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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正邦: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222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公司股
票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
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
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
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
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
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10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
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
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公
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市规则》
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