炭供给呈结构性不足,国内煤价大幅上涨,2016 年
原煤产量减少 3.2 亿吨,同比下降 9.4%。2017 年全国原煤产量 34.45 亿吨,同
比增长 3.2%。2018 年全国原煤产量 35.46 亿吨,同比增长 2.92%。

    在国内煤炭市场行情的进一步变化以及政府部门频频采取调控措施的双重
背景下,2015 年我国煤炭进出口量出现了同比双降。2015 全年煤炭进口总量为
15,558.31 万吨,同比减少 7,162.81 万吨,降幅达 31.52%;2015 年全年煤炭出口
总量为 532.89 万吨,同比减少 40.66 万吨,下降 7.09%。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全年重点电厂存煤 7,358 万吨,可用 20 天。2016
年因去产能实施严格的限产政策,煤炭供应端收缩导致国内煤炭供需一度失衡,
下游用煤企业通过增加进口煤来填补国内煤炭缺口,我国原煤进口量达 2.60 亿
吨,同比增长 25.20%。2016 年全年原煤出口累计 878 万吨,累计同比增长 64.5%。
2016 年 12 月末,重点煤炭企业存煤 9,300 万吨,比年初下降 27.3%。全国重点
电厂存煤 6,546 万吨,比年初下降 11%,可用 16 天。2017 年全国累计进口煤炭
2.71 亿吨,增长 6.1%。12 月末,全国重点电厂存煤 6499 万吨,可用 15 天。2018
年我国累计进口煤炭 2.81 亿吨,同比增长 3.69%;煤炭净进口 2.76 亿吨,同比
增长 5.2%。2018 年 12 月末,全国重点电厂存煤 8141 万吨,可用 18 天。

    运输方面,2015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 20 亿吨,同比下降 12.60%。主要煤运
通道中,大秦线完成煤炭运量 3.97 亿吨,同比下降 11.82%;侯月线完成 0.89 亿
吨,下降 1.55%。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 年,中国铁路规划

                                    70
煤炭运力 28-30 亿吨。根据国家煤炭工业网数据,2015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量约
为 20 亿吨,与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煤炭外运仍存在瓶颈制约。在港口运输方
面,2015 年港口运输能力提高,发运量总体呈降低趋势,曹妃甸港主要通过迁曹
线来分流大秦线运量,2015 全年完成煤炭吞吐量 4,815.90 万吨,同比减少 2,409.00
万吨;2016 年上半年煤炭吞吐量 1,849.10 万吨,同比减少 1,150.60 万吨。黄骅
港为神华集团自有煤码头,是朔黄铁路的主要下水港,2015 全年完成煤炭吞吐
量 1.01 亿吨,同比下降 0.75 亿吨;2016 年上半年煤炭吞吐量 7,982.60 万吨,同
比增长 3,546.30 万吨。天津港 2015 全年完成煤炭吞吐量 3,777.60 万吨,同比增
长 1,519.50 万吨;2016 年上半年煤炭吞吐量 1,474.20 万吨,同比减少 348.4 万
吨。2016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 19 亿吨,同比下降 4.7%。2017 年全国铁路发运
煤炭 21.55 亿吨,同比增加 2.53 亿吨,增长 13.3%。主要港口发运煤炭 7.27 亿
吨,同比增长 12.9%。2018 年,全国铁路煤炭发运 23.8 亿吨,同比增加 2.25 亿
吨,同比增长 10.44%。主要港口发运煤炭 7.51 亿吨,同比增长 3.30%。

    价格方面,根据国家煤炭工业网数据显示,2016 年度全国煤炭价格明显上
涨,2016 年末中国煤炭价格指数 160 点,比 2015 年末增长 44.1 点。2017 年末
中国煤炭价格指数 158.50 点,比 2016 年末减 1.50 点。2018 年末中国煤炭价格
指数 163.51 点,比 2017 年末增加 5.01 点。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行业集中度
逐年提高。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十二五”共淘汰落后煤矿 7,250 处、产
能 5.6 亿吨;其中,2015 年全国淘汰落后煤矿 1340 处、落后产能约 0.9 亿吨。
截至 2015 年底,120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 1050 处,产量比重占总产量的 68%。
2016 年,全国没有新批复的煤炭建设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3 亿吨,退出的产能
主要是前期已经停产产能,对实际产量的影响或不足 0.5 亿吨。2016 年煤炭产量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2016 年 4 月起实施的“276 个工作日”政策,对全年产量的影
响约 3 亿吨。2017 年我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5 亿吨。2018 年提前超额完
成退出煤炭产能 1.5 亿吨以上的目标任务。

    3、煤炭行业产业政策




                                     71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煤炭行业的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
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是未来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长期目标。

    煤炭行业是国家政策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
一系列针对煤炭行业的政策法规,主要涉及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经
济转型等方面,采用较为严格的准入制度、整合措施和安全标准,以规范和促进
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具体包括:

    2007 年 1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
确提出以优化煤炭布局,调控煤炭总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
集团,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加快煤
炭科技创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为煤
炭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目标,力争形成 6-8 个亿吨
级和 8-10 个 5,000 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 50%以上。

    2007 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安办关于印发 2007 年煤矿整
顿关闭工作要点的通知》,确定三个阶段(截止 2008 年 6 月)关井 9,887 处,要
求 2007 年底前确保完成关井 4,000 处,力争提前完成第三阶段关闭任务。“十一
五”期间各地不再批准建设规模小于 30 万吨/年的矿井;立即关闭 3 万吨/年及以
下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矿井。

    2007 年 11 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家关于促进煤炭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指导
意见》,意见表示要逐步推进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有
偿出让矿业权,对大型企业矿区内的小煤矿分类进行整合、收购或关闭。2007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煤炭产业政策》。该政策的出台,对我国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
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
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将发挥重要作用。政策提出要建设神东、晋北、
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
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产业政策》反映了国家通过整合、淘
汰中小煤矿落后产能,做大做强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方式来调整煤炭产业结构,

                                    72
进而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效抑制无序竞争。调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产量,从而
调节我国未来煤炭供需平衡状态,保证整个煤炭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2008 年 10 月 7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
安监局下发《关于下达“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的通知》:规划“十五”后
三年全国再减少小煤矿 4,117 处(2007 年底小煤矿数量 14,069 处,2010 将小煤
矿数控制在 1 万处以内),其中彻底关闭 2,501 余处、扩能改造(包括大团整合改
造)1,616 余处。

    2010 年 10 月 16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
意见》,确定主要目标是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
减少,形成一批年产 5,000 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提
高到 80 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
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式参
与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
电、运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012 年 3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
出“十二五”主要目标是到 2015 年生产能力达到 41 亿吨/年,形成 10 个亿吨级、
10 个 5,000 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 60%以上。同时要推进煤矿
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有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小煤矿办矿水平。“十二五”期间煤炭工业重点任务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二是有
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三是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小煤
矿办矿水平;四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五是大力发展洁
净煤技术,促进资源高效清洁利用,特别地,提倡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有序
建设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强调在内蒙古、陕西、
山西、云南、贵州、新疆等地选择煤种适宜、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重点支持
大型企业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升级示范工程建设,
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六是推进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七
是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八是加强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73
   九是发展现代煤炭物流,建立煤炭应急储备体系;十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深入
   实施走出去战略。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和重点电煤与市场煤价格的靠拢,政府逐步放开了对
   电煤价格的干预措施,煤炭价格的形成机制已基本实现了由计划向市场的过渡。
   2012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2]57 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和重点合同;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
   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956 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解除了对电煤价格的临时干预。电煤市场化改革将促进市场机制作用
   的充分发挥,为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煤炭行业的持
   续健康发展。

          2013 年 11 月 18 日,国办发〔2013〕10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
   业平稳运行的意见》,该文提出:1、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 2、切实减轻煤
   炭企业税费负担 3、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 4、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5、
   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面对近年来煤炭行业持续下滑的局面,2014 年 7 月
   份以来,行业救市政策不断推出,主要集中在供给端,对短期国内产量释放以及
   进口煤量控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短期较小较快的措施,近期煤炭行业主要救市
   政策如下表所示:

                               表 3-8:煤炭行业主要政策梳理
 日期        部门              政策                                 主要内容
                                                   1、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 2、切实减轻煤
20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        炭企业税费负担 3、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
年 11
          国务院       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        4、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5、营造煤炭企
月 18
                       意见》                      业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
日
                                                   续健康发展
                                                   1、严格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力争将今年的煤炭
                                                   产量压减 10%以上;2、严格新建每款准入标
2014 年                                            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淘汰高危小矿)、加
          煤炭工业协   行业主要煤企及协会负
7 月 28                                            大超产处罚力度;3、鼓励优质煤炭出口,禁止
          会           责人讨论达成共识
日                                                 劣质煤炭进口(若不考虑对低卡煤的限制,或
                                                   减少约 8-10%进口煤量),并适时调整出口政
                                                   策(煤炭出口税率有望降低)
2014 年                《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        严格依据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厉查处超
          国家发改委、
8 月 15                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产行为,煤矿年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
          国家能源局、
日                     的通知》                    的产能,月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月均计划的
                                              74
          国家煤矿安                                 110%;无月度计划的,月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
          监局                                       布生能力的 1/12

          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商务
2014 年                                              商品煤应当满足:褐煤(灰分≤30%硫分煤
          部 、 海 关 总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
9 月 3                                               ≤1.5%)、其他煤种(灰分≤40%,硫分煤
          署 、 工 商 总 办法》
日                                                   ≤3%)
          局、检验检疫
          总局
                                                     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
2014 年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
                                                     作,明确现有生产煤矿的产能登记公告工作应
9 月 23   国家发改委     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
                                                     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暂停核增
日                       的通知》
                                                     生产能力,并依法依规限制生产。
                                                     从今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煤炭资源
                                                     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
                                                     在规定幅度内确定,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
2014 年
          国务院常务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
9 月 29
          会议           革                          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
日
                                                     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
                                                     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
                                                     炭企业总体负担。
                                                     自 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
2014 年                  《国务院关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                                 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
10 月 8                  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
          则委员会                                   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 3%、
日                       的通知》
                                                     3%、6%、5%、5%的最惠国税率。
2014 年                                              资源税税率幅度为 2%-10%,对衰竭期煤矿期煤
          财政部、国家   《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
10 月 9                                              矿开采的煤炭减征 3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
          税务总局       改革的通知》
日                                                   的煤炭减征 50%。
2014 年                  《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
          财政部、国                                 要求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取消山西省煤炭
10 月                    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
          家发改委                                   可持续发展基金
11 日                    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力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煤炭
2014 年                  《关于调控煤炭总量、
          国家能源总                                 行业脱困,促进煤炭工业长期健康发展。该意
10 月                    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
          局                                         见的出台意味着供给收缩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28 日                    见》
                                                     有助于平缓产量增速,改善基本面预期。
                                                     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
2015 年                                              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
3 月 25   国家能源局                                 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规范煤炭生产建设
                         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                                                   秩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层气产
                                                     业化发展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从 2016 年开始,用 3 至 5 年的时间,煤炭行业
2016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
                                                     再退出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
年2月     国务院         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
                                                     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
1日                      发展的意见》
                                                     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

