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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02-18 11:32:06  上海证券报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3年7月7日上午9点在天津开发区白云宾馆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登记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598444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000000股的159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000000股的45.6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召开,董事长郑介甫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8项提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23682402元人民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境外审计报告确认的净利润为24004785'元人民币,按照孰低原则,公司以境内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分配标准。公司2002年可供分配的利润7924161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344797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793643元。按2002年末总股本349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490000元人民币,其中对B股股东按2002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1:8.2773,折算成22.2295万元美元支付。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告。
    6、审议通过经董事会提名,聘任蔡继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同意15933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提案。置入资产为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持有的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时25%的权益。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凌云高级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75%的权益,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5%的股权。关联股东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同意746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8%的股权的提案。关联股东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同意746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田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发表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