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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B股: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正式版)2020-11-06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B股证券账户转换




       业务操作指引(正式版)




            2020年11月

                 1
                                 释义
 本操作指引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东贝集团        指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贝B股         指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国资公司      指                  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B股市场实行指定结算制度,即投资者须指定一家
                          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作为账户的指定结算参与人。
                              指定结算参与人的主要职能是:代理查询账户余额和
                          过户记录、接收账户对账数据、代理发放股票现金红利、
                          代理账户注销等。
    指定结算         指       B股账户开立后即视为办理了指定结算,开户会员默认
                          为账户的指定结算参与人。
                              境内B股账户开户成功后须办理指定交易后才可以进行
                          交易,境内B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即为账户指定结算参
                          与人,境内B股账户指定交易撤销后,境内B股账户处于无
                          指定结算状态。




                              B股账户投资者可自主选择符合标准的过入账户的时间
      调整期         指
                          ,即东贝B股退市后14天内




                                    2
                                                          目录
释义 ................................................................ 2
目录 ................................................................ 3
特别提示 ............................................................ 7
第一部分:投资者类型说明 ............................................ 7
    一、B股证券账户分类 ............................................................................................. 7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 8
第二部分:业务操作基本流程 .......................................... 9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登记 ..................................................................................... 10
    二、B股退出登记................................................................................................... 10
    三、账户匹配 ......................................................................................................... 10
    四、账户配发 ......................................................................................................... 11
    五、匹配和配发结果的发送和确认 ..................................................................... 12
    六、A股初始登记 .................................................................................................. 13
    七、配发账户托管关系建立 ................................................................................. 14
    八、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仅适用于配发账户的投资者) .................... 14
    九、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 ..................................................................................... 17
    十、资金划付 ......................................................................................................... 18
    十一、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 20
    十二、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 21
    十三、换股产生的零碎股处理 ............................................................................. 22
    十四、股东大会 ..................................................................................................... 22
    十五、配股 ............................................................................................................. 22
    十六、配发账户注销 ............................................................................................. 23




                                                              3
                                特别提示

    东贝集团换股吸收合并东贝 B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吸收合并”)方案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经东贝集团与东贝 B 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经东贝集团与东贝 B 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8 月 27 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 36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本次吸
收合并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吸收合并事项获有条件通过。2020
年 9 月 29 日,东贝 B 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2 号)。

    为确保本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指导各证券公司完成办理东贝 B 股转换为东
贝集团 A 股涉及的账户转换操作业务,根据与各方沟通讨论的结果,形成本操作
指引并作出以下特别提示:

    1、为方便投资者账户信息核对、确认,东贝集团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
为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账户转换工作,该等工作主要为境内东贝 B 股账户
持有者匹配沪市 A 股证券账户以及为匹配失败或无法匹配的东贝 B 股账户持有者
配发特殊 A 股账户。因境外投资者交易的特殊性,境外东贝 B 股账户持有者统一
由东贝集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配发特殊 A 股账户。

    2、为保障投资者权益,请各 B 股指定结算参与人积极履行通知和确认义务,
即 B 股指定结算参与人应及时告知投资者 A 股账户匹配或配发结果,境内投资者
如对匹配或配发 A 股账户有异议的,可在调整期内自主指定符合条件的 A 股账户,
B 股指定结算参与人根据调整期内境内投资者的调整申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报送境内投资者指定的 A 股账户。B 股指定结算参与人未尽相关职责引发的法律责
任,由 B 股指定结算参与人承担。

    3、如境内投资者未在调整期内申请指定 A 股账户或指定的 A 股账户不符合要
求,视为同意使用匹配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或配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相关法
律责任和业务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东贝集团作为换股吸收合并 A 股初始登记的申报主体,承担退市东贝 B 股
                                     7
股东(含账户无指定结算的投资者)换股拟登记 A 股证券账户的确定、通知、确
认等义务。

   5、东贝集团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会及时将东贝集团 A 股股份登记的
最终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

   对于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部分基本流程,如 B 股退出登记及 A 股初始登记等
业务,将由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后续进一步出具文件或通知予以明确,本操作
指引对相关操作仅作一般性描述,具体操作流程以相关监管机构或执行机构届时出
具的文件或通知为准。