                                                75
                                                 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
                                                 得实质性进展


                                                 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 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
                                                 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
                                                 右,到 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煤炭生产
2016                                             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 6000 处左右,120
        国家发改
年 12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 80%以上,30 万
        委、国家能
月 22                五”规划》                  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 10%以下。煤炭生
        源局
日                                               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
                                                 基地产量占 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
                                                 高,煤炭企业数量 3000 家以内,5000 万吨级以
                                                 上大型企业产量占 60%以上。
2017    国家发改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        到 2020 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
年 12   委、财政
                     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        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发展
月 19   部、人社部
                     级的意见》                  和培育一批现代化煤炭企业集团。
日      等 12 部门

        2015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又多次牵头组织行业脱困会议,在 5 月份会议中
   明确提出要持续推出“四个严格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脱困措施,即严格治理违
   法违规煤矿建设和生产,严格治理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治理
   劣质煤生产、进口和使用。提出“四个严肃”:一是严肃地记账算账。摸清全国煤
   矿违法违规和超能力生产账、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信用账,为下一步分类处理提供
   依据。二是严肃地检查督查。通过全面核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隐患排查、
   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维护煤炭建设生产秩序。三是严肃地联合惩戒。四是严肃
   地分类问责。对出现违法违规煤矿擅自复工复产、不安全生产、未兑现承诺、超
   能力生产等问题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责。

        2016 年 2 月 1 日,国发〔2016〕7 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
   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 2016 年开始,用 3 至 5 年的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
   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
   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意见明确 9 项重要任务:1、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2、加
   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 3、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4、推进企
   业改革重组 5、促进行业调整转型 6、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 7、严格控制超能力
   生产 8、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 9、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76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发改能源〔2016〕2714 号《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
划》,提出“十三五”主要目标是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 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
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右,到 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
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 6000 处左右,120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
产量占 80%以上,30 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 10%以下。煤炭生产开发进
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 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
高,煤炭企业数量 3000 家以内,5000 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 60%以上。煤
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85%,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 65%。煤炭企业生产效率大幅
提升,全员劳动工效达到 1300 吨/人年以上。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煤层气(煤
矿瓦斯)产量 240 亿立方米,利用量 160 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75%左
右,矿井水利用率 80%左右,土地复垦率 60%左右。原煤入选率 75%以上,煤炭
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2017 年 12 月 19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部等 12 部委联合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
2118 号。文件明确,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煤电联
营,支持煤炭与煤化工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煤炭与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等。
到 2020 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
企业集团,发展和培育一批现代化煤炭企业集团。

    4、内蒙古地区煤炭行业发展现状

    (1)内蒙古煤炭储量及煤炭行业运行情况

    内蒙古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根据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公布的数据,目前内蒙古
自治区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存储量逾 8,000 亿吨,居全国各省之首。发行人所在的
鄂尔多斯市国土面积 70%有煤,鄂尔多斯盆地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巨型聚煤盆地
之一,煤炭查明资源储量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该地区主要煤种是长焰煤、弱粘
煤,具有特低灰、特低硫、中发热量的特性。良好的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为公司大
规模、高安全、低成本开采煤炭提供了很好条件。

    煤炭工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经过“十一五”大规模的调整、优
化、升级,全区煤矿平均单井生产能力(140 万吨)、机械化生产水平(90%)、

                                    77
资源回收率(60%)以及安全生产水平均居全国前列。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
据,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产量分别为 8.38 亿吨、8.79
亿吨和 9.26 亿吨。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的情况下,内蒙古的煤炭产量逐年上升, 2016 年同比下降 8.10%,2017 年产量
同比上升 4.89%。2018 年产量同比增长 5.35%。由于内蒙古煤炭资源丰富,近年
来,各大主要煤炭企业均加强在内蒙古地区的煤炭布局,造成内蒙古煤炭资源竞
争较为激烈。目前,区内拥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内蒙古伊东集团公司、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本土企业,亦有山
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及电力能源企业在区内设有
煤矿。此外,内蒙古与煤炭主消费区距离较为偏远,拥有自己的运输专线的煤炭
企业拥有较强竞争优势。

    (2)内蒙古煤炭行业政策

    为贯彻国务院[2010]46 号《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文
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整合,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1 年 3 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内蒙古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发
[2011]32 号),主要是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实现“关小上大、
产能置换、优化布局、改善结构、提升水平”的目标。通过煤炭资源整合,推动内
蒙古自治区由煤炭资源大省向煤炭经济强省转变,建立集约、循环、高效和可持
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在产能规模方面,要求 2013 年底,全区煤炭生产
企业最低生产规模为 120 万吨(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到 300 万吨),生产规模在
120 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全部退出市场。在企业数量方面,要求全区地方煤
炭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 80-100 户,分盟市控制数量。其中,鄂尔多斯市 40 户,
乌海市、锡林郭勒和赤峰市分别为 7 户,呼伦贝尔 6 户,阿拉善 5 户,通辽市 4
户,包头 3 户,呼和浩特、兴安盟、巴彦淖尔分别为 1 户。在装备水平方面,要
求“十二五”末,全区煤炭生产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2013 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2013 年 9 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按照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统筹
考虑近期经济运行和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发出《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
                                   78
康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出台了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近期、中
期和长期措施,通过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规范和减免铁路运杂收费
等,为当地煤炭企业减负。近期措施主要包括: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
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
分和煤矿维简费;规范和减免铁路运杂收费;保障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煤炭铁路外
运,降低物流费用,增强外销竞争力。中期措施主要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煤炭生
产企业发展力度。对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煤炭深加工等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降低煤炭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冶金企业整合重组,形成
产业链竞争新优势。长期措施主要包括:加快煤炭转化项目建设,国家已核准建
设的大型煤炭转化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产;积极争取国家尽早批准自治
区电力外送通道、煤炭深加工规划、重大转化项目,提高煤炭就地转化比例,延
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动力煤和东部地
区褐煤交易平台运营。

    2014 年 5 月,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东部区煤炭销售联动机制,坚持同区域、同
煤种、同市场、同价格,按照“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主导”及“大企业牵头、
区域联动”的原则,划分为呼伦贝尔和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盟两个联动区,由
神华集团、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分别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相关铁路
局(公司)指导联动区域开展工作,来保障煤炭市场有序供应。

    2015 年 6 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
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为有效化解煤炭产能过剩,推动煤
电、煤化重组并购,构建内蒙古煤电化整体优势,支持符合现行配煤政策的新建
煤炭转化项目企业与拥有煤炭资源矿业权的企业按照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政
策引导的原则进行重组。

    2016 年 5 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落实去产能去库存降成
本补短板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 12 项具体举措,将中央、自治区关于去产能
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这 12
项举措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强化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用地调控。二是严格控制煤炭
行业新增产能。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3 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三是着力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资源接
                                    79
近枯竭的煤矿,3 年内逐步退出。四是加大对新能源和急需资源的勘查力度。五
是强化重点煤炭转化项目的资源保障。六是加强对重点产业用地支持力度。七是
加强对房地产业用地调控力度。八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对重
大、典型案件给予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九是多措并举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十是
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十一是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用地保障能力。十二是进
一步提高贫困地区耕地质量。

    (三)煤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煤化工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柴油、石脑油、费托蜡、润滑油、液化石
油气等多种化工产品,发行人的煤化工产品一般均为石油化工产品,产品价格与
石油价格及石化产品价格高度相关。发行人主要煤化工产品简介如下: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汽车、机械设备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
液体或半固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辅助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
    费托蜡是亚甲基聚合物,是碳氢基合成气或天然气合成的烷烃聚合物,主要
依靠煤化工优质廉价的原材料进行铁基或者钴基合成。主要应用于塑料加工、油
墨、涂料等行业。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复杂烃类(碳原子数约 10~22)混合物。为柴油机燃料。
主要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
分调配而成;也可由页岩油加工和煤液化制取。柴油最重要用途是用于车辆、船
舶的柴油发动机。
    石脑油是石油产品之一,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
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
    1、主要产品供需分析
    (1)润滑油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 2016-2022 年中国润滑油行业现状研究分析及市场前
景预测报告认为,2015 年润滑油产量自 5 月份开始产量逐渐下滑,2014 年全年
润滑油产量为 574.6 万吨,而 2015 年产量为 570 万吨,产量变化不大,有略微
下降趋势,2015 年市场呈现“旺季不旺,淡季不淡”的局面,整体市场比较低迷,
厂家开工负荷低迷,产量有所下滑。2015 年润滑油表观消费量 842.80 万吨,较



