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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5-01-19 11:50:35  证券时报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济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居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 ,代表股份数额64,650,745股,占公司总股本153,571,199股的42.09%,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以64,650,7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二、以64,650,7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对《规则》做相应修改;
    三、以64,650,7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授权监事会对《规则》做相应修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以64,650,7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选举陈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64,650,7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选举于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原公司独立董事刘兴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同时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君义达律师事务所江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