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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化B: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 大化 B      公告编号:2020-004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34 亿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34 亿元。
     3.公司关联方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化国贸)应收账款计
提坏账准备情况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 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4 亿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4.2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837.16 万
元
     (二)每股收益:-0.50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导致主营业务亏损。
    公司自 2018 年 4 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直至 2019 年 10 月下旬,
大化集团热电厂及合成氨厂陆续开车,公司随后启动开车程序,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生产装置开车成功并稳定运行,转入正常生产阶段。
    由于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受到严重影响,使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亏损。
    (二)公司关联方大化国贸应收账款计坏账准备
    2018 年末公司应收大化国贸 9173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收大化国
贸 9704 万元。大化国贸自 2019 年 3 月 5 日司法重整完成后,其拖欠公司货款有
所增加,且无明确证据及保证确保公司收到上述货款。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
大化国贸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坏账准备 7084 万元。
    (三)检修及开车费用转入
    公司自 11 月开车成功后,相关装置设备检修及开车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机构借款和融资逾期违约利息
    截止 2019 年末,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的借款或融资已发生逾期或违约,就
其发生的利息已经预估进入当期费用,共计 4104 万元。其中,应付未付中航国
际租赁有限公司的罚息为 1899 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计提大化国贸坏账准备数额准确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大化国贸自 2019 年 3 月 5 日完成司法重整完成后,陆续对其机构及业务进
行了重新整合,并逐步展开相关业务,其拖欠公司货款有所增加。大化国贸未能
对上述欠款提供保证,公司对大化国贸偿款能力很难准确判断。
    (二)公司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鉴于审计工作正在
进行,尚需要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上述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对大化国贸应收账款已按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上
述不确定因素,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34 亿元(未经审
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
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
亏损,且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负值。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19 年年报披露后将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
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