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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瑞德: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6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L059)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持有本公司 19.06%股份的股东王健先生提交

的《关于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提案内容介绍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王健先生持有公司 70,094,

6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及

提案时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