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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8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4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1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1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3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10
月 28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

                                            2
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李克利 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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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
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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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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