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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04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 B   公告编号:2023-28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3
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胡翔海先生主
持。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3 年 10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831,460,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1419%。其中:A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831,460,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1419%;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 人,代表
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0000%。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830,069,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0212%。
其中:A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830,069,5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72.0212%;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 人,
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0000%。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390,9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1207%,全部为 A 股。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 共 4 人 , 代 表 股 份 1,391,105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152,535,254 股的 0.1207%。其中:A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
份 1,390,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1207%;
B 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52,535,254 股的 0.0000%。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志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58,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58,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89,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6749%。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89,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605%;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1.02、选举胡翔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59,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59,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90,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7468%。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90,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24%;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1.03、选举古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61,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61,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92,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905%。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92,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62%;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1.04、选举张国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58,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58,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89,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6749%。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89,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605%;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1.05、选举郑向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53,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53,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1%;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84,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3155%。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84,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11%;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1.06、选举卢雨禾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903,752 股,占
出 席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533% 。 其 中 , A 股 同 意 股 数
831,903,552,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33%;B 股同意股
数 200,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834,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1.8524%。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89,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8380%;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倪玥女士不再续任,公司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玥女士
未持有公司股份,并承诺遵守关于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等相关
规定。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如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61,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61,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92,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905%。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92,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62%;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2.02、选举毕为民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63,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63,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94,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0343%。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94,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99%;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2.03、选举刘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623,752 股,占
出 席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196% 。 其 中 , A 股 同 意 股 数
831,623,552,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96%;B 股同意股
数 200,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554,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7245%。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554,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101%;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游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555,752 股,占
出 席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114% 。 其 中 , A 股 同 意 股 数
831,555,552,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14%;B 股同意股
数 200,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486,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6.8363%。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486,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219%;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3.02、选举刘昕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31,343,752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其中, 股同意股数 831,343,552,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B 股同意股数 200,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股数 1,274,2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5966%。其中,A 股同意股数 1,274,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22%;B 股同意股数 2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中,一名监事候选人尚未确定,待确定候选人
人选后,另行组织监事补选相关程序。
    鉴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暂未选举出新一届的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公
司章程》规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新一届职工监事就任前,原公
司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郑胜桥先生、马增海先生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刘继先生、钱文莺女士不再续任,公司对
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
继先生、钱文莺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并承诺遵守关于离任后半年内
不转让公司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陈玉青律师、谢兰军律师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