                                   80
2014 年表观消费量小幅上扬。2016 年润滑油表观消费量 596.95 万吨,同比下降
29.17%。2017 年,我国润滑油表观消费量为 673.9 万吨,同比增长 12.89%。
    2016 年国内润滑油进口总量在 34.55 万吨,环比上升 6.44%。主要是 2015
年下半年基础油价格连续下跌,部分国外品牌选择下调外销价格,因此进口量出
现小增。国内调和厂开工负荷低,所以贸易商通过进口资源来弥补市场,国外品
牌质量较好,受到国内市场欢迎。2017 年国内润滑油进口总量在 34.40 万吨,同
比下降 0.43%。2018 年国内润滑油进口总量在 33.51 万吨,同比下降 2.59%。
    从下游需求看,润滑油主要分为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特种润滑油和船
舶润滑油。2017 年,我国润滑油表观消费量为 673.9 万吨,同比增长 12.89%。
其中车用润滑油的市场份额占润滑油总额的 53%。未来 10 年中,亚太地区润滑
油需求量将达到 1550 万吨,而中国就将占该地区需求量的 40%。我国润滑油市
场在未来 5 年中将以每年 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 2020 年,中国市场的润滑油需
求将会翻一番,消费量将可能超过美国。
    从润滑油企业数量来看,较 2000 年的 4000 家相比,经过竞争淘汰和并购的
洗礼,截至 2016 年 7 月,企业数量已经减少到 1300 家,但与全球 1000 家润滑
油企业相比,国内企业还存在整合契机;从单个企业产能来看,国内年产量大于
1 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 56 家,而国外市场已经形成以壳牌、美孚等为首的多头
垄断市场,所以从这两个角度分析,未来润滑油市场规模化势在必行。参考壳牌
等大牌企业的发展并购路径,存量再分配下的份额抢占成为润滑油企业成长的主
要基石。
    (2)费托蜡
    国内使用的 F-T 合成蜡主要依靠进口,分别从壳牌公司和沙索蜡公司进口。
而目前世界市场上销售的 F-T 合成蜡也主要由这两家公司供应,随着 F-T 合成蜡
应用领域的扩大,其需求量将会大幅度增加,从而也促使其产量增加。
    根据智妍咨询发布的《2016-2022 年中国费托蜡行业分析及市场深度调查报
告》显示,我国费托蜡需求逐年上升,趋势稳定。与此同时,我国费托蜡产量虽
然保持同步上升趋势,但是我国产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量。2015 年我国费托蜡
产量为 2.45 万吨,缺口为 1.99 万吨。长期来看,我国费托蜡依靠进口的趋势不
会改变。
    (3)柴油、石脑油
                                   81
    国际能源署 2019 年 3 月份《石油市场月度报告》统计,估计 2018 年全球石
油日均需求增加了 130 万桶,大部分增长来自美国、中国和印度,2018 年这三国
石油日均需求总计增加了 119 万桶。其中 2018 年美国石油日均需求增加了 54 万
桶,中国增加 44 万桶,印度增加 21 万桶。国际能源署认为,2018 年第四季度全
球石油日均需求增加了 140 万桶,预计 2019 年全球石油日均需求也增长 140 万
桶。国际能源署认为需求受到油价下跌、中国和美国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增加的支
撑,但是经济增长减缓抑制了石油需求增长幅度。
    近十几年来国内柴油产量保持了快速增长,基本满足国内柴油消费需求。
1999 年柴油产量为 6134 万吨,2018 年达到 17376 万吨,增长了近 2.8 倍,
1999~2018 年年均增长率达到 9.16%。近 10 年来,中国柴油进出口量较小,多数
年份净进口或净出口量占表观消费量的比例不足 2%,且多数年份是柴油净出口。
可见,中国柴油供需基本平衡。随着我国炼油能力的增长,我国柴油产量仍将快
速提高,预计 2038 年达 28,750 万吨。
    石脑油方面,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乙烯和 PX 产能的提高,国内
化工轻油需求量将快速增长,化工轻油市场供需缺口呈扩大趋势。
    2、产品价格分析
    作为石油产业的下游行业,润滑油、柴油、石脑油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
影响大,反应在国内价格上则是与国际市场价格基本同步变化。2014 年下半年
以来,国际原油进入下跌通道,直接影响润滑油、柴油、石脑油价格。2016 年初,
国际原油价格企稳回调。2017 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稳步回暖,润滑油、柴油、石
脑油价格同步回稳。2018 年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润滑油、柴油、石脑油价格
同步上涨。
                  图 3-1:原油价格与煤化工产品价格走势对比




                                       82
    (1)润滑油
    以亚洲市场 SN150,SN500 和 BS150 为例,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价格
分别为 665 美元/吨、595 美元/吨和 820 美元/吨。受原油价格影响,润滑剂价格
于 2013 年下半年开始进入下降通道。由于我国近年润滑剂进口量较大,国内润
滑剂价格受国际润滑剂市场及国际原油市场影响较大,反映在国内价格上则是与
国际市场价格基本同步变化。因此,从国际润滑剂价格走势也基本能把握国内价
格走势。
    可以预见的是,目前润滑剂价格仍在低位,预计今年会有所回暖。润滑剂及
原油价格走势如图。
                            图 3-2:原油价格走势




                         图 3-3:润滑油产品价格走势



                                   83
       (2)费托蜡
    目前国内进口的 F-T 合成蜡主要型号有 PX105,PX100 等。参考国内几家主
要贸易公司的报价,目前每公斤价格在 20-30 元人民币左右,近年来价格保持稳
定,无明显变化。
       (3)柴油、石脑油
    总体来讲,我国是一个成品油市场受国家管制的市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随着我国成品油市场管理政策的调整,放松了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管制,国内成品
油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 2000 年以来,我国经过数
次定价政策的调整,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成为我国成品油价格定价的主要依据,
且在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达到一定幅度时,来确定国内相应价格调整的幅度。
    2013 年 3 月 26 日,发改委宣布对原有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进行完善,完善后
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为: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 10 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 4%
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确定了国际油价与国内成品油定价的基本标准:
当国际油价<80 美元/桶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当国际油价>80 美
元/桶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
价>130 美元/桶时,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
提。
    在新的定价机制原则下,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幅度及国内宏
观经济形势,进行了数次调整,既显示了新定价政策的灵活性,又体现了我国对
宏观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
    受原油价格影响,国际石脑油和柴油价格自 2014 年起进入下跌区间,2016
年下半年已有止跌回稳迹象。截止 2016 年 9 月 19 日,Nymex 原油价格收于 41.83
                                    84
美元/桶;亚洲柴油报 54.21 美元/桶;新加坡柴油离岸价报 53.59 美元/桶;国际
石脑油价格为 110.41 美元/桶。截至 2019 年 5 月 8 日,布伦特原油价格收于 70.37
美元/桶;纽约柴油报 79.26 美元/桶;新加坡柴油离岸价报 82.02 美元/桶;新加
坡石脑油价格为 60.60 美元/桶。
    长远来看,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不断完善,国内柴油价格也将更接近国际
市场柴油价格。目前中石化石脑油出厂价已与国际石脑油价格接轨,其价格变动
与国际布伦特原油价格相关性强。
    3、市场竞争分析
    (1)润滑油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程机械、电力、汽车、钢铁、船舶、机床行业的快速增
长,装备技术的不断提升,我国润滑油需求量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润
滑油市场。需求量的增加也将推动润滑油市场竞争的升级。
    我国润滑油市场已经逐步形成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共存又彼此竞争的两大
阵营。进口品牌以最早进入我国市场的壳牌、美孚和嘉实多为代表,国产品牌则
主要有我国石化旗下的长城和我国石油旗下的昆仑。
    随着我国润滑油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全球越来越多的石油企业和独立润滑
油商布局我国市场。我国润滑油市场份额较为稳定,中石油、中石化两者占据领
导地位,二者占比和约为 47%,跨国润滑油品牌公司大约占 30%的市场份额,国
内民营润滑油占 17%的份额,再生润滑油约占 4%,进口润滑油约为 2%。
    在市场层次上,我国高端润滑油市场基本被国际石油公司的国际润滑油生产
商所把持,如壳牌、埃克森美孚、雪佛龙等。在中高端市场,中石油旗下的“昆
仑”和中石化的“长城”占较大的市场份额。该两个品牌的润滑油分别约占国内市
场份额的 26%和 21%。
    随着我国润滑油消费的快速增长,国内润滑油产能已无法满足国内日益高涨
的需求,特别是高档次、高品质的润滑油,成为我国进口的主要品类。
    (2)费托蜡
    目前,国外有两家企业拥有较为优良的工业化费托蜡合成装置,分别是南非
的 Sasol 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集团(Shell)。这两家公司分别采用各自研发的化
学合成工艺,建设了不同类型的多套合成装置。至 2013 年底,Sasol 公司高熔点


                                     85
费托合成蜡的供应量在 7 万 t/a 左右,Shell 公司高熔点费托合成蜡的供应量在 5
万 t/a 左右。
    高熔点费托合成蜡粗蜡可直接应用于热熔胶等少数领域,但大部分产品都需
进行改性处理后方可应用。德国赢创集团(Evonik)是全球主要的费托蜡供应商
之一,其自身没有费托蜡合成装置,主要对进口的高熔点费托合成粗蜡进行改性,
现已开发出 VESTOWAX 产品,包括硬烷烃、氧化和部分皂化蜡等系列。产品产
量主要根据下游用户需求而定,初步估计,年总产量在千吨级水平。
    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间接、直接液化合成煤基费托蜡技术由中科合成
油技术公司开发成功,共建有三套示范装置分别为伊泰、潞安以及神华集团合成
油示范装置。三套装置均从 2006 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全部投入商业运行。但这
三套装置均以生产柴油、石脑油为主。其中,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在 2014
年 5 月通过工艺改进生产出符合南非 Sasol 标准的高熔点费托蜡,填补了国内该
领域的技术空白。但是,国内使用的高端高熔点费托蜡主要还是依赖进口,进口
牌号主要包括 Shell 的 SX-100、SX-105,Sasol Wax 的 A-系列、H-系列和 EnHance
系列等产品以及 VESTOWAX 的 EH-和 S-系列、C-系列和 J-系列。
    据了解,国内还将陆续有新的生产线投产,蜡类润滑剂产品价格还将进一步
下降,市场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劣质蜡类润滑剂将逐步退出市场。
    (3)柴油、石脑油
    柴油方面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两大石油公司为主体的成品油
销售网络,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并通过战略合作扩大市场份额,民营企业则在竞争
当中生存,占据了一席之地。受资源的限制,目前两大公司控制了大部分的市场
份额,约占国内成品油零售市场总额的 75%左右,而民营企业及其它公司占据 25%
左右。
    国内化工企业所需石脑油基本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内部互供解
决,未来国内乙烯能力还将不断增加,由于各企业乙烯原料构成会发生一些变化,
并且有一定不确定性,即石脑油供需状况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目前这种三大
集团所需石脑油主要依靠内部互供解决的供需状况依然不会发生变化。

    (四)公司在煤炭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86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就 2015 年的收入而言,本公司是中国
内蒙古最大的地方煤炭企业,也是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之一。根据普氏能源咨询
发布的“2015 普氏能源资讯全球能源企业 250 强排行榜”,本公司综合排名全球
第 192 位。公司在 2015 年《财富》中国 500 强排名中排在第 216 名,在所属煤
炭行业中排名第 6 位。公司在 2016 年《财富》中国 500 强排名中排在第 281 名,
在所属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第 6 位。公司在 2017 年《财富》中国 500 强排
名中排在第 269 名,在所属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第 6 位。公司在 2018 年《财
富》中国 500 强排名中排在第 206 名,在所属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第 6 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规模、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产业结构
优化,物质基础增强,显著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与众多电力、冶金用
户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友好、互惠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品牌效益。同
时,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储备、优越的开采条件、先进的开采技术及持续的内外
部资源整合机会,为公司持续提升煤炭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使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把握煤炭行业转型发展时期的重要
机遇,推动自身快速发展。

