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事项 该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符 合公司实际,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高管 人员年度薪酬事项。 独立董事:郭天武、李志宏、石水平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