                                   8
                    第一部分:投资者类型说明


一、B 股证券账户分类

    目前,上海 B 股证券账户类型共分为 C1 账户、C90 账户及 C99 账户三类,账
户主要分类标准如下所示:


  投资者类型                账户类型                          分类标准


                                                   以境内个人身份证开户的境内个人B
境内个人投资者    C1账户,以C1开头加8位数字组成    股投资者(投资者证券账户指定结
                                                   算在境内证券公司)


                                                   以个人护照、或其他有效、合法的
                                                   境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开户的境外
境外个人投资者   C90账户,以C90开头加7位数字组成   个人投资者(投资者证券账户可指
                                                   定结算在境内、外证券公司、境外
                                                   托管银行)


                                                   以有效、合法境外身份证明文件进
                                                   行开户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
境外机构投资者   C99账户,以C99开头加7位数字组成
                                                   证券账户可指定结算在境内、外证
                                                   券公司、境外托管银行)




                                       7
二、操作指引投资者分类

    基于上海 B 股证券账户的一般分类,本次东贝集团换股吸收合并东贝 B 股涉
及的账户转换流程及后续操作主要按照以下投资者类型进行分类操作:


          投资者类型                                分类标准


                              投资者所持C1账户已正常开立,并由境内证券公司进行指
  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
                              定结算


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C90及 投资者所持C90或C99账户已正常开立,并由境内证券公司
        C99账户投资者         进行指定结算


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 由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进行托管,通过境外证券公
  管行的C90及C99账户投资者     司、境外托管行进行指定结算的C90及C99账户投资者


                              撤销指定交易后尚未在任何一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指定交
  无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
                              易的C1账户投资者




                                       8
                  第二部分:业务操作基本流程
    本着服务及方便投资者的目的,本次东贝集团换股吸收合并东贝 B 股所涉及的证
券账户转换业务中,有指定结算的 C1、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投资者可向 B 股指定
结算参与人(含境外托管行)进行具体的业务咨询与办理;鉴于无指定结算的 C1 账
户投资者的数量有限且持股数量较少,东贝集团委托中信建投证券为该类投资者提供
业务咨询与办理的服务,即投资者可联系中信建投证券进行账户信息查询及咨询相关
业务流程,并可于中信建投证券处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
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东贝集团的联络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东 6 号

    联络人:付雪东

    联络电话:0714-5416688

    传真:0714-5415588

    邮箱:fuxd@donper.com

    中信建投证券的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大厦

    联络人:李霞、于洋

    联络电话:010-65608123、010-85159261

    传真:010-85130714

    邮箱:lixiazgs@csc.com.cn、yuyang@csc.com.cn




                                       9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由黄石国资公司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东贝 B 股异议股东提供
以美元作为支付币种的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后,异议股东可通过
行使现金选择权,向黄石国资公司过户其所持东贝 B 股股份实现退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的规定,若东贝
B 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高于现金选择权价格 15%、投
资者申报将导致重大损失的,则将由东贝 B 股自行组织股东进行网下申报,即投资者
根据本次现金选择权相关公告向东贝 B 股申请,通过与黄石国资公司签署协议并提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的方式行使现金选择权。本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为 1.220 美元/股,
较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溢价 15%,较东贝 B 股换股价
格 2.479 美元/股折价 103.20%。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金选
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1 月 4 日)的东贝 B 股股票收盘价为
3.070 美元/股,高于现金选择权价格 15%,根据上交所的上述规定,本次现金选择权
行权申报将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二、B 股退出登记

    东贝 B 股在退出登记时,投资者所持股份如在证券公司处存在司法冻结或质押等
情况,由证券公司将相关冻结信息告知东贝集团。

    根据东贝 B 股的退出登记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东贝 B 股提供退出 B 股登
记时点的投资者名册等相关资料并终止其与东贝 B 股的登记关系。


三、账户匹配

    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在原有沪深 A、B 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为投资者设立一
码通账户,作为记录投资者身份信息以及证券资产的总账户,原有证券账户作为投资
者用于投资交易的子账户,并在一码通账户与子账户之间建立关联关系。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根据东贝集团的委托,根据一码通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为东贝 B 股
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匹配沪市 A 股账户。具体规则如下:

