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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3-03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21 人,代表股份 1,530,914,88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62.446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84,539,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46,375,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17%。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共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144,586,459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2,451,576,238 股)的 5.8977%。
    其 中 : 出 席 现场 会 议 的 中小 投 资 者 2 人 , 代 表 股 份
98,211,1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6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 18 人,代表股份 46,375,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17%。
    公司原 9 名董事中因李鹏董事已辞职,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
董事 8 人。公司 8 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部分监事、董事
会秘书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原董事李鹏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同意补
选荣坤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
表决                      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小投资者所持有
意见                      所持有表决权股
       (股)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
                          份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同意      1,530,892,583         99.9985%        144,564,159        99.9846%

反对          22,300            0.0015%             22,300          0.0154%

弃权            0               0.0000%               0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代表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530,911,083              99.9998%

  反对           3,800                  0.0002%

  弃权             0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经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郑锦浩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