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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创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600555/900955     证券简称:海航创新/海创 B 股   公告编号:2019-074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九龙山度假区游艇湾 L13-2

   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7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1,760,22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7,543,528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94,216,6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054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2.8265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22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董事杨新莹女士、董事黄河先生、董事宁志

   群先生、独立董事傅劲德先生、独立董事徐麟祥先生、独立董事沈银珍女士、

   独立董事秦波先生、独立董事周莉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杨明华先生、监事魏亭先生因公务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袁飞先生为公司董事暨杨新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97,523,543 99.9933            19,985    0.0067               0   0.0000

       B股          94,216,595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391,740,138 99.9949            20,085    0.005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选举袁 1,391,520 98.5772 20,085 1.4228         0    0.0000

         飞先生为公司

         董事暨杨新莹

         女士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思杰律师、戴伟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

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