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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创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
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2018 年 2 月 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8 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9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9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30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21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

    ㈠ 第七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 7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同意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㈡ 第七届监事会第 8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8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

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监事暨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选举冯俊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㈢ 第七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9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

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和本次第一季度报

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

    ⑵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当年度和 2018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和《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㈣ 第七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

致认为:

    ⑴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㈤ 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
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

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㈥ 第七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 12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共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

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㈦ 第七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 13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同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进一

步完善,2018 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

法、违规、违章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

授权的情况下,仍将资金存放于关联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该事项

涉及金额重大且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仍未收回。上述行为违反了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未能有效执行重大关联交

易适当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以避免该违规情况的发生,并且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

告的管理层也未能及时对此事项予以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

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间,公司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 2018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等资料。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年度

使用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

司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

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

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