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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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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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4年5月10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另有2名独立董事采取传签方式。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董事会提议于2004年6月11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和期限:2004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人造革及相关产品拓展为形成以人造革及相关产品、铝材及相关产品为两大核心的产业结构,经2004年董事会第四届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认为公司现有名称已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也不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此,董事会建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力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0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
2)变更《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章程》将作相应的修改:
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NAN ANSU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湖南力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NAN LIBERAL NEW MATERIAL GROUP CO.,LTD"
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凡在2004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会议登记事项: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会议登记截止日(2004年5月25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登记时间:2004年5月22日至25日的工作时间
其它事项: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 肖 伟
邮政编码: 410005
联系电话:(0731)4318808-776
传 真:(0731)4315978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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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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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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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悉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因提供借款质押
担保,已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100万股中的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9.33%)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并于2004年5月
31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4年5月31日至还款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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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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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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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中英文名称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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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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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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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247
2、每股净资产(元) 5.36
3、净资产收益率(%) 2.33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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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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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工股上市提示 |
深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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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3年8月19日,距公司新股发行将满三年,公司内部职工
股将于2003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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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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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被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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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提供借款
质押担保,已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130.8万股中的1,10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1.39%)质押给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并于2003年8月22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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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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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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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瑞新材经清查、自查,发现有如下未披露担保情况:
1、为湖南康普郎力夫制药有限公司人民币1,700万元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
2、为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人民币4,2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3、为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人民币6,3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4、为湖南昇鑫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
5、为广州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
6、控股子公司岳阳新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为湖南天农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人民币7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7、控股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为18,500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合计38,400万元。
截止至公告日止,嘉瑞新材已披露对外担保总额为102,009万
元,占嘉瑞新材截止至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2437亿元)的
159.2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8,400万元,为关联公司担保54,909
万元,为其他企业担保20,200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18,500万元,
逾期担保总额为37,973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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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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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预亏](000156) 嘉瑞新材:关于200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的补充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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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的补充公告
经嘉瑞新材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4年前三季度业绩将出现重大亏损,
预计亏损额在13,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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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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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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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9月7日上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2004年9月21日在长沙市
银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现因工作需要将会议地址改为在长沙新振升集
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议程、出席对象、登记事项等一律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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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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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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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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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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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995万元借款纠纷一案,正在进一步
审理中。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支行票据纠纷一案,正在
进一步审理中。
三、嘉瑞新材于近日内获悉,上海金桥支行1000万元银行借款
纠纷(系嘉瑞新材为上海佳胜瓷业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金桥支行人
民币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提供担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同意上海银行金桥支行撤诉。案件的受理费及其它费用由上
海银行金桥支行承担。
截止至公告之日,嘉瑞新材累计涉诉金额为26,905万元(本
金),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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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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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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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查,嘉瑞新材发现未披露、未入帐的贷款事项,现予公布。
上述账外贷款合计26,08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为13,180万元。
由于上述贷款未计入公司会计报表中,且全部被挪用,嘉瑞新材
正在清查贷款被挪用的情况,一旦清查清楚后,嘉瑞新材将及时
披露相关情况。同时,嘉瑞新材正与相关银行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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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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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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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3072
2、每股净资产(元) 5.1266
3、净资产收益率(%)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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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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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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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新材董事会对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借款事宜。关联单位占用嘉瑞新材资金合计人民币
196,114,921.53元,嘉瑞新材占用关联方资金合计人民币4,925,827.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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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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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公司立案稽查,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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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存在涉嫌虚假披露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国证监会
湖南证监局已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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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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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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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新材原控股子公司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
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与湖南新汇制药有
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将持有的湖南湘民制药厂878万元的资产
转让给新汇制药,并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叁年内,新汇制药应向嘉
瑞新材付清资产转让金,并按三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转让金利息。
中圆科技于2002年8月与代四秀女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持有的新汇制药4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代四秀女士,并自协议书签
订之日起贰年内,代四秀女士应向嘉瑞新材付清股权转让金,并按两
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转让金利息。
嘉瑞新材于近日内获悉,新汇制药的法定代表人何述金先生已被
湖南省检察院批准逮捕,致使中圆科技的对新汇制药的应收账款
1,132.48万元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嘉瑞新材及中圆科技将根
据相关协议的约定,积极向新汇制药追讨该笔债务。
嘉瑞新材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
(一)限海南塑料制品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银
行海口分行偿还借款210万元及支付利息;
(二)嘉瑞新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向海口塑
料制品厂追偿。
截止目前,嘉瑞新材已披露涉诉金额为210万元(本金),占
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4%。
嘉瑞新材于2004年9月21日召开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近期,嘉瑞新材经清查、自查,发现有如下未披露担保情况:
1、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100万元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
2、为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2,6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3、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0,743万元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
4、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
5、为上海国光瓷业有限公司人民币5,478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6、为上海群仪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2,248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7、为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人民币4,14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8、为上海守正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合计38,309万元。
截止至公告日止,嘉瑞新材已披露对外担保总额为59,509万元,占
嘉瑞新材截止至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2437亿元)的113.48%,其
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4,300万元,为关联公司担保42,009万元,为其他
企业担保13,200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25,273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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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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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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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银行醴陵市支行1500万元借款纠纷。
二、株洲市商业银行2400万元借款纠纷。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平支行票据纠纷。
四、上海银行金桥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
五、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3000万元借款纠纷。
六、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2000万借款纠纷。
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5000万票据纠纷(已归还1500万元)
八、建设银行天心支行2100万借款纠纷。
九、建设银行洪江支行200万借款纠纷。
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5000万元借款纠纷。
截止至公告之日,嘉瑞新材累计涉诉金额为23,410万元(本金),
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64%。
嘉瑞新材获悉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提
