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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3-039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09:15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恒联路 88 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志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2 人,代
表股份 133,264,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69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0,93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9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330,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19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133,208,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以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32,37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
送现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8 元(含税),支付现金为 25,896.00 万元;本次股
利分配后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41,737.62 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转增股本。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74,4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01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律师、崔丽涵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