    公司竞争优势如下:

       第一,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储量、优越的赋存条件,先进的开采技术以及持
续的内外部资源整合机会。
    公司煤炭产品地质赋存条件优越,具有中高发热值、中低含灰量、极低含硫
量、极低含磷量、低含水量元素等特点,是典型的优质动力煤,这些特征在商业
上极具吸引力,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煤炭开采条件优越,位于具备有
利于低成本采矿的地质条件及煤质的地区,地表条件稳定、地质结构简单、煤层
埋藏深度较浅且倾斜角度较小、煤层相对较厚及瓦斯浓度低,这些特点均大幅降
低了本公司采矿作业的难度及安全风险,并降低了煤炭生产成本。公司拥有持续
的内外部资源整合机会及资源转化配置政策,公司的煤炭储量及产量也将大大提
高。
       第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效率、低成本优势及优异的安全记录。
    公司所有煤矿都实现了机械化开采,拥有先进的开采技术,所用的设备均为
国内外先进的综掘综采设备,大大提高了开采的效率,可达到高产量和高回采率,
                                     87
且更安全可靠。公司拥有赋存条件优良的煤矿,先进的设备,完善的开采技术,
现代化的管理经验使公司的吨煤现金成本远远低于主要竞争对手,增加了核心竞
争力。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安全配套设
施投入,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水平,加强安全制度和队伍建设,一直保持了优
异的安全记录。
    第三,公司在产品运输销售方面极具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配套的铁路、公路运销网络及发运站、港口转运站等附属设施,
增强了公司在运输方面的优势。公司已在铁路沿线和煤矿周边的煤炭集运站形成
了一个连接公司煤矿与连接国家铁路运输系统的综合网络,加大了本公司在获取
分配国家铁路系统运输能力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控制运输成本以及进一步扩大销
售范围,尤其是向沿海发达地区的主要客户的销售。公司充分利用区域内主要煤
炭生产商缺乏自有铁路公路运力带来的区域坑口市场定价的话语权,能够持续低
价采购优质动力煤,通过公司自有的铁路及集运站配套设施系统对外销售,扩大
企业经营规模。
    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煤炭相关的公路、铁路、集装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
度,为公司煤炭的储运、发运创造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行条件,有力保证了公
司煤炭外运销售,保证了产运销的有效衔接。未来随着公司继续对现有综合铁路
运输网络进行扩张升级,包括对铁路现有线路的技术改良,加建二线增建复线等,
公司将得以实现高效的双轨道运营,并将进一步完善东连大准与大秦线,西接新
包神线,北通京包线及蒙冀线,南至准朔线及鄂尔多斯南部铁路的以东胜和准格
尔煤田为中心并连接各方的铁路运输网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矿区往全国各区
域的煤炭运输快捷通道的运输能力。
    此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经验和强大的品牌知名度,拥有完善的销售网
络和稳固的客户关系。凭借公司丰富的煤炭营销经验、强大的品牌知名度、优良
的产品质量,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卓越的营销策略,使公司与多个大型电力、冶
金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公司销售的顺利进行。
    第四,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煤制油技术及面对国家鼓励发展煤化工的良好机
遇。



                                   88
    公司积极发展的煤制油业务位于煤炭资源富集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及新
疆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调整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带动西部地区经济
发展。同时,可延伸公司煤炭产业链,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带动多元业务发展,
提高核心竞争力并巩固行业地位。公司实施的年产 16 万吨煤间接液化项目经过
技术改造,年产量达 18 至 20 万吨,并实现了长周期的安全稳定运行,就目前运
转数据来看,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催化剂用量少、活性好,成本低。此外,公司
通过把握开发新疆地区的机会,就煤炭生产及转化项目正在开展探矿权获取及前
期工作,煤化工业务的拓展有助于公司获得新的煤炭资源,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的煤制油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增加了公司煤炭赋存的转化程度和产品
增加值,未来煤制油业务产能扩大后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
济规模和利润水平。
    第五,公司在煤炭企业管理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且勤勉敬业的专业管理团队,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高
级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煤炭行业知识,平均从事煤炭行业经验超过 20 年,同时
拥有多年在资本市场与国际投资者合作及沟通、互动的经验。同时,公司始终坚
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原则,加大矿区绿化力度,不断完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在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开采、建设生态矿山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此外,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本地区进行环境治理,真正做到了企业与社会的和
谐发展。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本公司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业延伸的大
型企业。主营业务中:煤炭业务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收入合计占总收入的 90%
左右,主要包括煤炭生产、运输及销售;运输业务是除了为销售本公司自有煤炭
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藉此向第三方提供的煤炭运输服务;煤
化工业务主要包括生产及销售煤基合成油及其它煤化工业务;其它业务主要为酒
店等业务。非主营业务主要为原材料销售、餐饮、站台租赁、房屋租赁、公路收
费等业务。

                                   89
                  本公司最近四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如下:

                        表 3-9: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99.18        100.00   391.85       100.00   370.09       100.00   228.59       100.00
煤炭业务                     81.36         82.03   350.25        89.38   343.43        92.80   206.19        90.20
煤化工业务                   12.59         12.69    26.22         6.69    12.41         3.35    14.16         6.19
运输业务                      3.01          3.04     8.08         2.06     6.80         1.84     5.47         2.39
其他①                        2.22          2.24     7.30         1.86     7.45         2.01     2.77         1.21
         毛利润              27.64        100.00   119.10       100.00   123.20       100.00    65.25       100.00
煤炭业务                     24.13         87.28   108.81        91.36   114.55        92.98    60.22        92.29
煤化工业务                    1.95          7.05     3.85         3.23     1.90         1.54     1.99         3.05
运输业务                      1.28          4.63     3.65         3.06     2.28         1.85     2.17         3.33
其他                          0.28          1.04     2.79         2.34     4.47         3.74     0.87         1.33
    综合毛利率                             27.87                 30.39                 33.29                 28.54
煤炭业务                                   29.66                 31.07                 33.36                 29.21
煤化工业务                                 15.48                 14.68                 15.31                 14.05
运输业务                                   42.49                 45.12                 33.50                 39.61
其他                                       12.92                 38.27                 60.00                 31.41

                  (二)业务基本情况及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煤炭业务

                  煤炭生产经营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是发行人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2016 年
           度,发行人生产煤炭 3,688 万吨,销售煤炭 6,380 万吨,煤炭产业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206.19 亿元。2017 年度,发行人生产煤炭 4,729 万吨,销售煤炭 8,546 万
           吨,煤炭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43.43 亿元。2018 年度,发行人生产煤炭 4,769
           万吨,销售煤炭 8,599 万吨,煤炭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0.25 亿元。2019 年
           1-3 月,发行人累计生产生产煤炭 1,028.33 万吨,销售煤炭 2,013.84 万吨。

                  2016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煤炭生产情况如下:


           ①
             其他包括酒店、物流等业务。
                                                          90
                表 3-10:发行人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煤炭生产情况

                                                                                  单位:万吨

                           2019 年 1-3          2018 年            2017 年
               指标                                                                 2016 年
                                  月

         煤炭生产量                    1,028              4,769           4,729          3,688

         煤炭销售量                    2,014              8,599           8,546          6,380

         其中:自产煤
                                        943               4,450           4,366          3,556
         炭

              外购煤炭                 1,071              4,149           4,180          2,824

         (1)煤炭资源储备状况

         本公司直属及控股的机械化煤矿共 9 座。本公司拥有大批地质及资源赋存条
     件利于低成本开采的优质煤炭储量基础。本公司的煤炭储量主要集中于东胜煤田,
     该煤田以煤质优异着称,并与附近的神府煤田一并被国务院列为中国 14 个大型
     煤炭生产基地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储量评审结果及公司实际生产动用资源情
     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采矿权的煤矿 9 座,煤炭资源储量为 26.24
     亿吨,可开采储量 16.18 亿吨。

               表 3-11: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各矿井储量和煤种列表

                                                                             单位:万吨/年、万吨

序号     煤矿名称         煤种            资源储量            可采储量               采矿证期限

 1     酸刺沟煤矿        长焰煤          123,742.00           83,078.00      2009 年 12 月至 2038 年 4 月
       纳林庙煤矿二
 2                       不粘煤          11,227.40            4,567.00       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
       号井
 3     宏景塔一矿        不粘煤           9,522.00            2,737.60       2006 年 9 月至 2036 年 9 月
       纳林庙煤矿一                                                          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4                       不粘煤           2,396.00            2,458.00
       号井                                                                  月
                                                                             2018 年 12 月至 2048 年 12
 5     凯达煤矿          长焰煤          19,080.00            10,992.00
                                                                             月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6     大地精煤矿        不粘煤           7,341.30            3,938.30
                                                                             月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7     宝山煤矿          不粘煤           3,564.00            1,870.00
                                                                             月

                                                     91
8     白家梁煤矿     不粘煤      450.00         405.00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
9     塔拉壕煤矿     不粘煤     85,071.00      51,793.00    2015 年 4 月至 2045 年 4 月
       合计             -      262,393.70      161,838.90

        (2)煤炭生产

        1)产品

        本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为自有煤矿开采的原煤所生产的优质动力煤,该优质
    动力煤具有中高发热值、高挥发分、低硫分、中低灰分及低磷含量等特色优势,
    是国内目前大面积开发煤田中最好的煤种之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划分动
    力煤的重要标准为灰分、硫分及发热量。根据中国发电用煤质量分类国家标准,
    低灰分指灰分介乎 10.01%至 20.00%,超低硫分指硫分低于 0.50%,而中高发热
    值指发热值介乎 24.31 兆焦耳/千克至 27.20 兆焦耳/千克。本公司 9 座营运煤矿
    的灰分平均值约为 12.49%,硫分平均值约为 0.34%及高位发热量平均值约为
    6,100 千卡/千克(相当于约 25.50 兆焦耳/千克)。比对国家标准,发行人煤质较
    好,大部分原煤无须经过去洗选除杂质的进一步处理便可出售。