供借款质押担保,已将持有的嘉瑞新材法人股2,280.9万股中的1,780.9
万股(占嘉瑞新材总股本的18.45%)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心区支行,并于2004年9月24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
为2004年9月24日至还款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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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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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亏](000156) 嘉瑞新材:关于2004年上半年业绩预亏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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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上半年业绩预亏的公告
公司于2004年7月15日发布了2004年上半年度业绩预警公告,经初
步测算预计2004年上半年度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
经公司进一步清查,发现存在部分历史往来账款收回难度大、应补
提坏账损失的情况,可能对上半年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公司2004
年度上半年业绩将出现重大亏损,预计亏损额在3,000万元至4,500万元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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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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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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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召开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依法召集本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召开本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和期限:2004年9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与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4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会议登记截止日(2004年9月16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B座16楼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4年9月13日至16日的工作时间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肖伟、万巍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4318808-776、787
传 真:(0731)4315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B座16楼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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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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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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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20
2、每股净资产(元) 5.43
3、净资产收益率(%)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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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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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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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3月17日召开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依法召集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召开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和期限:2004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会期一天。
2、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南方明珠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正本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三名董事辞职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新的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两名监事辞职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新的监事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4年3月3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会议登记截止日(2004年4月9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4年4月5日至9日的工作时间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肖伟、万巍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4318808-776、787
传 真:(0731)4315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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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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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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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2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
就有关内容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聘请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对公司2003年度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计。
二、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彭建刚先生、邹奕红女士就公司
在2003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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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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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变更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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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召开。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肖贤辉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刘金水辞去公司董
事、副董事长职务,于立群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提名李健、胡高洁、王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
人。
3、同意周卫国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周定贵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决定聘任胡高洁为公司总经理。
4、聘任刘金水教授为公司首席技术顾问兼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
长。
5、同意陈付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聘任陈付华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6、决定聘任严宇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7、定于2004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召开。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同意刘军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职务,黄惠辞去公司
监事职务。
2、提名黄沙力、王志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补选监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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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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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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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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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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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上步路支行于2003年8月4日、8月25日在湖南长沙签署《保证合同》,
为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两笔人民币2,000万元、4,000万元的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城中支行、工商银行五一路
支行于2003年9月16日、9月30日在湖南长沙签署《保证合同》,为湖
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万元、2,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
3、公司分别与株洲市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机场支
行于2003年3月26日、2003年9月28日在湖南长沙签署《保证合同》,
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笔人民币2,400万元、3,000万元
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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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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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事项,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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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查。
公司于2003年7、8、9月分别向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鸿
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日升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00万元、
3,000万元、1,220万元,合计4,620万元。上述借款已于2003年11月
全部归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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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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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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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688
2、每股净资产(元) 5.33
3、净资产收益率(%)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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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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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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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公司与建行深圳市分
行于2003年3月11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深圳市诺方投资有限
公司在该行一笔人民币6,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至公告日止,公司累计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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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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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换届选举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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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3月11日召开,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推荐肖贤辉、于立群、刘金水、段军、万新红、彭隆为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廖正品、彭建刚、邹奕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5万元/年。
3、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4、定于200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3月11日召开,会
议同意推荐刘军、黄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
报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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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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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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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9
2、每股净资产(元) 5.26
3、净资产收益率(%) 5.60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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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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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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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3年3月11日上午在长沙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4人,实到董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贤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董事会推荐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肖贤辉、于立群、刘金水、段军、万新红、彭隆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正品、彭建刚、邹奕红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除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其他6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合法。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5万元/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对《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原《章程》第一百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按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设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按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设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13日在长沙市河西望城坡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楼多功能厅召开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和期限:2003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长沙市河西望城坡长沙中圆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楼多功能厅 3、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2年年度报告正本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3年度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会议登记截止日(2003年4月10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03年4月7日至10日的工作时间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肖 伟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4318808-776 传 真:(0731)4315978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1日 附件一: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贤辉,男,31岁,汉族,研究生,经济师。曾任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湖南中立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于立群,男,41岁,大学文化,会计师。曾任裕湘实业公司经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金水,男,41岁,汉族,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湖南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河北湖大科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军,男,33岁,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现任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万新红,男,37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岳阳起重电磁铁厂化工设备分厂财务科长,岳阳起重电磁铁厂财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彭隆,男,36岁,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硕士,1992年至2000年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至今任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任风险监控部副总经理。 廖正品,男,1940年出生,汉族,大学。曾任西藏塑料厂工程师、轻工业部塑料局处长、轻工业部体改司处长、中国轻工总会塑料办副主任、中国塑料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兼秘书长。 彭建刚,男,1955年出生,汉族,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大学管理工程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金融系教授。1997年12月至1998年12月被选派为比利时根特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3月至6月,被选派为美国休斯敦大学商学院和莱斯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学科学术带头人,湖南大学金融发展与银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邹奕红,女,1965年出生,汉族,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商学院会计系教师、湖南盐业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总审计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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