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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04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3-02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本
     2、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0 日(周一)
     3、除权除息日:2023 年 7 月 11 日(周二)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04,105,5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8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0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5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至 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105;
      咨询联系人:赵鑫;
      咨询电话:010-86017079;
      咨询传真:010-8561702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