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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纺机: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行权暨实施的提示性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23-67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现金选择权行权暨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或“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证券代码:000666)已自 2023 年 9 月 1 日开市时起开
始连续停牌。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己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相关方
案,公司目前已完成现金选择权权利派发,公司股票进入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
收阶段,不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满足条件的 A 股股东所持的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获派 1 份现
金选择权权利,获得现金选择权权利的 A 股股东可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以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9.24 元/股)全部或部分申报行
使现金选择权,并在清算交收后获得现金对价。
    2、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之间的
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内。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
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无法取得相
应的现金对价。
    3、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即本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经纬纺机
收盘价为 8.97 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9.24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
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9.24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标的股票(即经纬纺机
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 50%,同时,本次现金选择
权所含权利的 Delta 值的绝对值未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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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用交易系统方式提供现
金选择权(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文“三、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4、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详情,应阅读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方案》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
告。



       一、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申报期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内以其所持有的经纬纺
机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9.24 元/股)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天集团”)。

       二、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41
       简称:经纬 JWP1
       (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0666
       标的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三)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2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单元持有的可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数量派发。
       1、现金选择权将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持有经纬纺机股票的证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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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为单位派发。
    2、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易
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经纬纺机股票,则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交易
单元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
应享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四)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经纬纺机股东所持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 1 份现金选择
权权利。
    根据本次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相关方案,公司已向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共计派发
284,906,079 份。
    (五)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六)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 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 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
择权提供方出售 1 股公司股份。
    (七)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9.24 元/股。
    (八)现金选择权的价值及 Delta 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
的计算方式,本次派发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价值为 0.23 元,Delta 值为-0.9986,
经纬纺机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为-2.92%((8.97 元-9.24
元)/9.24 元)。
    (九)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手工申报方式。
    (十)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申报期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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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行权确认
    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
会员单位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行权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现金选择权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营
业部识别码、行使现金选择权份数等内容,并按照深交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行权申报指令在当日竞价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如需撤销,请于申报当日竞
价交易时间截止前提交撤销申请。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 S 日(S 日指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下同)
接收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S 日日终进行清算,并在 S+1 日交收时点按照
逐笔全额非担保的原则进行交收。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1、符合条件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
    2、在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前,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确认其拟行
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
的经纬纺机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
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应经合法程序取得
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且应于申报前解除质押、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
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
数量;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
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
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3、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不得再行转让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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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
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4、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经纬纺机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
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
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
行权申报。
    5、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
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6、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
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7、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至现金选择权
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交
易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
因此特别建议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有
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所在交易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四)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 S 日,根据深交所
S 日收市后发送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记录,对当日行权申报进行有效性检查和
逐笔清算,并将清算结果通知公司和各股东所在的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S+1 日最终交收时点 16:00 点,根据 S 日的清算结
果,对 S 日的行权申报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具体过程为,中登公司深圳分
公司按申报顺序检查对应投资者账户内可用现金选择权和可用行权股份是否足
额,以及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内可用资金是否足额。上述证券和资金均足额的,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现金选择权行权交收。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
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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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税费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所产生
任何税费自行承担。

       四、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及履约能力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恒天集团。恒天集团具备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履约能
力。

       五、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时间表

          日期                                    事项
 2023 年 9 月 15 日      公司首次刊登现金选择权派发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9 月 22 日      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25 日      公司刊登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
 2023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刊登现金选择权行权暨实施公告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之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于申报首日至截止日刊登提示性公
 间的交易日上午 9:30-    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3 点整
 11:30,下午 1:00-3:00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确认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
 (预计)

       六、关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相关权利的说明

       虽然本次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有权行使现金选择
权的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必须
接受本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申报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选择按本
公告中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者选择继续持有经
纬纺机股票。

       七、风险提示

       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无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及申报行权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
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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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34078-8501、8188、8559、8168、8603、8605、8606、8656
传真:010-84534135
电子邮箱:jwzd@jwgf.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 8 号
邮编:100176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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