        2)工艺

        本公司煤矿采掘的现代化程度较高,将主要开采方式由房柱式开采转变为机
    械化开采,使房柱式开采过程中遗留下大量煤柱的问题得以解决。从 2006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煤炭产量由 973 万吨增长至 4,769 万吨,机械化率由不足 50%上
    升至超过 95%,总体回采率由不足 50%提升至 80%。同时,公司不断引进和自行
    开发了大量新型开采技术,总体技术达国内领先水平,关键技术与国外同步发展。
    生产设备上,自 2005 年公司各煤矿、选煤厂的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采
    掘、选煤、监测、运输及通风系统)引进了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的设备,公司整体
    装备达到了国内外煤炭行业领先水平。

        3)流程

        本公司煤炭产运销业务流程如下:




                                          92
    4)成本

    良好的煤层赋存条件和较高的机械化程度使发行人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吨煤生产成本依次为 62.28
元/吨、65.60 元/吨、92.62 元/吨和 104.27 元/吨。

    2013 年 9 月 9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内政发[2013]95 号,规
定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全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资源补偿
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矿维简费,并从 2013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下调煤
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含 4500 大卡)以下、价格下
跌幅度高于 25%的煤种,下调为 8 元/吨,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以上、价格下跌
幅度在 20%以内的煤种,下调为 12 元/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 年
10 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
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财税〔2014〕72《关
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70《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
的补充通知》,和国税〔2015〕51《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93
   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
   关收费基金。上述政策的出台实施,进一步降低了发行人的吨煤生产成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吨煤生产成本情况如下:
                               表 3-12:发行人吨煤生产成本情况
                                                                                 单位:元/吨

   煤炭生产成本类别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1.65               9.04             7.85             9.12

人工成本                          17.46               19.15           16.89             17.88

折旧及摊销                        9.74                8.22             6.77             15.65

其他*                             65.42               56.21           34.09             19.63

生产成本合计                     104.27               92.62           65.60             62.28

   * 主要包括税费、电费、煤炭管理费、维修费、设备检测费等


         (3)煤炭业务采购

         除销售自产煤炭外,本公司也向第三方煤炭公司采购少量煤炭以作转售,以
   优化产品组合,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实现利润最大化。外购煤主要由国内贸易
   煤、集装站外购煤炭以及少量进口煤组成。发行人煤炭采购为按需即时采购,由
   公司的集装站及港口采购,采购价格为周边市场价,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发行人
   采购煤上游供应商分散程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

         2018 年本公司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 3-13:发行人 2018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结算方式(例
                                     采购金额(不含税/万          占营业成本的
           供应商名称                                                              如:现金、承兑
                                             元)                     比例
                                                                                         汇票)
第一名                                               265,867.85          9.75%     现金+承兑汇票

第二名                                                86,240.70          3.16%     现金+承兑汇票

第三名                                                61,941.61          2.27%     现金+承兑汇票

第四名                                                41,417.85          1.52%     现金+承兑汇票

第五名                                                38,425.68          1.41%     现金+承兑汇票
合计                                                 493,893.69         18.11%           -
                                                94
        2017 年本公司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 3-14:发行人 2017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结算方式(例
                                                              占营业成本的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如:现金、承
                                                                  比例
                                                                                  兑汇票)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286,439.59           11.60%     现金+承兑汇票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
                                                 87,341.76            3.54%     现金+承兑汇票
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
                                                 47,865.10            1.94%     现金+承兑汇票
公司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
                                                 43,776.44            1.77%     现金+承兑汇票
炭有限责任公司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
                                                 35,750.03            1.45%     现金+承兑汇票
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合计                                501,172.92           20.30%

        2016 年本公司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 3-15:发行人 2016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结算方式(例
                                 采购金额(不含税/万         占营业成本的
          供应商名称                                                          如:现金、承兑
                                         元)                    比例
                                                                                    汇票)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
                                                43,164.69           2.67%     现金+承兑汇票
 责任公司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38,869.70           2.41%     现金+承兑汇票
 煤炭运销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荣春泰煤炭有限公司                   38,723.42           2.40%     现金+承兑汇票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
                                                31,907.68           1.98%     现金+承兑汇票
 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宝裕商贸有限公司                     19,513.91           1.21%     现金+承兑汇票
             合计                              172,179.41          10.66%           -

        (4)煤炭销售

        发行人对自产煤炭、外购煤炭均采用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2016 年-2018 年
   度及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总体煤炭销售量为 6,380 万吨、8,546 万吨、8,599 万
   吨和 2,014 万吨,平均销售单价为 322 元/吨、402 元/吨、407 元/吨和 404 元/吨。

        报告期内本公司煤炭总体销售情况如下:
                                          95
                                 表 3-16:发行人煤炭总体销售情况

            指标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销售额(亿元)                         81.36               350.25                  343.43                206.19

 销售总量(万吨)                       2,014                8,599                   8,546                 6,380

 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404                    407                    402                  322

         1)地域划分

         本公司煤炭主要销往华北和华东地区,其次是华南和东北地区。本公司多年
  来不断投资于铁路及公路运输系统,并对煤炭生产、运输及销售进行资源整合。
  通过本公司的综合运输网络,本公司从本公司煤矿运送煤炭产品至国家陆路运输
  网络进行付运。

         2016-2018 年公司按地理区域划分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表 3-17:发行人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指标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华东        1,547,885.07        40.18%        1,550,219.76            42.64%           1,023,894.90      45.33%
  华南         728,643.02         18.91%         666,269.71             18.32%            416,206.90       18.43%
  华北        1,455,937.54        37.79%        1,258,302.01            34.61%            725,379.17       32.11%
  东北              8,375.86       0.22%          80,896.45              2.22%             34,109.61          1.51%
  华中             60,193.90       1.56%          71,429.28              1.96%             51,046.06          2.26%
  西北             50,861.92       1.32%           8,635.23              0.24%                 8,179.44       0.36%
  西南               320.34        0.01%                148.87           0.00%                   99.90              -
销售总量      3,852,217.66       100.00%        3,635,901.31        100.00%              2,258,915.98         100%

         2)前五大客户

         公司的优质动力煤产品主要出售给大型工业客户,特别是发电企业。2018 年,
  发行人煤炭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为 97.35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4.85%。
  2017 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79.00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1.35%;2016 年,发行
  人煤炭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为 43.80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9.16%;

         2018 年本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表 3-18:发行人 2018 年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

                                                   96
                                     销售额
         煤炭销售客户排名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万元)
第一名                                400,779.24                                 10.23%
第二名                                161,077.14                                  4.11%
第三名                                150,169.99                                  3.83%
第四名                                136,244.72                                  3.48%
第五名                                125,277.19                                  3.20%
合计                                  973,548.28                                 24.85%




       2017 年本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表 3-19:发行人 2017 年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

                                                     销售额
               煤炭销售客户排名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万元)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255,019.31                         6.89%
广东珠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65,604.48                         4.47%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31,886.63                         3.56%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20,815.70                         3.26%
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116,722.33                         3.15%
                     合计                      790,048.46                    21.35%

       2016 年本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表 3-20:发行人 2016 年煤炭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
                                                 销售额
               煤炭销售客户排名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万元)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113,373.27                   4.96%
广东珠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04,838.83                   4.59%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85,182.01                   3.73%
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67,483.53                   2.95%
江苏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67,117.02                   2.94%
                     合计                            437,994.66                  19.16%

       (5)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标准,并已实施多项措施确保遵守监管
要求,设有由董事长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严格推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了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
署之日,发行人煤炭业务板块未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493 号)规定的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
                                      97
           本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有关环
   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属煤矿环保检查
   方面记录良好,不存在违规生产情况。

           2、主营业务-运输业务

           针对内蒙古煤炭外销受运力约束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改善煤炭经营所配套
   的运输条件,多年来不断投资于铁路及公路运输系统,形成一个连接公司煤矿与
   国铁系统的综合运输网络,成为获得国铁运力的竞争优势,以保证煤炭运力、降
   低运输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1)运输能力

           公司现有控股并投入运营的铁路主要有 3 条:准东铁路(191.41 公里,含复
   线 56.52 公里)、呼准铁路(237.98 公里,含复线 113.79 公里)、酸刺沟煤矿铁
   路专用线(26.127 公里)。同时,公司还参股新包神铁路(占股 15%)、准朔铁
   路(占股 18.96%)、蒙西至华中铁路(占股 2%)、鄂尔多斯南部铁路(占股
   3.9226%)、蒙冀铁路(占股 9%)。此外,公司还在优质煤炭富集的纳林庙地区
   建成了以曹羊公路为主线,辐射周边矿区的 150 公里矿区公路。多年来,公司不
   断加大铁路管理方面的技术与设备投入,实现了与国铁的互通。目前,公司自营
   铁路设计输送能力达到 2.2 亿吨/年,煤炭集运能力超过了 1 亿吨/年,已建成覆
   盖公司主要矿区的完善运输网络,为公司及周边煤炭外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本公司控股经营铁路线情况如下:

                        表 3-21:发行人截至 2018 年末控股经营铁路线情况

                                                                单位:公里、万吨/年
                                     线路全长(含
    名称         起点       终点                  持股比例   设计运输能力    建设运营状况
                                       复线)
准东铁路        周家湾    准格尔召         191.41   71.27%          10,000     投入运营

呼准铁路        周家湾      呼市           237.98   76.99%          10,000     投入运营

酸刺沟支线      酸刺沟     周家湾           26.13   52.00%           2,000     投入运营

    合计           -          -            455.52        -          22,000        -

           截至 2018 年末,本公司参股经营、建设铁路线情况如下:
                                              98
                表 3-22:发行人截至 2018 年末参股经营、建设铁路线情况

                                                                      单位:公里、万吨/年
                                   预计线路    持股比    设计运输能    发行人分
    名称        起点     终点                                                       建设运营状况
                                     全长        例          力        享运量
新包神铁路      包头    陕西神木     177.00    15.00%       5,000.00      750.00      投入运营
鄂尔多斯南部
                新街     陶利庙      356.00 3.9226%         5,000.00      196.13      投入运营
铁路
蒙冀铁路        包头     曹妃甸     1,014.00    9.00%      20,000.00     1,800.00     投入运营

准朔铁路       准格尔     朔州       361.10    18.96%       5,000.00      948.00      投入运营

蒙西华中铁路   乌审旗     吉安       1,806.4        2%        20,000         400      正在建设

       本公司亦拥有一条长 122.0 公里的曹羊收费公路,与准东铁路相互配合保障
   了发行人煤矿与煤炭集运站和国铁线路畅通。

       同时,公司在京包、包神、大准、呼准、准东铁路沿线建立或通过租赁设立
   了 10 个集运站,年发运能力过亿吨,在秦皇岛、京唐港、曹妃甸等港口设有货
   场和转运站,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地设有销售机构,形成了产、运、销
   完整的营销体系。

