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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3-09-30 11:30:16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宏伟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罗飞董事书面委托秦宏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收悉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大连特派办2003年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