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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6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09:15 至

9:25,0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573,191,4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101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565,940,40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2.4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6 人,代表

股份 7,251,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7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或 授 权 代 表 16 人 , 代 表 股 份

12,519,4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598%。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39,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9%;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67,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9904%;

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在关联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的情况下,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23%;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943,8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71,87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223%;

反对 24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弃权 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0.01 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辉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2 选举孙新虎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孙新虎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3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4 选举周志峰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周志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5 选举杜君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杜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10.06 选举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王海芝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1.01 选举何东平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何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董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光水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

    12.01 选举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张维辉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尹雪利女士为公司第 14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72,13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11,466,5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


    根据表决结果,尹雪利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韩骐瞳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