       (2)煤炭发运情况

       发行人自有的汽运公司、铁路及港口转运站,保证了发行人煤炭运输销售的
   通畅。首先,发行人通过自己的汽运公司和煤矿所属铁路专用线,将所产煤炭运
   至发行人所属发运站。通过发运站将煤炭装车,通过发行人控制的铁路运输线进
   入国家煤炭运输线,到达港口码头,再通过发行人自己的港口货场和转运站装船。

       2018 年,在运销协同战略带动下,铁路板块抓住货运结算改革新机遇,强化
   运销组织协调及储装管理,提升周转率;开通公沟发运站,增加货源。

       2018 年,公司控股运营的准东铁路发运煤炭 7,420 万吨,呼准铁路发运煤炭
   3,215 万吨。2019 年 1-3 月,准东铁路公司发运煤炭 1,859 万吨,呼准铁路公司
   发运煤炭 801 万吨。

       (3)运输业务收入



                                               99
    近三年,发行人运输业务收入分别为 5.47 亿元、6.80 亿元和 8.08 亿元,占
主营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2.42%、1.87%和 2.10%。发行人运输业务为辅助业务,主
要对内提供运销服务,除运输自产煤炭外,本公司也对外提供铁路及公路煤炭运
输。

       3、主营业务-煤化工业务

    本公司为中国首家成功将间接煤制油技术用于规模化工业生产的企业,在我
国煤化工行业享有先发优势。发行人煤化工板块目前运营的项目为伊泰煤基合成
油示范项目。该项目所采用的核心技术由伊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科合成油技术
有限公司研发,由伊泰股份实施,由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承建并运营。该项目示范阶段的建设工程已经完成,合成油设计年产量为
160,000 吨。2011 年 5 月至 6 月,煤制油公司对伊泰煤基合成油示范项目进行了
技术改造,实现了装置优化运行,年产能达到 18-20 万吨,项目于 2011 年 7 月
正式开始营运,正在进行满负荷运行。2013 年,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
18.17 万吨,首次达到设计产能,销售各类油品 18.26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2.93
亿元。2014 年,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 17.83 万吨,销售各类油品 17.30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1.41 亿元。2015 年,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 20.2 万
吨,销售各类油品 20.41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8.45 亿元。2016 年,煤制油公司
累计生产各类油品 19.45 万吨,销售各类油品 33.65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14.16 亿
元。2017 年,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和化工品 18.92 万吨,全年实现销售
收入 8.98 亿元。2018 年,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和化工品 19.43 万吨,
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8.94 亿元。2019 年 1-3 月,煤制油公司累计生产各类油品和
化工品 5.31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2.36 亿元。

    同时,通过积极开展技术攻关、进行技术专利申报,报告期内共有 10 件实
用新型专利和 4 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此外,《煤基费托合成液
体蜡》国家标准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审批通过,在提升煤制油公司行
业地位的同时,为公司煤制油产业的市场准入提供了战略储备。




                                    1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煤化工板块未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所提及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环保检查方面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

         (1)发行人煤化工项目投资进展及未来资本支出的相关风险分析及应对措
    施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煤化工项目包括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
    大路 200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煤制油二期),新疆能源 2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
    伊犁能源 1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
                            表 3-23:发行人煤化工项目基本情况
                                                      (预计)完工日
  项目名称          获批情况           完工进度                            主要产品
                                                            期
                2016 年 7 月获得
                环保部环评批复,                      根据前期调研,   柴油、石脑油、
大路 200 万吨
                2016 年 12 月获得   项目尚未开工      预计开工后 3-4   LPG、LNG,并副
煤制油
                国家发改委正式核                      年左右完工       产混醇、硫磺等
                准
                                    于 2017 年 7 月
伊泰化工 120                                                           液体石蜡、异丙
                已获得内蒙古发改    全线打通生产装
万吨/年精细                                            2017 年 7 月    醇、费托合成蜡、
                委项目备案          置流程,进入联
化学品项目                                                             润滑剂等
                                    合试运转阶段
                2017 年 7 月获得    主装置工艺包、
伊犁能源 100                                          根据前期调研,
                国家发改委核准,    基础设计已全部                     柴油、石脑油、液
万吨/年煤制                                           预计开工后 3-4
                2017 年 9 月获得    完成,详细设计                     化气
油工程                                                年左右完工
                环保部批复          完成 94.49%;
                                                                       主要产品为液化石
新疆能源 200                                          根据前期调研,   油气(LPG)、石
万吨/年煤制     待核准              项目尚未开工      预计开工后 3-4   脑油、柴油,副产
油工程                                                年左右完工       品为硫磺、混醇、
                                                                       硫酸铵
         其中,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已于 2017 年
    7 月全线打通生产装置流程,于 2018 年 9 月底完成预转固,公司正积极推进该
    项目的工程结算及决算工作。
         其他三个煤制油项目中,大路 200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煤制油二期)与伊犁
    能源 1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项目已获核准,新疆能源 2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项
    目尚未获得核准。
         三个煤制油项目预算总投资高达 774 亿元,若上述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未来
                                            101
项目投资支出压力较大,对发行人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针对未来较大规模的投
资支出压力,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包括:(1)根据煤制油下游产品市场情况,分
批次启动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保障已开工项目的建设,避免同时开工建设的大
规模资金支出;(2)对于已获核准的项目,积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
款;(3)积极引入合作伙伴,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股权融资方式将大大降低
发行人的债务压力和资本支出压力。
    (2)发行人煤化工项目成本相关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的煤化工项目成本由生产成本、财务费用、管理成本、营业成本等构
成,以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为例,根据测算该项目生产成本占
比超过 90%。煤化工项目在生产运营环节的投入包括原料煤、燃料煤、石灰石、
新鲜水、电力成本、催化剂及其他化学品等,其中原料煤以及燃料煤用量较大。
    2016 年初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以环渤海动力煤(Q5500K)价格指数
为例,目前平均价格在 579 元/吨左右,相较于 2015 年末 370 元/吨的历史低点,
涨幅高达 56.49%。原料煤及燃料煤成本的不断提高,对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图 3-4: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




    根据项目前期论证及发行人的经营计划,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用煤量及用
煤来源初步规划情况如下:
               表 3-24: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用煤量及用煤计划情况

                       原料煤用量    燃料煤用量
        项目                                          用煤来源计划
                       (万吨/年)   (万吨/年)

                                      102
                                              主要用煤来源为自有的塔拉壕煤
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                        矿,该煤矿可采储量 5.88 亿吨,年
                            437       144
细化学品项目                                  产能 600 万吨,2016 年四季度开始
                                              试生产。
大路 200 万吨/年煤制油
                            883       247
项目(煤制油二期)
新疆能源 200 万吨/年煤                        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尚
                         1,056        262
制油工程项目                                  未制定明确计划。
伊犁能源 100 万吨/年煤
                            462       101
制油工程项目

    根据测算,煤化工项目的煤炭投入量与产成品产出量之比在 5:1 左右。为应
对上游煤炭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影响,发行人计划以自有的塔拉壕煤矿作为伊泰
化工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的用煤来源。塔拉壕煤矿可采储量 5.88 亿吨,
年产能 600 万吨,2016 年四季度开始试生产,可以满足伊泰化工 120 万吨/年精
细化学品项目的用煤需求。发行人暂无制定明确的用煤来源计划,未来可能通过
自有产煤、外购煤炭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项目用煤。2016 年-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发行人吨煤生产成本分别为 62.28 元、65.60 元、92.62 元和 104.27 元,
以自有煤炭作为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上游原料,将大大增强公司煤化工项目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煤化工相关政策的风险分析
    2015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
年)》,提出“大力发展焦炉煤气、煤焦油、电石尾气等副产品的高质高效利用”,
“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加强不
同技术间的耦合集成,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技术水平和能源转化效率,减少对生
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2016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
规划》,提出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稳妥推进煤制燃料、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
增强项目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严格执行能效、环保、节水和装备自主化等标准,
积极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炼油、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力争
实现长期稳定高水平运行。“十三五”期间,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 1300
万吨和 170 亿立方米左右。

                                    103
      综上所述,当前国家煤化工产业政策为适度发展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煤炭
深加工,提升煤炭资源附加值和综合利用率,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根据国
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行人所属的三
个煤制油项目,大路 200 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煤制油二期)、新疆能源 200 万
吨/年煤制油工程项目、伊犁能源 100 万吨/年煤制油工程项目全部入选“十三五”
规划煤炭深加工建设重点煤制油项目,因此发行人煤化工项目面临的产业政策风
险较小,但上述项目可能面临一定的环保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
      (4)国际原油价格对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1)国际原油价格对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煤化工项目产品主要为柴油、石脑油、费托蜡、润滑油、液化石油气
等。由于上述产品上游主要为石化产业,煤化工产业的产量占比较低,对石化产
品价格影响较弱,因此发行人产品市场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高度一致。
      以煤制油公司二期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的产品为例,该项目
的主要产品为柴油、石脑油、LPG、LNG,副产重混醇、轻混醇、硫磺、硫铵,
针对以往的布伦特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联动关系,结合市场实际,发行
人对产品价格进行了预测和分析。
           表 3-25:国际原油价格与煤化工项目主要产品的价格对应关系
                                                               产品价格单位:元/吨
                产量                     布伦特国际油价(美元/桶)
 序
        产品    (万吨
 号                      40      50       60      70      75      80      90      100
                /年)
 1      柴油    138.91   5,084   5,664    6,245   6,825   7,115   7,405   7,925   8,434
 2     石脑油    48.04   5,552   6,015    6,478   6,941   7,173   7,404   7,867   8,330
 3      LPG      17.63   2,800   3,190    3,575   3,960   4,155   4,350   4,735   5,125
 4      LNG      10.77   3,960   4,260    4,460   4,660   4,760   4,860   4,960   5,060
 5     重混醇     1.37   4,126   4,711    5,296   5,881   6173    6466    7051    7624
 6     轻混淳     3.02   1973    2102     2232    2361    2426    2491    2620    2750
 7      硫磺      4.68    685     739      793     847     874     901     928     955
 8      硫铵      6.73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根据发行人下属四个煤化工项目的项目设计方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的
前期可行性论证及相关假设条件,在假定上游煤炭价格 220 元/吨,项目产量达

