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11-25 14:04:08  证券时报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4日在深圳市蛇口南玻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景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1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刘军先生委托董事长李景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及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等值4,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在新加坡大华银行的等值4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等值1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等值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以上担保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