                                      10
    对于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所在的一码通账户下指定交易在相同证券公司的沪市 A
股账户,且满足:

    (1)一码通下账户名称及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不为空;

    (2)一码通账户与沪市 A 股账户、C1 账户关联关系已确认;

    (3)A 股账户为正常;

    (4)A 股账户、C1 账户无冒开标识;

    (5)A 股账户非定向资管、做市、自营、两融等特殊账户。

    则在东贝 B 股退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东贝集团的委托,将为满足上述
条件的 C1 账户匹配沪市 A 股账户。对于一码通账户下存在多个满足以上条件的 A 股
证券账户,将按照下列顺序选择特殊 A 股账户:优先选择开户日期最近的沪市普通 A
股账户,如无沪市普通 A 股账户,再选择开立日期最近的特殊 A 股账户。

    对于不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沪市 A 股账户或在上述条件下未能匹配到沪市 A 股账
户(含特殊 A 股账户)的东贝 B 股账户,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东贝集团委托
为其统一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具体详见本章第四点账户配发。

    特别提示,由于投资者 A、B 股证券账户信息不一致、同一一码通下 A、B 股账户
关联关系未确认或 A、B 股账户不在同一一码通下,都会导致 C1 账户投资者不能匹配
到沪市 A 股账户,请投资者先办理相关账户资料修改或关联关系确认、转挂手续;请
指定结算证券公司通知投资者提前办理该等手续。


四、账户配发

    对于有指定结算但未匹配成功的 C1 账户投资者、无指定结算的 C1 投资者以及全
部 C90、C99 账户投资者,由东贝集团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投资者一码通账
户信息统一免费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

    沪市特殊 A 股账户为限制性账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该类账户进行交
易限制,只能进行卖出委托申报,不能进行买入委托申报。特殊 A 股账户除无法买入
任何证券以外,被限制买入的业务范围还包括:证券发行、权证行权、开放式基金申

                                        11
购、开放式基金认购、开放式基金分红设置、账户式质押回购出库、ETF 申购、融资
融券余券划转、融资融券担保品划转(买方向)、融资融券券源划转(买方向)等。
未来,如资本市场推出新业务及新产品,相关业务及产品也将有可能被列入限制买入
范围。


五、匹配和配发结果的发送和确认

    在匹配和配发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所有匹配和配发结果发送至东贝集
团。东贝集团接受所有东贝 B 股股东查询及转换账户补充、更新事宜,包括无指定结
算 C1 账户投资者。东贝集团将通过公告等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账户拟转换结果的查
询、更新方式,并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如 C1 账户投资者对匹配或配发的 A 股账户有异议的,可在调整期内可自主选
择符合条件的转换 A 股账户,如在调整期内无特别指定或指定的 A 股账户登记信息与
C1 账户不一致,则视为同意使用东贝集团向中国结算申请匹配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或
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按照匹配或配发结果进行后续股份转换;

    2、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禁买限制。为了避免
影响后续股份转换和交易,请投资者尽快办理配发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

    3、为了避免产生账户转换失败等不利后果,建议投资者请勿在东贝集团 A 股上
市前注销匹配或配发或在调整期内投资者指定的沪市 A 股账户。若在东贝集团 A 股上
市前注销了上述账户,则此类投资者持有的东贝 B 股于转换成东贝集团 A 股后,将登
记至东贝集团的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中,投资者后续可咨询东贝集团或中信建
投证券办理确权操作。

    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东贝集团的委托将有指定结算的 B 股账户的匹
配和配发结果发送至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含境外托管行)。

    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含境外托管行)应告知有指定结算的 B 股账户投资者账户匹
配和配发结果,并根据要求将投资者的确认和调整结果反馈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含境外托管行)需落实投资
者知晓匹配和配发结果的义务,同时告知以下事项:

                                     12
    1、如 C1 账户投资者对匹配或配发的 A 股账户有异议的,可在调整期内可自主选
择符合条件的转换 A 股账户,如在调整期内无特别指定或指定的 A 股账户登记信息与
C1 账户不一致,则视为同意使用东贝集团向中国结算申请匹配的沪市 A 股证券账户或
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按照匹配或配发结果进行后续股份转换;

