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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京蓝: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12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 年 12 月 26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
蓝科技”)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
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
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
将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京
蓝”,股票代码仍为“00071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续
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被深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因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黑 01 破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
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
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
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
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连
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相关主要银行账户被冻
结的情形,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京蓝”,股票代码仍为 000711,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