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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 1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计投票议案
                                                             应选人数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人
   3.01      选举宋济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2      选举宋和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3      选举丁碧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4      选举武子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应选人数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4.01      选举王继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楼百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蒲一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人
   5.01      选举徐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5.02      选举蔡汉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说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其中,提案1.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

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

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行、金雁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4
    2、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
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3.01      选举宋济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2      选举宋和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3      选举丁碧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3.04      选举武子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4.01      选举王继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2      选举楼百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蒲一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5.01      选举徐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5.02      选举蔡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