    2、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禁买限制。为了避免
影响后续股份转换和交易,请投资者尽快办理配发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

    3、为了避免产生账户转换失败等不利后果,建议投资者请勿在东贝集团 A 股上
市前注销匹配或配发或在调整期内投资者指定的沪市 A 股账户。若在东贝集团 A 股上
市前注销了上述账户,则此类投资者持有的东贝 B 股于转换成东贝集团 A 股后,将登
记至东贝集团的未确认持有人专用证券账户中,投资者后续可咨询东贝集团或中信建
投证券办理确权操作。

    调整期结束后,东贝集团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东贝 B 股指定结算证券公司
(含境外托管行)收集投资者确认和调整结果。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含境外托管行)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 B 股账户投资者账户确认和调整结果反馈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集后直接转发给东贝集团进行汇总确认,东贝集团将结合自行
收集的投资者确认和调整结果,生成最终的 A 股初始登记名册。


六、A 股初始登记

    东贝集团根据本次吸收合并换股比例计算所有登记在册 B 股投资者换股后所得东
贝集团 A 股股份数,并将各投资者股份明细更新至投资者名册。此投资者名册包含股
东代码、证券代码、证券类型、托管数量、投资者姓名/名称、国籍/注册地、证件类别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类别、证件号码/主体资格证书编号、流通类型、挂牌年份、权益类
别等信息。

    东贝集团将更新后的投资者名册(含司法冻结、质押登记数据)发送至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完成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初始登记。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东贝集团折算并转换后的初始登记股东名册将 A 股股份登记至对
应 A 股账户。在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东贝集团股份的初始登记结果反
馈至东贝集团,东贝集团以适当方式将初始登记结果告知投资者。
                                     13
    根据东贝集团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已确认匹配普通 A 股账户的 C1 账户
投资者所持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初始登记至其确认的普通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完成普通
A 股账户确认的 C1 账户投资者及所有 C90、C99 账户投资者所持东贝集团 A 股股份,
初始登记至匹配或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初始登记完成当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根据普通 A 股证券账户和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关系,将上述账户持有东贝集团 A
股股份的情况通过现有数据接口发送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已确认登记在普通 A 股账户
的 C1 账户投资者,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操作流程实现东贝集团 A 股股份正常买
卖,本操作指引对相关业务流程不再赘述。对于剩余投资者、尚未确认登记在普通 A
股账户的 C1 账户投资者及所有 C90、C99 账户投资者,以上投资者都将通过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持有或卖出东贝集团 A 股股份,相关投资者按如下业务操作流程,并以本操
作指引投资者分类为依据,做进一步分类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操作基本流程七至
十六)。


七、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托管关系建立

    配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由投资者原 B 股证券账户映射生成,是为解决此次 B 股
转 A 股方案实施中无沪市普通 A 股账户的投资者而做出的特殊安排,其目的和用途是
限定的,因此在相应操作上有别于普通 A 股证券账户。

    对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由于为其配
发的特殊 A 股账户需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方能进行卖出交易,故此类投资者需至任意一
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与该证券公司建立托管关系。

    对 C1 账户投资者、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投资者
需至任意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与该证券公司建
立托管关系。受东贝集团委托,上述投资者可联系中信建投证券咨询相关业务流程,
并可于中信建投证券处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


八、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

    对于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初始登记至特殊 A 股账户的投资者,根据本操作指引投资
者类型进行分类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4
       (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C1 账户投资者原 B 股指定结算关系,将投资者匹配或配
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发送至 B 股指定结算境内证券公司。各境内证券公司在收到相
应投资者账户信息后,需通过网络、电话、短信、营业场所张贴公告等各种方式,通
知投资者关于换股所得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初始登记于其匹配或配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
户的事宜,投资者可自主替换为符合要求的 A 股账户,也可确认使用沪市特殊 A 股账
户办理股份的初始登记。投资者确认使用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协
助开通原 B 股资金账户人民币结算功能,并通知投资者办理确认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
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待投资者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时,各证券公
司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证券公司开通 C1 账户投资者原 B 股资金账户人民币币种,增加人民币结算功
能;

