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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30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10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能控股”)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3 层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4.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5.00                                                                         √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6.00                                                                      √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9.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
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邮政编码:450008。

                                        3
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
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
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 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对象的子
  2.00
         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数:
                                                   (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

  2.07   限售期                                      √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3.00                                               √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4.00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 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5.00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6.00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
         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
  8.00                                              √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9.00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
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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