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有关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免收门票事宜函复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7-023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
有关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免收门票事宜函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4 月 17 日获悉,公司
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收到了浙江省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湖市物价局(以下简称“平湖市发改局、
物价局”)出具的《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函复》(平发改价[2017]7
号)。
一、《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函复》的主要内容
函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函,本局以平发改价[2016]2 号文件
作了函复。
按照相关审批材料,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收费审批的申请人和被核准人为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平湖市九龙山旅游物
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等,平湖市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实际履行收费的经
营权。因此我局根据平湖市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以平发改价
[2013]13 号同意其门票价格调整的方案,但这仅仅是对门票价格的调整,并不
改变所有权(收费权),或者说重新赋予收费权力。现经复核,重新函复如下:
1、撤销平发改价[2016]2 号文件中“现要求撤销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
申请,须由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的表述内容。
2、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及外蒲山通天桥票的事项,可由你们自
行决定并有序组织实施。”
二、关于申请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事宜的前期情况
据了解,为响应惠民生、促发展的号召,开发公司决定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九龙山景区,免收九龙山景区门票。为此,开发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
2016 年 1 月 17 日向平湖市发改局、物价局递交了申请。申请内容主要为:免收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免收外蒲山通天桥票;撤销对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
公司作出的《关于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平发改价[2013]13 号)
等相关文件,以还利于民,造福百姓。
2016 年 3 月 3 日,开发公司收到了由平湖市发改局、物价局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问题的函复》(平发改价[2016]2 号),
主要内容为:
“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是经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批准成立登记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项目为旅游项目开发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等。2013 年 3 月 29 日,本局对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以平发改价
[2013]13 号文件批复给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现要求撤销九龙山旅游
度假区门票的申请,须由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
此后,开发公司多次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收到了《关
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函复》(平发改价[2017]7 号)。
三、关于申请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事宜的后续安排
《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函复》(平发改价[2017]7 号)再次确
认了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收费审批的申请人和被核准人为公司子公司开发公
司。为了降低游客旅游成本,吸引更多游客来九龙山景区,并增加停留时间,同
时促进度假区餐饮、酒店、娱乐、运动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开发公司将根据平发
改价[2017]7 号函复内容,逐步处理关于免收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门票的相关问题。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