    2、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中将投资者确认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开立于已开通人民
币币种结算功能的 B 股资金账户下;

    3、投资者需按照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相关规定签署第三方
存管协议并办理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一般的办理流程是证券公司负责将投资
者人民币资金账户预指定信息发送至第三方存管银行,投资者至存管银行营业网点办
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关联手续,投资者资金账户实现第三方存管。

    建议各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完成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后,再执行前述第 1-2 步操作。
完成上述步骤后次日,投资者通过原 B 股资金账户号和交易密码可进入交易界面查询
其确认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信息及登记在该证券账户下的东贝集团 A 股股份数(完成
初始登记后),并可在东贝集团 A 股挂牌上市后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流程说明,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证券公司按照各自公司的相关
规定自行确定。


       (二)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

    对于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 C90 及 C99 对应资金账户人民币结算功能开通流
                                      15
程同“八、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之(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所述操
作流程。对于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配发的特殊 A 股账户,只需开通人民币币种,由
于最终结算资金为美元,该类账户无需投资者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视同上海 B 股证
券账户进行相关交易数据报送处理。

       (三)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

资者

    对于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该类投资
者配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需由一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指定交易后方能实现正常查询
及卖出交易功能,为此投资者需至任意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并
由该证券公司完成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投资者未至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指定交
易前,无法进行东贝集团 A 股的卖出委托申报。投资者可联系中信建投证券查询其配
发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等相关信息。

    同时,投资者还可联系中信建投证券咨询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账户开户、指定交
易及特殊 A 股账户后续操作等相关业务流程,并可于中信建投证券处完成上述相关业
务的办理。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并至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
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由投资者向自行选择的证券公司咨询。

    投资者至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时,证券公司除协助投资者完成相关开户材
料的递交与填写外,一般还需开展以下操作步骤:

    1、为投资者开设美元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并完成投资者交易密码的设定;

    2、将相应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开立于人民币资金账户下;

    3、直接通过交易系统向交易所发送指定交易指令,完成特殊 A 股账户的指定交
易;

    4、将资金账户号及交易方式告知投资者。完成上述步骤后,投资者可通过开户时
获取的资金账户号及交易密码登陆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界面查询其沪市特殊 A 股账
户信息并于东贝集团 A 股挂牌上市后进行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卖出委托申报。

    因境外投资者涉及的开户流程较为复杂,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流程说明。具体开
                                      16
户及手续办理流程、形式(如提供现场或非现场开户服务),以及各证券公司选择境
内平台或境外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开户及相关服务,由投资者指定交易证券公司按照各
自公司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九、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

       (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

    在完成前述操作步骤后,所有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 C1 账户投资者,其股份出售
及清算交收皆可按目前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T 日,投资者通过原 B 股交易密码及资金账户号登陆交易界面,在卖出委托中
输入东贝集团 A 股证券代码,并输入卖出股数及委托价格下达卖出委托申请;

    2、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可以通过东贝集团 A 股证券代码自动选择投资者的沪市特
殊 A 股账户及 A 股减持交易单元向交易所申报卖出委托;

    3、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撮合成交,完成后将成交回报发送至证券公
司;

    4、T 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交易成交数据,进行
证券交易资金与证券的清算,并将清算数据发送至各证券公司;并于 T+1 日按 T 日证
券交易清算结果完成与各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收资金划付;

    5、T 日日终,各境内证券公司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的交易清算数据与投
资者进行二级清算交收。投资者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东贝集团 A 股股份相应减少,资
金账户人民币资金金额相应增加;

    6、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需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对
应计算活期存款利息并于计息日增加至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账户。


       (二)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

    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流程同“九、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之(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所述操作流程,但卖出所得人民币不可用、不可取,需按国家外汇管理
                                      17
局要求统一换汇为美元,具体操作参见章节“十、资金划付”。


       (三)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

资者

    投资者按“八、人民币资金账户开通/开立(仅适用于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投
资者)之(三)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所
述,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资金账户开立,并完成预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指
定交易后,可依据开户时获得的资金账户号及交易密码登陆该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界面,
并按“九、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之(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操作步骤 1-
6 完成相应股份出售及清算交收。卖出所得人民币不可用、不可取,需按国家外汇管
理局要求统一换汇为美元,具体操作参见章节“十、资金划付”。

