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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乳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2 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18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霄云先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办公大
 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1 、 出 席 现 场 会 议 和参 加 网络 投票 股 东及 股东 代 表共 3名 , 代表股份
 205,60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382%。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

205,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376%。
   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的0.000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 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
 名,代表股份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监事及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以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601,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0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的 中 小股 东 所 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601,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0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的 中 小股 东 所 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205,601,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 小 股 东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700 股 , 占 出 席会 议 的 中 小股 东 所 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4.01 选举胡霄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胡霄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高金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高金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梅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梅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喻宜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喻宜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陈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马众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马众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顾兴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顾兴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6.01 选举肖爱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肖爱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刘永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05,601,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00股
   本议案表决通过,刘永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