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股: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2018-04-10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139 号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凌云”)编制的《上
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
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上海凌云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分析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我们的审核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与我们审核的会计资料在重大方面
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专项意见我们根据上海凌云公司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 一八年四月九日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的时间
2018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的原因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列入
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的光伏电站(原值 58273 万元)按照 25 年计提固定资产折
旧,由于电站处于西北盐碱荒漠地带,当地风沙大,加上设施设备长期裸露在
外,外部条件对电站运营寿命影响较大。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本公司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列入固定资产-机械设备
中的光伏电站折旧年限变更为 18 年。
(三) 变更的内容
1、 变更前机械设备(含光伏电站)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5 3.00-5.00 14.00-3.80
2、 变更后机械设备(含光伏电站)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8 3.00-5.00 14.00-5.28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也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测算,会计估
计变更后,对未来 3 年期间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对其他各项目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利润总额 -1006 -1006 -1006
所得税费用 -126 -126 -126
净资产 -880 -880 -880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