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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10-27 10:36:47  证券时报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国宾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景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召开南玻集团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24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批准以下事项:
    1、南玻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为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以上担保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南玻集团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的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批准为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爱华支行的等值7,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鉴于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议案需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