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9-00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 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 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 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执行《通知》要求,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 响,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对公司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 受影响的报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 上期重述金额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容和原因 表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元) (元) (元) 应收票据和应收 应收票据及 应收票据:187,732,857.78 1,046,561,318.10 943,458,350.19 账款合并列示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755,725,492.41 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并入其他应 其他应收款 30,809,303.36 222,243,987.18 其他应收款:222,243,987.18 收款项目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 固定资产:1,043,198,784.12 固定资产 1,046,161,554.75 1,044,076,948.85 入固定资产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878,164.73 工程物资并入在 在建工程 627,195,003.40 292,860,798.14 在建工程:292,860,798.14 建工程列示 应付票据和应付 应付票据及 应付票据:994,346,216.65 2,100,463,155.67 2,220,278,922.11 账款合并列示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1,225,932,705.46 应付利息、应付 其他应付款 278,473,617.73 304,709,645.02 应付利息:248,062.29 股利计入其他应 应付股利:11,245,500.00 付款项目列示 其他应付款:293,216,082.73 专项应付款计入 长期应付款:53,944,762.97 长期应付款 84,388,197.83 67,414,762.97 长期应付款列示 专项应付款:13,470,000.00 管理费用项目由 管理费用 于研发费用单独 管理费用 187,074,867.47 217,526,110.48 230,998,537.90 列示调整 研发费用单独列 研发费用 17,182,613.88 13,472,427.42 — 示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 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