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1-19 11:50:35  证券时报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十时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分别是陈志仲、刘晓光、丁志德、闫灵喜、顾韶辉。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仲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审议表决议案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前提,认真地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合法;经营运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做到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配置,业务独立、资产完整等“五独立”。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审计机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变更部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4、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各项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