                                         104
 到设计产能的条件下,国际原油价格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的对应关系
 如下:
布伦特国际油价
                                  项目盈利能力预测结果分析
 (美元/桶)
                 税前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11.26%,高于石化行业基准收益率 11%,
     60
                 即盈利能力指标高于石化行业一般要求以及项目投资人预期。
                 税前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11%,达到石化行业基准收益率 11%,
     59.3
                 即石化行业一般的收益率要求。
                 税前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7.33%,虽未达到石化行业基准收益率,
     50          但超过 4.9%(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项目
                 运营期可覆盖借款本息,并实现一定盈利。
     45          项目收益可覆盖借款本息。
     根据项目设计方的上述预测及假设条件,国际原油价格在 60 美元/桶时,发
 行人煤化工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11.26%,高于石化行业基准收益率 11%,即
 盈利能力指标高于石化行业一般要求以及项目投资人预期。国际原油价格在 50
 美元/桶时,发行人煤化工项目能实现正常经营,项目接近于盈亏平衡。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盈亏平衡测算,除了国际原油价格与煤化工项目主要产
 品的价格对应关系、上游煤炭价格以及项目达产的关键假设,还包括项目产品结
 构、税收成本、上游原料消耗比例、环保成本、项目职工定员及工资福利支出、
 折旧摊销、安全生产费用等诸多假设。上述假设条件的变化,可能造成盈亏平衡
 点的变化。
     2)发行人应对措施及国际油价走势
     第一,发行人不断优化项目设计,调整产品方案,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效益,以煤制油公司二期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
 项目为例,发行人不断优化设计,考虑上游装置的合作建设、投融资、产品方案
 调整等因素,重新调整产品方案和部分工艺技术方案,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走高,有利于提升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布伦特原油现货价格长期低于 50 美元/桶;进入 2017 年,
 原油现货价格在 50 美元/桶-55 美元/桶之间波动;2018 年以来,原油现货价格大
 幅攀升,最高达 86.74 美元/桶;2019 年上半年,原油现货价格回落至 65 美元/桶
 -75 美元/桶之间。

                                    105
           由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高度相关。若未来
国际原油价格走高,将有利于提升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
                                  图 3-5:近 10 年布伦特国际原油现货价格走势
                                                                                                              单位:美元/桶
      美元/桶                                                                                                                美元/桶
130                                                                                                                                    130



120                                                                                                                                    120



110                                                                                                                                    110



100                                                                                                                                    100



 90                                                                                                                                    90



 80                                                                                                                                    80



 70                                                                                                                                    70



 60                                                                                                                                    60



 50                                                                                                                                    50



 40                                                                                                                                    40



 30                                                                                                                                    30




            09-12-31   10-12-31   11-12-31   12-12-31   13-12-31         14-12-31     15-12-31   16-12-31   17-12-31   18-12-31

                                                          现货价:原油:英国布伦特Dtd
                                                                                                                       数据来源:Wind



           (5)煤化工项目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截至 2018 年度末,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结构看,煤化工业务占比仍然较低。
2018 年度,发行人煤炭业务收入 350.25 亿元,占比 90.92%,实现毛利润 108.81
亿元,占比 93.18%;煤化工业务收入 26.22 亿元,占比 6.81%。因此,短期来看,
由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占比较低,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较弱;长期来看,随着
其他项目的陆续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营,煤化工板块对发行人盈利影响将不断增强。
           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的盈利能力来看,上游煤炭价格走势和下游受国际原油
价格影响的产成品价格走势,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较大。根据项目设计方的前
期论证,在煤炭价格 220 元/吨,布伦特原油价格 50 美元/桶,发行人煤化工项目
收益覆盖债务本息后,仍能实现一定盈利。结合近期的煤炭价格和国际原油价格
走势,当前原油现货价格在 65 美元/桶-75 美元/桶之间波动的市场环境下,发行
人煤化工项目若实现全产量投产运营,煤化工板块盈利能力较强。
           发行人煤化工项目投产后,若上游煤炭价格持续上涨或处于较高水平,煤化
工项目的盈利能力下降,并可能面临亏损,但是考虑到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煤
炭价格持续上涨或处于较高水平,将提高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国际原油价格

                                                                   106
波动频繁,若未来价格持续下行,发行人煤化工板块盈利能力面临持续下降甚至
亏损的风险,但是考虑到发行人当前的营业收入构成,国际原油价格下行短期内
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6)煤化工项目对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从项目未来资金支出压力来看,发行人三个煤制油项目预算总投资规模较大,
但是短期来看发行人资本支出压力较小,发行人在项目融资计划上优先保障推进
120 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并实现投产运营。当前发行人煤炭板块盈利能力较
强,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可以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在融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方面,
发行人在获得项目核准后和必要的项目资本金投入后,其他项目资金均通过金融
机构借款和股权融资方式解决,减少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债务偿付资金的占用,
保障公司有息债务的本息偿付。
    从盈利能力和未来经营性净现金流来看,短期来看,发行人煤化工板块占比
较小,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较弱,发行人煤炭生产销售板块的盈利和经营性净
现金流可以保障公司有息债务本金的偿付。
    从发行人煤化工项目本身的债务偿付能力看,根据项目设计方的前期论证,
在上游煤炭价格 220 元/吨,项目产量达到设计产能的条件下,布伦特原油价格
达到 45 美元/桶,煤化工项目虽然面临亏损,但项目收益仍可保证项目借款本息
的偿付。即使考虑当前煤炭价格有所上浮,参照近期的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发行
人煤化工项目收益仍可实现项目借款本息的偿付。
    因此,煤化工项目实现投产后,即使盈利能力较弱,参照当前的国际原油价
格水平,发行人煤化工项目仍可保障项目借款本息的偿付,发行人煤炭板块的盈
利和经营性净现金流可以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发行人煤化工项目对发行人
整体的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4、主营业务-其他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其它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
比重依次为 0.03%、0.25%和 0.17%,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其它业务收入主要包括
酒店业务。这部分业务产生的收入将继续占本公司总收入极低比例。

    5、非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107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非主营业务中其它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
入比重依次为 1.18%、1.76%和 1.69%,主要为原材料销售、餐饮、站台租赁、房
屋租赁、公路收费等收入,其中原材料销售主要是煤矿专用原材料采购销售。这
部分业务产生的收入将继续占本公司总收入极低比例。

    (三)经营方针及战略
    2019 年,公司将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一,以国家深入贯彻推进供给侧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参与产能置换,确保
现有矿井先进产能得到释放;同时,继续积极寻找并购机会,整合内外部优质煤
炭资源,解决好资源接续,充实公司战略储备。
    第二,要以长协重点客户为基础,以优化产品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化工、
建材、水泥下游销售市场份额,提升煤炭销售利润。要抓住铁路货运结算改革的
机遇,进一步提高准东、呼准铁路资产创效能力,千方百计增加运量,最大限度
提升铁路板块的盈利。
     第三,发展洁净煤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在稳步推进
煤化工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的基础上,以价值链中高端为目标,加快煤化工下游产
业延伸,完善产品结构体系,增强抗风险能力,将终端市场开拓作为重点工作。
    第四,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投入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
产水平。继续保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矿
区生态环境保护,多重方式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发展环保产业。
    第五,继续深化管理改革,试行内部市场化经营,提升各基层单位的生产经
营自主权,全面提升公司的战略管控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推行扁平
化管理,对部分专业职能、业务及配套人员进行剥离,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
效率。


     九、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母公司


                                  108
    发行人母公司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最终控制方为内蒙古伊泰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
分。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主要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
投资情况”部分。
    4、其他关联方
               表 3-26: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包头市陆合煤焦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科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

  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注 1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子公司 5.00%以上股权的股东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景塔二矿           母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

  内蒙古伊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 2

  内蒙古伊泰西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109
     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股东

     伊古道(北京)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市分公司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3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注 1:上期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子公司内蒙古伊
  泰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10%的股权,为子公司的股东,本期发行人已全部处置
  内蒙古伊泰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期末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煤炭运销有
  限责任公司不再是发行人关联方。

       注 2:上期内蒙古伊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期内蒙
  古伊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 80.00%的股权转让给鄂尔多斯市钧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期末内蒙古伊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是发行人关联方。

       注 3:上期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的联营企业,本期由
  于追加投资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期末是发行人的控股孙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 3-27:2018 年度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及设备租赁                       47,865.10


                                          110
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运维服务等         4,197.06         2,192.03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          监理服务              427.38           498.11

司

内蒙古伊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770.38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催化剂          27,797.23        14,717.62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技术服务及建安       5,715.22         3,872.82

                                                 工程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景塔二矿                 煤炭                              341.44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          265,867.85       286,439.59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煤炭            7,641.45         5,323.44

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                             1,235.65

科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危废处理             2,478.78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                 37.08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                 12.85

内蒙古伊泰西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产能指标         3,087.01

内蒙古伊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电费            2,883.96

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用水             1,166.68

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                 371.8

伊古道(北京)食品营销有限公司鄂尔          农副产品                  0.54

多斯市分公司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服务           115,993.76

内蒙古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6.6

                合计                                           437,685.25       363,256.18



                         表 3-28:2018 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伊泰西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                0.44          0.72



                                          111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设备、租赁服务
                                                                        17,269.67   34,468.29
                                                  等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166.97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22,382.07   26,833.54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油品、液化气等                1,346.68        456.99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取暖费                                    17.70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服务                  9,928.51      9,252.85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景塔二矿       搬家、租赁、材料等                1,327.26        291.57

      科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等                  631.02          10.52

 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材料                  987.65         862.14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汽车租赁                1,832.53         33.19

   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                                  49.68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                    7,185.46

  内蒙古伊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电费、取暖费等                  31.17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服务                   5.21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费                        1.64

              合计                                                      62,929.31   72,444.16

     2、关联方租赁
                表 3-29:2018 年度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本期确认的     上期确认的
        (子公司)        (关联方)             种类        租赁费         租赁费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
                                                    设备        750.00          727.10
           公司         (深圳)有限公司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
                                                    设备        900.00          467.06
           公司             限公司
     3、关联方担保
           表 3-30: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




