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30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10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能控股”)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3 层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4.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5.00 √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6.00 √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9.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
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邮政编码: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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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
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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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
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 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对象的子
2.00
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数:
(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3.00 √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4.00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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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 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5.00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6.00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
8.00 √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9.00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
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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