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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3-74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45
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公司股
份 186,466,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576%。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
份 157,403,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6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9,062,8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8%。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6 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81,151,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
方旭律师、刘宝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57,5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
99.9415%;反对 10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041,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6%;反对 10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3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   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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