                                        112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1,919.70         2004/5/18        2019/5/18              否
            公司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2,034.01          2006/5/1         2024/5/1              否
            公司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11,837.12         2014/3/25        2028/3/25              否
            公司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923.85         2014/3/25        2028/3/25              否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18,672.64        2012/12/21       2030/10/10              否
            公司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2,167.36        2013/12/26       2029/11/10              否
            公司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2,813.40        2014/11/19       2025/10/22              否
            公司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29,100.00         2017/3/20        2019/3/20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4,601.60         2018/3/20        2019/3/20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         2008/3/18       2021/11/12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8,400.00         2007/7/23        2021/7/22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         2014/1/28        2021/1/27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106,722.00         2017/7/25       2028/12/15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9,310.00         2018/3/27        2023/3/26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8,820.00         2015/2/13        2020/2/12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186.20        2013/12/27       2018/12/30              是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2,631.30          2014/1/9         2029/1/8              否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1,127.00         2016/9/29        2031/9/28              否
              合计                  224,666.18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 3-31:发行人 2018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70.90                        948.07

       5、关联方应收应付
                     表 3-32: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13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应收票据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91.00                       184.20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
应收账款                                                                        193.80
             司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
应收账款                                                                         24.38
             司
应收账款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337.77                    4,971.03

应收账款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95.72

应收账款     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               1,903.17

应收账款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860.95

应收账款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0.45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
应收账款                                            35.74
             公司
预付账款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                    454.93

预付账款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6,332.25
             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
其他应收款                                         837.27         837.27        837.27      837.27
             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北牧田园资源开发有
其他应收款                                                                       17.23
             限公司
             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
其他应收款                                           3.87                        18.28
             司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30.00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                  2.77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技术研究院有
其他应收款                                            1.91
             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97,125.00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景塔
其他应收款                                         969.83
             二矿



                 表 3-33: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关联方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票据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7.80

应付票据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3,599.00        1,410.00
                                          114
应付票据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1,199.99           -

应付账款     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89            -

应付账款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0.65        1.07

应付账款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45

应付账款     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97.43

应付账款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8,004.96    5,296.10

应付账款     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64.47            -

应付账款     内蒙古伊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66.15            -

应付账款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705.49           -

应付账款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4,462.56           -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7.82      871.68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799.79      849.84

其他应付款   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572.17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23.08

其他应付款   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327.46   26,645.61

其他应付款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                    3,600.00    3,600.00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184.20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5.13

其他应付款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7,202.19    2,301.26

其他应付款   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      65.25

其他应付款   鄂尔多斯市伊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540.27            -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0.10           -

预收账款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6.84            -

预收账款     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230.99

预收账款     包头市陆合煤焦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126.68      126.68

预收账款     中科合成油内蒙古有限公司                      0.16           -

预收账款     内蒙古垣吉化工有限公司                        0.32           -

长期应付款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长期应付款   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000.00   18,000.00

                                          115
        6、接受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
        2017 年 11 月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以下存款、贷款及其他
   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3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情况如下:
            表 3-34:发行人与关联方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收取或支付
        项目           2018 年初数    2018 年增加 2018 年减少     2018 年末数
                                                                                   利息、手续费
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385,403.72 14,820,477.08 14,336,618.84       869,261.95       3,673.77

向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     150,000.00     240,000.00   20,000.00        370,000.00      11,547.51
       合计              535,403.72 15,060,477.08 14,356,618.84     1,239,261.95      15,221.28


        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人对蒙西华中铁路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4.97 亿元(自有资金),本次出
   资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蒙西华中铁路公司累计出资 11.97 亿元。因本公
   司董事张东升在蒙西华中铁路公司担任董事,本次出资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联方交易制度及决策机制

        发行人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
   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要求的规定,制定了《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
   交易的管理制度,审批一般关联交易,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及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豁
   免等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上交所、联交所上市规
   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及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豁免。公司
   作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要求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


                                            116
    发行人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
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
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等的相关规定,并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四)关联方交易定价机制

    发行人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
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
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等的相关规定,并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十、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 2015 年向控股股东伊泰集团预付股权款 3,000 万元,形成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截至 2015 年末,该笔占款余额为 3,000 万元。该笔预付股权款系因
发行人根据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鄂尔多斯市与伊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形成,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 19.12 亿元向伊泰集团受让其持有的内蒙古伊泰
广联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的股权。该交易事项已获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核通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付款约
定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该笔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共持有内蒙古伊泰广联煤
化有限责任公司 10%的股权。截至 2016 年末,该笔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该笔
占款余额为 0。
    该笔与控股股东形成的非经营性占款系因真实股权收购事项形成,并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流程,不构成资金违规占用。报告期内,除上述非经营性占款,
发行人与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行人
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2017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内
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建立互保关系。互保的主体包含
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双方各自的控股子公司,互保期限及额度为


                                   117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担保
不超过 20 亿元。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承诺不违规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
项,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规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违规资金拆借,
将触发如下投资者契约保护条款:
    (1)触发情形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规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违规资金拆借。
    (2)处置程序
    ①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在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及发行文件约定时
限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②通知
    发行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其合理认为可能构成该触发情形的,应当及
时通知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其合理认为可能构成该触发情
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每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项下发行的每期公司债券,下同)
全体持有人。
    ③救济机制
    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或被合理推断应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按照受托
管理协议约定时限召开持有人会议。
    ④宽限期机制
    发行人在发生触发情形之后具有 3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
内对违规非经营性占款及违规资金拆借事项进行整改并全额回收全部违规被占
用或出借资金,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次公司债券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使用救济
机制,但需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向债券持有人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118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发行人为了规范通过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融资业务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
部负责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办理公司信息对
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相关的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
等的信息沟通负责人。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相关的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
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由资本运营与合规管
理部统筹安排,并指派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
并由专人回答问题、记录沟通内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
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牵头组织并起草、
编制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的信息
披露文件,并通过证券交易场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总体来看,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设立了较完善的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投融资决策、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




                                   119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4-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总资产                         9,288,040.10              9,455,139.62           8,456,052.80          7,094,160.36
总负债                         4,911,503.22              5,199,901.40           4,707,041.51          4,237,330.33
全部债务                       4,077,619.41              4,247,822.92           3,789,271.37          3,417,684.29
所有者权益                     4,376,536.88              4,255,238.22           3,749,011.29          2,856,830.02
营业总收入                       991,834.96              3,918,462.14           3,700,867.38          2,285,850.50
利润总额                         149,727.31                636,091.07            714,698.97            256,487.18
净利润                           117,037.30                517,244.66            571,395.63            212,536.2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有
                                  98,382.26                413,672.66            492,536.96            198,576.22
者的净利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金
                                    4,981.54               973,299.10            807,487.00            595,263.51
流量净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现金
                                  -49,076.68              -727,337.39           -237,182.69           -471,078.86
流量净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现金
                                -189,944.15                 80,145.18            339,729.56           -351,494.55
流量净额
流动比率                               1.23                       1.24                  1.24                  1.01
速动比率                               1.15                       1.17                  1.15                  0.85
资产负债率                          52.88%                      55.00%               55.66%                59.73%
债务资本比率                         48.23%                     49.96%               50.27%                54.47%
营业毛利率                           27.87%                     30.39%               33.29%                28.55%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2.03%                      8.46%               10.37%                 5.03%
EBITDA                                        -          1,029,440.37           1,039,819.42            551,692.82
EBITDA 全 部 债 务
                                              -                   0.24                  0.27                  0.16
比
EBITDA 利息倍数                               -                   4.66                  5.07                  2.83
应收账款周转率                           5.7                     21.43                 17.10                  9.94
存货周转率                              5.41                     19.02                 14.82                 11.3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收
                                        2.92                     13.17                 18.80                  8.60
益率(%)
                                                          120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扣除非经常损益)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收                         -                    12.77                    18.87                    8.07
益率(%)
                             表 4-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8.50%                     50.09%                   49.53%                  55.76%

   流动比率(倍)                      1.52                        1.47                    1.50                    2.34

   速动比率(倍)                      1.46                        1.40                    1.41                    2.12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负债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计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21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所证监许可【2017】1301 号文
核准,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018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了首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8 伊泰 01”,期限
3 年,最终发行规模 15 亿元,票面利率 6.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18 伊
泰 01 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用于偿还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公司债
务。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完成了第二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8 伊泰 02”,
期限 3 年,最终发行规模 20 亿元,票面利率 5.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
18 伊泰 02 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用于偿还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公
司债务。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完成了第三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9 伊泰 01”,
期限 5 年,最终发行规模 5 亿元,票面利率 4.9%。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
19 伊泰 01 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因拟偿还公司债务尚未到期,闲置期间已经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本年度内重新归集上述资金至专项账户,并最
终用于偿还约定的公司债务,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019 年 7 月 2 日,发行
人完成了第四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9 伊泰 02”,期限 5 年,最终发行规模 10 亿
元,票面利率 4.7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19 伊泰 02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本期债券为证监许可【2017】1301 号文项下的第五次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初步拟将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拟从 2019 年及 2020 年到期的公司债务中选择性偿还。拟选择
性偿还的公司债务包括 2019 年及 2020 年内到期的部分银行借款合计 159,700.00
万元以及公司债券“14 伊泰 01”。
                  表 5-1:本期债券拟选择性偿还的公司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债权机构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122
       浦发银行             2017/12/29        2019/12/29             10,000.00
       交通银行              2018/7/6         2020/3/22              19,900.00
       交通银行              2018/7/30        2020/3/22              29,900.00
       交通银行             2018/10/15        2020/3/22              79,900.00
       建设银行              2017/6/30        2020/6/29              20,000.00
“14 伊泰 01”债券持有人    2014/10/09        2019/10/09           200,000.00
         合计                                                      359,700.00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各类有息债务总余额 4,005,313.38 万元,长期
有息债务余额 2,937,807.18 万元。相比于银行借款,本期债券具有一定的成本优
势,偿还部分银行长期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
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下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不变,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
64.08%提高至 66.12%。长期债务融资比例的提高降低了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债务结构将逐步得到改善。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
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
径下的流动比率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 1.23 提高至 1.30,速动比率将由本期债
券发行前的 1.15 提高至 1.22。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覆盖能力的提升,使公司的
短期偿债能力得到一定的加强。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123
    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给予公司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
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将低于公司以
往债务的利率水平。因此,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利于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可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为
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基础。同时,本期债券的
发行还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和成本管
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使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进一
步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

    四、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和统一调配,并指定财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并建立
详细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发行人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发行人将于监管银
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1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次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告、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 2019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信用评级报告》
    五、《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
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阅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一、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联系人:赵欣

    电话:0477-8565731

    传真:0477-8565415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5 层

    联系人:夏坤、李忠明

                                   125
   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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