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8-1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凯撒(中国)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何啸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郑雅珊女士、黄种溪先生、刘
军先生和邱明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邱明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刘军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下无正文)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 强 马汉杰 陆 晖
2023 年 08 月 17 日