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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电B股: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2013-11-04  

						证券代码:900949              证券简称:东电B             公告编号:临2013-061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
额可能显示为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
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浙江浙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可按照1:0.886的换股比例,将其所持有的东南发电股票
自动转换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A股股票,即
每股东南发电股票可换得0.886股浙能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届时,本公司
股东可进行浙能电力股票余额查询。相关股票上市安排请关注浙能电力公告。


    本公司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方案的议案》,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
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3]1253号文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现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3】60号
《关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自2013年11月7
日起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
    股票简称:东电B股
    股票代码:900949
    终止上市日期:2013年11月7日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或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存
在未领取红利的情形,本公司关于前述情形的后续处理及其他相关事宜安排如
下:
       1、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已质押或被冻结的,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浙能电力的
A股股票后,由浙能电力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将该等股份质押或冻结的申请。
       2、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浙
能电力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
或浙能电力联系。
二、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1、被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浙能电力签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相关约定,自合并完成日起,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
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存续公司承继和承接。东南发电负责自《合并协议》生效日起
12个月内办理完成将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至
浙能电力名下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应本公司的
要求,浙能电力同意协助本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2、人员安排
    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存续公司全部接收,并予以妥善安
排。本公司作为东南发电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的合并完
成日起由存续公司享有和承担。
       3、信息披露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之后,投资者仍可通过本公司原股票代码900949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本公司终止上市日之前的公告。
    待浙能电力股票上市后,投资者可通过浙能电力的股票代码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浙能电力的相关公告。
    为使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等各相关方能更好地了解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实施
情况,在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之日起至浙能电力股票上市这一期间,本公司或浙
能电力将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提示
性信息。
    4、浙能电力股票上市时间
    浙能电力将争取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相关股票
上市安排请关注浙能电力公告。
    5、本公司股票换股及股东查询股票余额事项
    自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起,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余额可能显示为
零。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
影响;在换股相关手续完成之后,本公司股东(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可按照1:0.886的换股比例,将其所持有的东南发电股票自动转换为浙能电力A
股股票,即每股东南发电股票可换得0.886股浙能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届时,
本公司股东可进行浙能电力股票余额查询。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单 位: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峥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八层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310007
    电 话:86-571-85774566
    传 真:86-571-85774321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