    T 日,在所有 C1、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完成以上分类操作步骤后,投资者委托
卖出的东贝集团 A 股股份已成功实现卖出及清算交收,投资者沪市特殊 A 股账户中东
贝集团 A 股持股数量相应减少,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相应增加。T+1 日,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股份卖出所获人民币资金统一划付至各境内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
账户。


十、资金划付

       (一)有指定结算的 C1 账户投资者

    1、T+1 日,各境内证券公司将投资者出售东贝集团 A 股股份所获人民币资金由结
算备付金账户划转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汇总账户;

    2、T+1 日,投资者可通过一般 A 股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流程将出售东贝集团 A 股
股份所获人民币资金由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划转至个人指定银行账户,完成资金最终划
付。


       (二)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


                                      18
    本次换股完成后,对于原东贝 B 股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其通过沪市特殊 A 股
账户减持东贝集团 A 股或分红所得人民币资金,将由各证券公司代为购汇,并最终以
美元进行结算。各证券公司将在本次账户转换指定购汇银行(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
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存款账户”)并签署存款账户监管协议,每一交易日由中
国银行根据各证券公司购汇申请,协助将人民币资金购汇成美元,并由各证券公司最
终向投资者进行美元资金的划付。在东贝集团 A 股上市交易前,各指定结算证券公司
需先行至总部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的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存款账户
开户手续由银行根据监管部门文件要求确定。未来,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每日通过
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减持或分红所获人民币资金,将由各证券公司代为划转至存款账户,
并完成购汇。此后,由各证券公司将完成购汇后的美元资金最终划付至投资者。资金
划付基本流程如下:

    1、T 日终,各境内证券公司完成与投资者的二级清算交收;

    2、T+1 日,各境内证券公司将 T 日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出售东贝集团 A 股股份
数与资金交收明细(含 T 日投资者所获分红资金,如有)进行汇总,计算 T 日该类投
资者出售东贝集团 A 股股份或分红所获人民币总额;

    3、T+1 日 16 时前,各境内证券公司根据汇总计算结果,将该笔人民币资金划转
至其人民币存款账户并将该笔人民币资金对应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交易明细汇总
表加盖各证券公司业务章后,连同购汇申请书及投资者交易对账单,提供给中国银行
存款账户开户网点,证券公司应确保划付的人民币资金与交易明细汇总表一致;

    4、T+2 日(须为外汇交易市场开放日)上午 10 时前,存款账户开户网点根据证
券公司 T+1 日提供的投资者交易明细汇总表及投资者交易对账单,核对相关数据合计
金额与存款账户 T+1 日收入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办理购汇业务。购汇汇率按银
行当日购汇时点人民币对美元现汇卖出价;

    5、购汇完成后,中国银行开户网点会将购汇汇率、美元金额告知各证券公司,各
境内证券公司根据购汇结果相应计算各投资者对应美元资金数。并对投资者资金账户
进行更新,资金账户中人民币资金金额相应减计为零,美元资金金额根据购汇汇率转
换计算后,相应增加。投资者资金账户中的美元资金精确到美分,投资人民币资金金
额按购汇汇率转换为美元后,按照其小数点后第三位大小排序,每一位投资者依次送
                                       19
一美分,直至投资者转换后美元资金总额与实际购汇美元总额一致。如遇小数点后第
三位相同的投资者多于剩余美分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投资者转
换后美元资金总额与实际购汇美元总额一致;

    6、T+2 日,各证券公司可根据投资者提款申请,将投资者购汇完成后的美元资金
直接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各证券公司需向中国银行存款账户开户网点
递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投资者交易明细汇总表)。各证券公司也可将该笔美元资金划
入其 B 股保证金账户(各证券公司需向存款账户开户网点递交境内汇款申请书、投资
者交易明细汇总表),并按现有 B 股操作流程供投资者进一步交易 B 股或后续提款之
用。

    7、对于划入证券公司 B 股保证金账户的,T+m 日(m≥3),投资者可向各境内
证券公司发出提款申请,各证券公司收到投资者提款申请后,根据其投资者提款相关
规定办理美元资金划付。具体提款申请流程与各证券公司现有 B 股提款申请流程一致。


