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39 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提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在对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 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9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