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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
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84,253,22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80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14,178,24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7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70,074,981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1.12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9,134,30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9,134,302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6514%。
    (三)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鲲宇、严安作为本次会议的见
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84,194,2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0%;反对5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9,075,3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43%;反对 57,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4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



                                      2
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朱国森同志
当选为公司董事。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84,137,2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9,018,3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相关规定,该提案涉及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84,194,7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0%;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9,075,8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47%;反对 57,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
0.044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及“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56,021,43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5360%;反对28,231,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0,902,5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78.1377%;反对28,231,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贸公司为其5家全资子公
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84,194,7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0%;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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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意 129,075,8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47 % ; 反 对 57,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4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63,426,1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66%;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9,077,0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56%;反对 57,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4,420,769,800股)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
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鲲宇、严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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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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