       (三)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

资者

    投资者可选择中信建投证券进行指定交易也可自行选择境内其他证券公司进行指
定交易,在指定证券公司完成开户后,其通过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减持 A 股或分红
获得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及划付流程与“十、资金划付之(二)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
公司的 C90 及 C99 账户投资者”大致相同,具体流程由投资者指定结算证券公司自行
确定。


十一、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派息

       (一)公积金转增与送红股

    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内股份的送股登记参照现有正常 A 股账户处理。


       (二)派息


                                      20
    对于已指定交易在境内证券公司的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投资者,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根据股权登记日投资者的特殊 A 股账户持股信息,在红利派送日前一日日终清算交
收时,通过现有 A 股清算交收系统自动结算各投资者派息金额,并将投资者派息金额
明细发送至各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各证券公司完成二级清算交收后,将各投资者派息
金额增计至其资金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派息资金于派送日划付至各证券公司
结算备付金账户。该笔资金的划付处理与股票出售资金的划付处理方式一致,按投资
者类型进行分类处理,详细可参见“十、资金划付”相关内容。

    对于未指定交易在任何境内证券公司的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在投资者确定指
定交易证券公司并完成开户前,其所获派息金额将暂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保
管。待投资者至指定证券公司完成开户并完成指定交易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会将
派息清算数据发送至各证券公司,并将派息资金划付至各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
投资者所获派息金额将自动转入其资金账户。


十二、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计算和代扣代缴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办理。

    原东贝 B 股投资者因本次吸收合并而取得东贝集团 A 股登记的初始持有日期为 A
股股份登记日,取得东贝集团 A 股的时间亦自 A 股股份登记日起算。

    原东贝 B 股境内个人投资者(即 C1 账户投资者)自取得东贝集团 A 股股份至转让
上述 A 股股份期间,所涉及的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如有),将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
定,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因东贝集团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的规定,对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
的股息、红利所得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因本次换股实施后而取得东贝
集团 A 股股份的外籍个人投资者(即 C90 账户投资者),其取得的股息红利将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21
    原东贝 B 股境外机构投资者(即 C99 账户投资者),根据《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
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 号)的规定,在中国
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 股、B 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
股东派发 2008 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
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若未来东贝集团外商投资企业身份发生变更,或国家相关税务政策发生变化,各
类投资者红利税缴纳政策将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执行。


十三、换股产生的零碎股处理

    换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零碎股,将按照东贝集团申请的零碎股处理原则执行。东
贝 B 股退市后,其投资者名册将移交至东贝集团,东贝集团根据零碎股处理原则相应
计算所有登记在册投资者换股后所得东贝集团 A 股股份数,并将各投资者股份明细更
新至投资者名册。


十四、股东大会

    在沪市特殊 A 股账户完成指定交易后,投资者可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投票流
程进行网上投票。未完成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先至境内证券公司
办理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指定交易和人民币账户手续,再按现有普通 A 股证券账户
操作流程进行网络投票。投资者亦可通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投票。
投资者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大会当日,个人投资者应当持股票账户开户凭证(配发沪
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投资者持原 B 股证券账户开户凭证即可)、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等
文件;机构投资者代表应当持股票账户开户凭证(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的投资者持
原 B 股证券账户开户凭证即可)、股东单位证明等文件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
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资者至境内证券公司完成办理开户手续前,需要自行联系东贝集团参与股东大
会及投票事宜。


十五、配股
                                     22
    在境外投资者能够认购 A 股股票之前,或境外投资者持有的东贝集团 A 股股票完
全出售之前,东贝集团将慎重面对部分 A 股账户交易权利受限这一客观事实,在处理
一些相关的重大事项如配股时,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参与权利的公平性。


十六、配发沪市特殊 A 股账户注销

    当投资者沪市特殊 A 股账户中东贝集团 A 股股份余股为零时,指定交易证券公司
可将沪市特殊 A 股账户申报注销,也可以保留该账户,三年后如果未有新登记的股份,
按小额休眠账户申报处理。




                                     23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B 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正式版)》之
盖章页)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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